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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全家穿越日常[年代](338)

作者:枝问雁 阅读记录

“唔,好辣好辣!”阿浓不太能吃辣,但是却就是喜欢吃,谢钧有些无奈,只好由着她,不过蜂蜜水早就带着了,原本是用来解腻的现在倒好,用来解辣了。不过好歹没浪费就是了。

迟新梅看着谢钧出来还用杯子装着蜂蜜水,就是为了阿浓准备的,不由得说道:“我决定了,以后再找男朋友就按照谢钧这样地找。”

迟新梅说完这话,一桌子的人齐刷刷地看向她,迟新梅一凛,放下筷子摆手道:“我的意思是说找他这么细心还会照顾人的,不是跟他一样的,别误会。你们看,他把咱们的阿浓照顾地多好。”

而阿浓她却放下筷子问道:“等等,你不是有男朋友了吗?不是正在谈的吗?怎么又谈到找男朋友的身上了?”

迟新梅有些无奈地说道:“他劈腿了,七夕那天骗我说有事,结果跟别的女孩子在一起了,就分了。”

这个时候旁边的几个女孩子也为阿浓解释了一遍来龙去脉。原来那天迟新梅的男朋友说自己有事,所以就不能跟她在一起过七夕的,然后迟新梅也没在意,就继续在学校图书馆学习了,迟新梅的男朋友也正是知道自己女朋友的习惯,认为她在图书馆学习,发现不了他在外面做什么。

可迟新梅那天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上面说她男朋友这会儿正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还附带了一张她男朋友和陌生女孩子亲密搀着手的照片,由不得迟新梅不信。

最后事情就是那样了,迟新梅亲自去了信上说的地方,离学校远得很,如果不是这封信,她大概永远也不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大约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她男朋友才这么有恃无恐,不怕她发现。

那个女孩子见到迟新梅,知道了她这个男朋友早就有主了,可是还是铁了心和迟新梅她男朋友在一起,迟新梅她虽然对这个女的没什么好感,但是她不打女孩子,而是把她男朋友给揍了一顿,然后当场分手。

忘记说了,迟新梅是川省的,性子本来就火爆,再加上她爸爸开了武馆,这就导致她的武力值一点都不低,只是因为上了一个文学专业,所以才从来没有表示出来自己的武力值。

阿浓她听完之后,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用什么话安慰迟新梅才好,最后她憋了一句,道:“那个,打得好!”

迟新梅听到阿浓说了这么一句,也笑了,“我也觉得打得好,下次我见他一次就打一次,让他知道劈腿的下场。”

顿了顿迟新梅又道:“我决定了,等一毕业就要去赚钱,还要赚大钱,我就不相信三百六十行,没有我能做的生意,到时候等我赚到钱了,就买一辆车,开着去那个鳖孙面前好好打他的脸。

你们知道吗?他当时被我打了之后,居然还好意思回来找我说,他这样都是因为我这个女朋友太穷,毕业之后没法给他帮助,所以劈腿不怨他。我当时就又把他凑了一顿。”

迟新梅她说毕业之后做生意一方面是被男朋友劈腿刺激的,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她虽然上的是这个文学类的专业,也很喜欢写作的,但是她在文字上真的没有天赋,所以她就有些忧心毕业之后的前途了,一时之间就想到了做生意的这个主意,只要现在还只是说说而已,她还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才好。

阿浓听着迟新梅的话,然后看着眼前的火锅,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她对迟新梅说道:“不如开个火锅店吧!你们家不是川省渝城的吗?你对火锅应该熟悉的很吧?

现在首都这边火锅店一点都不多,只有零星几家,而且还不正宗,东来顺羊肉火锅好吃,但是种类太少了。你要是能把你老家那边的火锅店开在首都这里,肯定很受欢迎,到时候说不定还能做成连锁的呢。”

根据阿浓对火锅发展史那零星半点的记忆来看,火锅正是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火起来的,这个时候开个火锅店正合适。

迟新梅听到了这话还真的思考了一下。火锅这东西,她从小吃到大,可以说是很熟悉了,渝城但凡有名的火锅店,她都去吃过,在首都这边开火锅店,的确是个好主意。

而阿浓越说越兴奋,她还想起了后世火起来的海底捞,顿时想法就更多了。海底捞为什么会火爆,难道靠的是它的味道吗?当然不是,比海底捞味道好的火锅店大有人在。海底捞它靠的是服务,是超越各类餐饮店的贴心服务。

在这个年代,根本就没有多少顾客至上的理念,就拿国营大饭店来说吧,你要是排队的时候动作慢了,没提前把饭票准备备好一排到你就给递过去,人家员工还会朝你翻白眼呵斥呢,而这种行为食客都司空见惯了,可见有多么普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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