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废了万人迷[快穿](261)
文乐珊也不委屈, 她已经习惯了家里的重男轻女,甚至觉得没什么问题,等她去了饭堂盛了点剩下来的饭菜出来准备将就一顿, 就见闻云悠正在拿着一小段排骨, 小口小口, 跟仓鼠似地啃着。
闻家大哥正在水池边蹲着洗碗筷。
这一幕突然无比刺眼。
想到闻云悠的结局,那刺眼的感觉才缓和下来。
惯吧,把人惯得四肢不勤,五谷不分才好!现在吃得好,往后死的早!
只有她知道往后会发生什么,她才是上天厚爱的人, 这辈子,她一定要过人上人的生活,文母也好,闻云悠也好,都要给她做垫脚石。
这样想着,文乐珊像是和眼前的饭菜有什么仇似地,狠狠扒拉着往嘴里送。
吃完了饭,三人又各自收拾了一会儿,这才走出工站。
晚饭可有可无,一般饭堂就不准备了,偶尔会发些先到先得的粥,青年们也不闹,会各自拿着手上的工分去粮站里换吃的,男劳动力挣得多,一天能有七八个工分,女的要挣得少些,一天也有五个工分。
十个工分就算五角钱,按照这样的兑换价格,粮站里每个月都能兑到一些米面和肉。
米面和肉都是按人头限量的,又金贵,两角钱才能买到一斤米面,八角一斤猪肉,要是没有自己的途径搞到额外的,猪肉每个月最多也就给你一斤。
这一斤猪肉,就是这群人一个月的油水了。
至于糖果之类的,那都是顶稀罕的东西,最便宜的糖块也要一块钱,最难得倒不是贵,而是根本换不到。
几乎都被村长这样级别的村干部把寥寥无几的量各自分走了。
云悠跟着大哥回到家,院子里的鸡被闻母放了出来,正在啄矮墙上的丝瓜叶子。
“回来啦?吃好了没?锅里还有火腿汤,想喝就去盛。”
闻母拿着个篮子,准备去菜地里拔些菜薹,现在菜薹还算嫩,过了一个冬季,初春的菜薹肥美鲜嫩,等到了三四月份,就会慢慢变老,还会有些苦味,就不好吃了。
“吃好了,我下午在屋里看书,傍晚再去饭堂。”
云悠露出个温温柔柔的笑意,在那张清冷的小脸上,像月下空谷里的昙花,自顾自地突然盛开了,只有香气告知有心人。
闻家宠女儿,这在村里算是出了名,不知有多少人背后说两口子脑子坏掉了,把儿子搞的苦哈哈地,女儿当个宝贝。
两口子心里门儿清,却仍旧我行我素。
云悠从心底十分喜欢这户人家。
“咋地晚上还要去,饭堂晚上不都关的嘛?”
闻母被女儿的笑脸戳到了心窝子,当下心里就化成了水。
我女儿咋这么好看哩?
“干活儿累,我拜托了饭堂晚上供些好消化的面条。”
凭着闻木匠的手艺名声,云悠的脸面也十分好使。
“嗳,我女儿就是贴心小棉袄,想整啥和你哥说,我去地里给你们整点菜薹,再拿一罐辣椒酱,下面里好吃得很!”
闻母在心里给自己带上了十级滤镜,半点没觉得女儿在损耗家里的资源。
赚钱可不就是为了给家里人花么?
被母亲指使的闻家大哥也龇牙一笑,心里想的却是妹妹吃饱了,自己等会去厨房偷偷摸摸喝一碗冬笋火腿片汤去。
初春正午的太阳有些刺眼,但是光却温暖得很,无论是地里一稿一稿下锄头的人,还是在河边放牛的人,都暖了身心。
云悠回了自己房间,她的房间在二楼,窗户边落进来的太阳把房间照得敞亮。
抽出一本高三习题册,云悠就埋头开始刷起了题。
闻云悠如今十七岁,放在现代,也是个准高考生,闻家大儿子是个标准的学渣,让他学习,跟要了他命一样,所以到现在也是二十的人了,也只背会了九九乘法表,认得字而已。
小女儿却完全相反,在县城的办学里顺利读完了初中,一直是班级里学习最好的那一个。
只可惜县城里也没有像样的高中,高中的知识,闻云悠大多只能靠自学。
云悠还是周家大小姐的时候,就接受过精英教育,对于高中的知识,掌握的还不错。不过如今过去太久了,以防万一,她决定还是多刷刷题。
投入一件事,时间就会过去得飞快。
日头西落,房间里的光昏暗了下去,云悠这才伸了个懒腰,合上了已经做了二十来页的数学习题。
下了楼,桌上已经备好了一个菜篮子,里面是整整齐齐的一大摞青绿的菜薹,还有两罐闻母自己做的辣椒酱。
见云悠下来,闻家大哥把鸡赶回笼子里,押上一块砖,搓了搓手就去提了菜篮子。
“早些过去准备,准备好了你就直接回来吃晚饭,哥给你收拾碗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