谪仙+番外(308)
公主府家奴和莫琳琅都紧张地看着李朝歌,而李朝歌回眸,久久注视着窗外的雨,突然问:“今日是七月十七?”
李朝歌这话没头没脑,莫琳琅没想懂李朝歌问这个做什么,点头道:“是。”
“十七啊。”李朝歌悠然念着日子。她拿起披风,反手一转系到自己身上,对莫琳琅说:“一会等雨转小,你带着其他人去郑家院子里搜查,如果发现痕迹和证据,全部带回镇妖司。之后,你们就可以下衙了。”
莫琳琅微怔,不解地问:“公主,那你去哪儿?”
听李朝歌这话,她并不和他们一起行动。李朝歌要去做什么?
李朝歌一言未发,她系好披风,大步走向门外,声音冷清坚定:“备马。”
郑父在前厅坐着,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右眼皮跳个不停。今天郑家格外热闹,盛元公主上门查案,没过一会一位姓裴的世家郎君来了,裴郎君走后没多久,盛元公主府的家奴也找上门。
郑父莫名心慌,他总觉得,有些大事要发生了。
郑父握着手踱来踱去,他正六神无主,突然见盛元公主穿着披风,大步从后院走来。郑父愣了一下,赶紧迎上前:“公主,外面下着这么大的雨,您要去哪里?草民备好了酒菜,您不坐一会吗?”
“不必了。”现在的李朝歌和刚才判若两人,她面容冰冷,眸色漆黑,眼角的泪痣艳中带煞。郑父见到这样的李朝歌,都被吓住了。
饭厅里正在喝酒的镇妖司诸人听到声音,连忙追出来。李朝歌接过斗笠,手指轻轻将系带扣住,她不等镇妖司的人靠近,就翻身一跃坐到马上,朗声道:“尔等听从莫校尉号令,悉心查案。若敢偷懒或不敬者,军法伺候。”
李朝歌的披风是绢丝制作,外面涂着桐油,雨雪不侵,她说完,不待众人反应,就长勒着马,疾驰而去。
众人看着李朝歌戴着一顶斗笠,划破雨幕,顷刻冲入白茫茫的水雾中。马蹄踏在水洼里,溅起高高的水花,李朝歌披风在风雨中飞舞,像是一柄利刃,狠狠划开混沌的世界。
镇妖司的士兵们看着李朝歌的背影,不由询问身边人。
“出什么事了?”
“不知道。”
这场雨来的迅疾,没人想在这种天气出门,少数没来得及回家的路人挤在街边屋檐下,骂骂咧咧地等着雨停。街上突然传来马蹄声,他们惊讶地抬头,看到一个女子穿着黑披风,如一阵风一样席卷而过。东都大街难得这么空旷,李朝歌骑着马,一路放开了速度,很快就到达盛元公主府。
公主府里面的人看到李朝歌,慌忙迎出来:“公主,您怎么回来了?快去找伞!”
“不用了。”李朝歌扶起斗笠,水珠顺着笠檐滑落,如断线的珍珠般散开。李朝歌衣袖已经湿了,袖口贴在身上,露出一截皓白的手腕:“召集公主府所有府兵,半炷香内集合。”
公主府长史吓住了,慌忙问:“公主,您要做什么?为什么突然召集府兵?”
公主是正一品,名下有封邑、禀积、田园,府中配有史、丞、主簿、录事等官,因为李朝歌情况特殊,她的待遇等同亲王,另有府军三百。
这三百人是李朝歌亲自去十六卫挑的。朝臣虽然隐有微词,但谁让皇帝和天后都十分宠爱李朝歌。臣子们只当花钱养着一个胡闹的公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在众人眼里,这三百人就是加强版的护卫,平时给公主开开路、耍耍威风,狩猎时陪公主打打猎,也就够了。没人想过,李朝歌会真的用这些人。
李朝歌在这个节骨眼召集府兵,由不得长史不多想。吐蕃人屡次提出和亲一事已不是秘密,宫中未订婚的公主只剩李朝歌一人,这些天内外对此缄口不言,没人敢拿到李朝歌跟前说。现在李朝歌突然把人聚集起来,想做什么?
长史本能发慌,可是李朝歌脸色冷淡,她眼睛轻轻一扫,杀气四溢。长史最终不敢多话,赶紧去后面叫人。
三百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很快就将街道堵满了。三百人整整齐齐站在大雨中,昂首挺胸,没有一人乱动。李朝歌骑着马,居高临下,视线缓慢从众人身上扫过。
四周雨声淅淅沥沥,李朝歌的声音如金戈碎玉,铿锵响起:“众士听令,五十人一队,跑步前进。”
说着,她在马上抽了一鞭,马高高抬起前蹄,嘶鸣一声,踏破水花,飞快朝前方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