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子的宠妻青云路(穿书)(60)
认真的男人是最帅的,谢良钰沉迷于知识的海洋中不可自拔,并不知道自己又无意中把人家小姑娘挑逗得心中小鹿乱撞。
他只是很快感受到,原身确实天赋不凡。
谢良钰前世就算是记忆力不错的人,至少是人群中中上的水准,再加上他生来性情坚忍、刻苦钻研,因此即使起步较一般人晚些,最后知识储备却根本不比圈子里那些从小熏陶出来的世家传人差。
而如今,他算是终于真正体会到了一回天才的感觉。
不说一目十行那么夸张,但至少自己笔下写出的每一个字,转瞬间便都会深刻地烙印在脑海之中,艰涩晦然的古语解释也变得很好理解,甚至每过一刻,都能轻松想出些全新的感悟。
这真是太神奇了!
谢良钰就像是一块海绵,如饥似渴地吸收着知识,清竹坊的老板叫他将《中庸解义》抄写三遍,可第一遍没抄完,他便已觉自己算是对这本书融会贯通。而此时大脑居然还有余力,能够做到一边指挥着他的手重复机械性的抄写,一边翻阅脑海中的书库,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将那些知识全部吸收掉。
他看起来是在那里慢慢地写着字,其实一心两用,轻松便学会了普通人不知道要花多少倍的时间才能学得的知识,简直有种作弊一般的快感。
这种感觉简直令人着迷,谢良钰本就是个好学的人,前世便常常沉迷于新得到的知识而废寝忘食。而在眼下,“学习”一事更与他的人生息息相关,地位与从前更不可同日而语。
于是连午饭也是随意对付过去,梅娘虽然有些心疼,但她见相公如此用功,心中也是欣喜的,便只是尽量将简单的食物做得美味些,哄劝着人好算吃点进去垫着,自己再和虎子悄悄用饭。
他们新租的小院儿不大,说是个院子,可正经房子隔出来两个住人的房间和厨房,再有一间暗房当做储物室,便已经是挤得满满当当了,实在是没有地方专门隔出来做书房,于是谢良钰其实就是在他和洛梅娘的卧室里读书,那里日光好,也稍宽敞,倒是很合适。
虎子端端正正地坐在板凳上,一边夹菜一边伸长了脖子往里屋看:“嫂子,哥怎么不和咱们一块儿吃饭?”
“哥哥用功呢,”梅娘摸摸他的脑袋,含笑小声说,“咱们不能打扰他,知不知道?”
小孩儿似懂非懂,但很听话,闻言便煞有介事地把嘴捂上使劲儿点点头,黑白分明的眼睛亮亮的,像个小大人。
梅娘奖励地给他夹了一块豆腐:“乖,吃饭。”
这么过了数日,谢良钰总算是把那三遍的活都干完了——不仅如此,他还在脑中读了许多其他书,拜现如今出类拔萃的记忆力所赐,那些书他都已经能够倒背如流了。
他隐隐意识到,这恐怕不是原主那一点小天才能达到的效果,自己的穿越,和脑中莫名其妙的金手指,肯定还带来了什么自己此刻不知道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忙碌几日,好容易得了闲,谢良钰也迫不及待想要检测自己在脑中的“自学”到底靠不靠谱,便直接将那些笔墨尚新的纸张收集起来,装订成册,出门往清竹坊而去。
书坊里坐着的,还是上次那个老者。
对方一见谢良钰走进来,便笑得一脸皱纹都起来:“你动作倒快,可是已抄完了?”
谢良钰点点头:“正巧近日无事可做,前些年学问荒疏,也总想着快些将进度捡起来。”
他一边说,一边将自己抄的书拿出来放在柜台上,老者也不多言,直接去拿,只是在看到自己给出去的那本原本的时候,露出点稍稍惊讶的神色。
一般而言,把书借去抄,无论再怎么小心,总还是会对书留下些使用过的痕迹,尤其是那些做事不仔细的,甚至还会让书册卷边,乃至将墨水滴到书页上。可眼前这一本,别说赃物,粗粗这么看去,简直新得像是从来没有被翻开过一样!
——可不是,谢良钰只拿书回去的时候打开看了两眼,确定与自己脑中并无差别,便直接利用金手指抄了,还省了翻页的工夫呢。
待翻开三本同样簇新熨帖的手抄本,老者惊讶更甚,甚至忍不住抬头看了谢良钰一眼。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已经觉得这书生字写得极好,只可惜腕力稍弱——说是病了,想来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恢复过来的事,但即便如此,作为抄书也已经足够。
可这才几天的功夫,对方的笔力简直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下,老者看着谢良钰的目光更是赞叹起来:这些天不曾见他出门,想来是在家用功,一刻都未偷懒的,不然,这笔迹骗不了人,怎能进步如此之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