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以为他弱小可人+番外(126)
洞口附近的地方有铁门和铁锁,都是很粗糙的东西。
这地方所有的东西,没有一件是看的过去的。哪怕是昨日见到的那位小姐的房间,也不过是更暖和一些的区别。
打家劫舍,还要过的如此清贫,究竟是图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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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翎从不是一个只会嘴上说说的人,神医之所以被称为神医,是因为能值治了旁人治不好的疑难杂症。
这群山贼人久居山中,存下了不少药材。
凡是张翎所要的,大都能拿出来。
唯独有一样有些特殊。
艾叶,这寻常人家随处可得的东西,因为用处不大,在这山上却并不常见。只能另派人,快马加鞭去山下买。
这群山贼的老大名叫海大贵,从前是做什么的,并没有人知道,只知道某一天这人带着一个女孩儿来到了山头。因为武艺颇高,打死伤人的野兽便越发被这山头上的人敬仰,后来就成了这群人的老大。
或是被仇家追杀,或是家破人亡,山头上住着的都是些走投无路的人。
开荒垦田,打猎巡山,这就是所有人一天要做的事。
冬日里大雪封山,便就靠着秋收的粮食过冬。
有时候收成不好,就专门挑路过的公子哥儿们要点儿过路钱。
“那,你们这次也是因为收成不好么?”顾云问了来送饭的小哥儿一句。
这位小哥就是砍伤容煜手臂分那个,虽然有时想法异常清奇,却是个十分实诚爱唠嗑的人。这些天顾云在山头上住着从他口中套出来不少话。
小哥儿“嗐”了一声,道:“这不是给咱们小姐找姑爷么,我们老大听线人说有几个模样不错的公子哥儿往鹿鸣山来了,这不,抄家伙就带着咱们下来了。”
消息倒是灵通的很,铁丝都绑提前绑好了,只怕夜里就得了消息。
这一路上,基乎是不曾停歇过的,又是走的小路,难道是那客栈中有山寨里的人。
顾云咳了一声,收了收思绪,问他道:“听张兄说你们家小姐模样挺好的,怎么这么急着找姑爷?”
小哥儿闻言,略略蹙了蹙眉,道:“你有所不知,我们小姐确实漂亮,即便脸上有伤,山寨里的人也都不会嫌弃,只不过我想一个女儿家,治不好脸终究是有心结的。小姐今年都二十三了,再不找个姑爷,几十年过后,一个人孤孤单单终究不是办法。”
“所以,就要去山下抢个人?”
“对,老大说了,小姐是金贵身子,山上的人配不上。”小哥儿说罢,神情有些许惋惜。
模样很周正的一个人,看起来也不过二十来岁。
金贵身子。
这句话引起了顾云的注意,看来这位小姐从前还有点故事。
苏音闻言,往这边走了几步,道:“等治好你家小姐脸,这山上山下有的是人愿意做你们家姑爷。”
他是最知道一个人的容貌有多重要的,老话说红颜薄命,他却觉得这世道总是偏爱美人。
小哥儿听见这话,浅浅弯了弯唇角,道:“我也希望,小姐高兴就好了,听老大说小姐脸上的伤这几日已经不疼了,想来是张大夫的药起了作用。”
容煜闻言,搬着凳子做过来,问他道:“你说这寨中的人,人都不会嫌弃你家小姐,那你嫌弃吗?”
“自然不会,小姐带我们恩重如山,教我们识字……我自然……自然不会嫌弃。”
“哦?”容煜点了点头,道,“你说若是你家小姐为了感谢张大夫,以身相许怎么办?”
“这……”小哥儿愣了一愣,垂眸道,“这是小姐的事,我们自然为小姐高兴。”
“是么。”容煜起身,打开了桌上的食盒,头一层的盘子里装着一只小半儿被烤糊的鸡。
怪不得方才总觉得有什么味道,原来是改善了伙食。
“你吃一些么?”容煜问了那小哥儿一句。
只见那小哥儿猛的站起来,眼神飘了一飘,道:“不了,我就先走了,你们慢些吃,柴房还有,不够可以再要。”
说罢,人就转往外跑去。
容煜看着小哥儿仓皇的背影,不禁笑了笑。
“这哪里是不嫌弃,分明是喜欢的很。”
喜欢一个人的目光是藏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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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的目光藏不住,但是被喜欢的人,总有千万个理由对这份目光不予理睬。
“今儿有肉吃,来,吃个鸡腿罢。”容煜说罢把卸下来的鸡腿递给了苏音。
“另一只……”容煜看了几人一眼,道,“张太医这几日没日没夜钻研方子,咱们等他回来留给他罢。”
“好。”
没有人有异议。
苏音是个嘴馋的人,素了这么些天,总算见到点荤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