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年代富一代[重生](27)
“等小宝宝长大了,还可以保护妈妈和宁宁,多好呀……”
“我们也是一家三口呢。”
都说小孩子是什么都懂的。
在这一刻,曹爱华才真实的体会到。
从前女儿不会这么大片大片的说话。
可这一次,她说了。
第17章 抽签
曹爱华有一种吾家儿女初长成的感觉。
她是真的很庆幸自己让陈兰花回了乡下,把女儿送到了歌唱班去了。
不过是半个多月的时间,女儿变得开朗了许多,也愿意表达自己的意愿了。
女儿一岁多的时候也是会耍小性子的,是在学会说话懂事之后才渐渐的变得沉默的。
想来就是因为她能听得懂大人的话了,才会因为陈兰花而渐渐的收敛起了自己真实的性格。
可现在,她不仅仅会表达了,还懂得安慰妈妈,更懂得要帮妈妈分担家庭的责任。
还懂得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共情。
前世她到底是错的多么离谱,才会让女儿变成了那个样子?
“妈妈,宁宁在学校里头学了手工,等宁宁彻底学会了,就给小宝宝做衣服好不好呀?”
宁宁说完就偷偷的打量曹爱华的表情。
她知道妈妈担心小宝宝出生之后,她会过的不好,所以一直在犹豫。
可她跟着妈妈怎么会过的不好呢?妈妈对她那么好。
她想要留下小宝宝,这是她血脉相连的亲人。
所以,她总是在妈妈面前帮小宝宝刷存在感。
也许这样,妈妈就会舍不得小宝宝了。
“好啊。”
曹爱华摸了摸女儿的小脸蛋儿,之前因为苏卫民带来的黑暗想法稍稍驱散了一些。
是啊,女儿这么可爱,她为什么要因为那些不值得的人生气耗费心力?
等她们母女两个回到家,苏卫民已经走了。
他似乎没脸见女儿,只留下了一张纸条和一个信封。
信封里是三千块钱。
“我走了,等我挣到钱再回来。”
苏卫民只留了这一句话。
他显然也不知道要说什么,现在的情况,说什么都似乎很别扭。
曹爱华也懒得去管他如今到底在想些什么。
这三千块,她拿去用女儿的名义存了起来,苏卫民这个当爸爸的,在女儿三岁这一年,终于懂得了要赚钱养家,可惜家已经没了。
曹爱华再一次把新的货品送到刘秀华那边去售卖,这一次她送的是沙发垫子,自行车垫子,杯垫以及毛毯。
再过半个月就没人再穿毛衣毛裤,她新织的那些都打算等秋天再卖。
现在就是送一些家里的日用产品,能卖出去一些也是一些补贴。
“这些东西可真是巧啊!”
刘秀华拿到这些东西的时候,眼前一亮。
她怎么就没想到要织出这些东西来卖呢?
往年到了这个时候,生意都会变差许多。
可如果能有这些东西卖,生意也不会差啊。
“不过这些东西估计没有小孩子的衣服好卖的。”
“没关系,能卖一些是一些,只是不要让别人忘记咱们这儿就是,我有多的时间还会再多织一些小孩子的衣服以及年轻人的衣服,等到秋天的时候再拿出来买。”
“好好!”
刘秀华高兴的不行。
有这么一个头脑聪明手艺精湛的合伙人,她根本啥都不用管,就坐在家里收钱就是了,多好啊。
不过她心里还是挺期盼上次那个军人小伙儿的。
那人第二次来的时候说过,只要曹爱华再有新的东西送过来,就一定要告诉他,不管是什么,他都会买的。
这是碰上有钱人了吧?应该是还没成家的那种,不然咋花钱这么大手大脚的呢?
这几天倒是小娃娃们还能穿的住毛衣,等过些日子就穿不住了啊,哪里还能买呢?
但曹爱华送来的这些东西,就算拿去送人也挺有面子的,对方要买也可以的啊。
曹爱华倒是没有刘秀华想的多,只要能卖掉,不管是谁买都一样,不过东西还没卖掉,单位就开始分房子了。
“好!誓师大会结束,接下来就按照工龄来抽签!”
单位为了这事儿把全体员工都召集了起来,开了一场激动人心的大会。
毕竟为职工们准备了这么大的福利,当领导的自然是要讲讲话的。
这一讲就是两个小时,曹爱华带着宁宁在下边都有些昏昏欲睡。
一个孕妇一个小孩子,哪里坐得住。
好在曹爱华的情况,单位的同事们都知道,两个女同事一个帮她看着宁宁,一个在边上扶着她,母女两个倒是坐的稳稳当当的,直到抽签开始。
先上去的是那些工龄最长的,再其次是那些拖家带口的。
曹爱华事先和领导报备过自己已经离婚的事情,她想要房子是没错儿,可真实情况也不能瞒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