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钟,琥珀浓(139)
“怎么好奇这个来了?”祝枝兰的嘴角拎着笑,“都是陈年的老黄历了,没什么可提的。”
“是不想提,还是不能提。”
祝枝兰原本扬起的嘴角慢慢垂下。
“是不是有谁和你说什么了?外边的人都是道听途说。”
“我这不就来问你了么?”
祝枝兰抬头,终于对上了她的眼睛,尽管隔着不同的皮囊,那一双眼神却是与幼年时的记忆如出一辙。
他略微调整了一下坐姿,就这么慢慢靠往椅背上一靠,整个人显出一股世故的特质来,“我还以为姐是关心我呢,敢情是来兴师问罪的。”
“那也得有罪,才能问的动。”
“你心里已经有了罪名,只等我认罪吧。或者,抱着一丝希望,希望听到一个虚惊一场的答案?”祝枝兰双手交叠在一起,指节不易察觉地泛白,“五姐,我倒也好奇了,如果我的答案不尽你意,你会如何?”
云知唇色一白,没答。
祝枝兰:“好,那我就告诉你,在天津,我进的是漕帮,做的,是令人闻风丧胆的生意。”
来之前,云知做好了听他搪塞的准备,也预先攒了疑问,打算用来戳穿他的借口。当祝枝兰直接说出来时,她一脚踩空,便如同跌进渊谷,整个人头重脚轻的。
记忆里的小兰,爱听戏、嗜乐曲,每回阿玛带家里的兄弟姐妹们学骑射、开枪,哪次他不是敷衍了事,要么索性溜号去掏鸟窝,直把阿玛气的吹胡子瞪眼。
毕竟是掌军的亲王府,待他长大总还是要安排点朝中的差使——至少当时阿玛是这么想的,他知道小七最听她的,就派她谆谆教导弟弟,可人的天性岂是三言两语哪能拧得过来?那时他总说:“你知道我最厌那些舞刀弄枪的,平时听阿玛说起外边那些事,什么剿叛党、什么杀鸡儆猴的,都觉得瘆得慌,怎么可能自己干这个呢?趁早叫阿玛死了这条心,别在我身上下功夫。”
家中男丁稀薄,阿玛将希望寄在小七身上俩,父子也为这个闹过几次,即使是她出嫁之后,小七也不改作风,照旧同京城里的纨绔子弟酸腐书生泡在一块儿耍那套流风回雪,她虽总叨叨他,私心里又隐隐觉得如此也好。
大多数人一生都跳不出世俗成见,不得不抛下心中所好,若能简简单单做个快乐的废材,本是万分难得的福气。
所以,当听到“漕帮”两个字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小七说的没错。
她内心深处企盼着听到否认,只要他极力否认,坚称是外人的愚见,抑或表示他虽捞了些偏财,并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她会选择相信他。
可是他承认了,她竟又不知该如何是好:“我兴许是不太了解,现在的漕帮,是做什么的……是开赌场,妓院,还是……”
他深吸一口气,“我杀过人。”
她忽然觉得眼前的弟弟极为陌生。
好半天,才听到自己的声音:“我记得,你最害怕血了。”
“早就不怕了。”祝枝兰说。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皇帝都变,家说没就没,人又有什么不能变的?”
“不论世道变成什么样,都不是你自甘堕落的理由……”
“我自甘堕落?”祝枝兰点了一下头,眼睛里却已经冒出了血丝,“是,比起你那科学家的哥哥,我这样子的确实算是种堕落……”
“诚树!”她唤了他的本名。
若祝枝兰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也许她会愤怒训斥他,或是上手揍他,但他不是。
她试图让自己稳住,问他:“是不是……阿玛走的时候,没有留下点什么产业?哪怕尚有一瓦遮头,你有手有脚,也可以自食其力,车夫、伙夫、帮厨,但凡能活下去,就不该……不该让自己做沾血的行当……”
祝枝兰倏然起身,踱了一个小圈,仍然抑制不住焦躁地踹了一脚身旁的边几,“哐当”一声瓶瓶罐罐落地,外头有保镖进门询问,他一声怒喝:“都给爷滚远点!”
他回头,见姐姐一脸被吓到的样子,想要过去,云知下意识站起身来,退了一步。
祝枝兰没再往前。他坐回到沙发上,从衣兜里揣出一支雪茄,点燃,猛吸了好几口,“姐,只有你还活在宣统年,我们紫禁城中所有的人,但凡从那年走过来,没死的,早不再是当初那个活法了。”
她浑身一震。
他道:“你说阿玛的产业?他走之前,陆氏那个贱人就把地契、房产都带走了……我是东拼西凑、借债给阿玛办的后事,这是他临走前嘱咐我的,爱新觉罗家的体面,哈哈哈,我这没有用的儿子,总不能连他这最后一个要求都办不到吧?可谁能想到呢,这最后的一次‘体面’,送我上了天津的头刊——你弟弟我人生中第一次上报纸,标题是‘满清虽亡,亲王之子爱新觉罗城树奢靡之风未败,堪称前朝之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