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反派大人的初恋(19)
“这么严重?”林榛怀疑小声发问。
孟蕴琼将不能扭动的右手伸到他跟前,“现在不能动弹,要不我把你手腕也折了,你试试有没有事?”
“…”林榛把多余的话吞进肚子里,一踩油门车子往医院开去。
等从医院出来,孟蕴琼吊着一条手臂,黑着一张脸,浑身散发着别来惹我,谁惹谁死的气息。
平日里最注重形象的孟蕴琼也会有这么一天啊,林榛跟在后面努力憋着笑,唯恐被他看到后恼羞成怒。
谁知道孟蕴琼背后好像长了眼睛一样,阴测测开口,“想死就尽管笑。”
林榛想起以往的教训,顿时小媳妇样,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不过医生说的伤筋动骨一百天,这就等于说孟蕴琼这只手废了三个多月,要当独臂侠三个多月,他一颗心七上八下的的,只觉得阴风阵阵直往脖颈钻,这期间孟蕴琼该不会掐死他吧?
孟家肯定也没人关心他,林榛想到一个赎罪的办法道,“要不你这段时间住我家?”
“看你每天秀恩爱?”孟蕴琼嫌弃问,都结婚两年了,还每天老婆心肝宝贝的叫着,也不嫌腻歪。
他讪讪一笑,摸着鼻子轻咳一声道,“什么叫秀恩爱,那是日常生活,等你有喜欢的人了,说不定会过分。”
“那也不会像你,瞧瞧你现在,每天公司家里两点一线,整个就是个当家煮夫。”
林榛不置可否,要不是因为孟韫琼不方面出面管理公司,当了半个甩手掌柜,他与他老婆早就去环游世界去了。
虽然都知道当初他是追了两个月就把人追到手了,但是外人可不知他们互相暗恋了她整整五年,好不容易把人骗回家了,不继续哄着,万一有一天她后悔了跑了怎么办。
“不过,你刚刚说了追女人。”要不是因为信息量太大,他怎么可能会急刹车,林榛赶紧追问,“什么女人?”
追什么女人能追到那,那一片住的除了慕家,剩余的几家谁家的千金比较出众来着,到底是哪个女人能打动这个人?
“慕知狸。”说着,孟蕴琼脑海中就浮现出她纠结着要不要接她电话的样子,肯定蠢萌蠢萌的,以前怎么没觉得她名字也这么好听?
“卧槽!”林榛掏了掏耳朵,不敢置信嚷着,“慕知狸?她爱孟殊言爱的死去活来的,对你没一个好脸色,你看上了慕知狸?孟韫琼,你脑子没病吧?!”
说着林榛的手就要往他脑门上放,还好他没在刚刚开车的时候说,要不然酿成事故算谁的。
“爪子不想要了?”孟蕴琼侧过身一手挡开,干脆利落解释道,“她失忆了。”
失忆?
林榛消化着这两个字,面露复杂,他知道孟蕴琼
这人看着凉薄,实则最重感情,对待任何事都是孤注一掷,要不然也不会因为当初自己替他说了几句好话,就敢把全身家当压在他身上。
“失个忆,你就喜欢上人家了?我说孟大总裁你还玩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的戏码?”拍了拍他的肩膀,林榛劝道,“感情这东西还是别乱碰的好,慕知狸这人你还不了解?万一有一天,恢复记忆了,你要怎么办?找地方哭你都来不及。”
第二十三章 豪门私生子(22)
豪门私生子(22)
孟蕴琼低着头没有说话,像是在思考,闭着眼睛压下心底的暗涌,他抬眸轻笑道:“就那只连咬人都不会的兔子,我有什么怕的?再说了,我现在不就是什么都没有,再差能差到哪去,万一赌赢了,赢一辈子不是挺好的。”
要是真的恢复记忆了,觉得不合适分开不就行了,现在这快餐社会,谁离了谁还会死不成?
林榛捏着眉心突然觉得心累,他怎么会什么都没有,远恒这么大的公司还不是他的?
实在是慕知狸留给他的印象太差了,林榛长叹一口气,“你要是觉得好那便好吧。这失忆了也是一个时间点,你有没有趁着这个点在人面前刷好感?”
孟蕴琼突然沉默,刷好感度,一开始应该算是刷了几点,不过他总觉得那温水煮青蛙的样子太慢了,
后面…
好感度应该是都被他给败光了吧,孟蕴琼组织了一下语言,把两人最近相处的过程都说个一清二楚。
越听林榛眉头皱的越深,他这算是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作死?
孟蕴琼直到最后还总结一句,“估摸着现在是把我拉黑了,有什么比较好的办法挽救?”
林榛视线落在他脸上研究着,“说起来,你智商挺高的。”
能一年内把投入的资金翻了几番,孟蕴琼说是经商天才都不为过。
只是智商归智商,这情商也太低了,他吐槽,“你情商是不是全都加在智商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