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私底下不禁和柯蒂斯先生打趣起来:“哎呀,这孩子不得了啊!以前得罪他,顶多变成‘我的朋友’系列;可现在得罪了他,变成‘小公鸡’不说,还要被写入菜谱呢。”
作者有话要说:
PS.菜谱东拼西凑瞎写的,做了不会好吃。
第106章 马特:你洗卷心菜洗土豆有P用啊!
关于小公鸡的食谱出来后, 总算没人继续隔空喊阿尔去和威尔金斯战斗了。
一方面,总是被人这么指桑骂槐,还是很没面子的, 正常人都不想再自取其辱下去;另一方面,大家可能也终于意识到, 这个年轻人完全不是那种‘口头忽悠两句你是文坛领袖’就会立刻热血冲头, 恨不得马上跑到最前头冲锋陷阵的愣头青,没利益的事情, 他才不会去做。
为此, 这些人私底下免不了酸溜溜嘀嘀咕咕几句:“一点儿年轻人的锐气都没有。”“精明算计到这地步, 想来日后发展也是有限。”“真是辜负大家的厚望。”
可随便他们怎么说吧……
阿尔照旧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而且,他终于从美食专栏的写作中得到了崭新的乐趣, 将以前吃过的餐馆统统地写了一遍,还附上了认认真真地点评,什么‘量大管饱, 别追求口味’,‘惊喜之餐厅, 虽然难吃, 可每次都能难吃出新高度’,‘面上的酱料十分像呕吐物, 但细细品尝起来还不错’等等。
比起餐馆们态度一致‘阿尔弗雷斯西尔维请不要来我家’的坚决态度,他的读者们全都欢呼雀跃地由衷期待着:“阿尔, 多出去走走!多点评一些餐馆。”
当然了。
阿尔还是很敬业的, 并没有满足于自身这种清奇的画风,还是很认真地学习了一下其他美食作者们的文章,试图成为一个正经的美食家。
为此, 他试着通过兰迪互相交换食谱来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超市打折,我妈妈买回家很多卷心菜。]
[出于好奇心,我走到厨房看了看,又四处去调查了一下,发现这种蔬菜最早被培育,居然是能追溯至古希腊和罗马时期的,不禁肃然起敬:真是了不起,这应该算是蔬菜中的爷爷了吧?]
[卷心菜的颜色是白和绿(说实话,我有时候分不太清它和花椰菜),看起来圆圆鼓鼓,在制作的时候,我们可以把它的叶子撕下来,也可以直接用刀切下去。后者的感觉会比较棒,一刀切下去,咔嚓嚓——!]
[然后,将切好的卷心菜在烧开的水中烫一下,捞上来和咸肉扔到锅里一起煮,加火腿、萝卜、月桂叶和百里香,以及随便什么你想加的玩意儿,等煮熟就可以吃了。]
[吃的时候,记得动作要快一点儿,否则,咸肉和香肠被抢光,就只剩下卷心菜了。]
[好吧……其实,我只想吃肉和火腿,去它的卷心菜。]
[但不管怎么说,卷心菜是家庭必备蔬菜,还是很值得购买,这就是我今天想要分享的。]
[按照美食家(虽然我不是)的习惯,我决定再送给这道菜一个独有的名字——可有可无卷心菜炖咸肉火腿,或者,虽然不存在但必须有名字卷心菜炖咸肉火腿。]
他还倾诉了一些别的东西,诸如,[你过得好不好?我今天和另一个演出团合作排练文森特了,我们搞出了很多吓人的东西,改天你有空可以过来看。我给文森特写了一首歌,有几个地方写得不太好,你帮我改一改。]
兰迪先回复:[文森特的歌,我改完了,但不想这么简单地写给你看。唔,别生气,我不是故意刁难人,我只是想见你了。你来找我吧,今晚七点钟可以吗?我绝对二话不说地唱给你听。]
然后,他回的食谱是:[粉红色香槟、糖和柠檬皮一起煮沸。打几个鸡蛋,将蛋清、蛋黄分离后,只取蛋黄,再加少许香槟放在一起搅拌均匀,一点点儿地倒入锅里,调小火,慢慢地熬煮,直至渐渐浓稠,取出倒在小碗里,送给阿尔弗雷斯西尔维先生。然后,按照美食家(虽然我不是)的习惯,再送给这道菜一个独有的名字——献给剧作家的下午甜品。]
除此之外,他俩还研究出了[天生一对——土豆炖牛肉],[情人的血——桑葚果酒],[随随便便——糖煮萝卜],[虚假的表象——一煮就烂空心面],[大哭一场——洋葱汤],[跨越种族的爱——草莓煎蛋饼]等等。
这么分享食谱大概一周后……
西尔维夫人气哭了。
她拿着刀站在了厨房门口:“出去!出去!从我的厨房里滚出去!你这个天杀的混账小子,这是我的厨房,你要是不喜欢我做得饭,就滚去外面吃毒药好了,不许再碰我的烤箱我的平底锅我的小煮锅我的案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