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江心疼了,说起来那时候的燕至也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孩子。他本身就是一个孩子呢,还要照顾一个更小的孩子,肩负起养孩子的责任。这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他要是没那么知恩图报,狠狠心,把这钱留给泰格,他走了也行。但他留下来了。燕至有良心有道义有责任感。
“泰格这孩子挺好带的,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我不回来他自己睡觉,还给我留饭。虽然菠萝炒饭里菠萝没削干净还有蛋壳,一个九岁的孩子,经历父母惨死从小少爷到什么都自己动手,很不容易了。我让他上学,他也不需要我怎么照顾,我就出去打工,赚钱养他。”
“外五市是一个很妖孽的城市,暴穷暴富速度快,滋生各种妖魔鬼怪,法律警察在这个城市没人当回事的。尤其是前二十年,妖魔横行,当街杀人,经常发生火拼械斗,警察都不管的,靠近边境杀了人也没关系,跑就行了。”
“外五市最缺的就是敢拼敢干不要命的人。玉石商人们为了逃税都选择走私,到现在还有走私的。这不新鲜。都有自己的路线,从密林穿过,多绕一些深山密林,避开人多的地方,把货运到。这就需要打手保镖押运货物,路上有土匪强盗啊,很多玉石原料就这么被强盗给抢走。这些强盗土匪不一定是真的占山为王,也有各个玉石商人养的假装是土匪强盗,抢走了货就不用去买,多省钱啊。玉石商人们就雇请那些敢杀敢干敢拼的保镖一路护送,我就做了这种保镖,押运货物的人。你看到我后背的伤疤了吧,大部分都是那时候留下的,被土匪一刀砍了,咬着牙站起来和对方拼个你死我活,护住货物。”
燕至苦笑了下,刷拉一下脱下身上的白色T恤,背过身去,让陆江看他后背的伤疤。
燕至非常漂亮,那脸蛋和剥了皮的煮鸡蛋一样,唐城市寒风凛冽都没有吹破了他的细皮嫩肉。全身上下无一不精致,不夸张的说,脚指头都漂亮。就这后背,布满伤疤。
陆江问过他,他说打架时候留下的。强行说打架也行,毕竟他是和土匪强盗交手留下的。
肩胛骨下方有将近十厘米的伤疤,陆江摸上去。
“匕首从背后刺进,为了赶货时间没有及时治疗,化脓溃烂,本来问题不严重,后来伤口变大,伤疤就大了、”
陆江的手顺着右肩一直斜跨整个后背,摸到左腰附近,这道伤疤最长。
“砍山刀给噼的,这差点要了我的命。躺了一个多月才好。”
庐江摸到他右侧肋骨附近,一个圆圆的洞。
“枪打的,这就比较幸运了,子弹卡在肋骨上只是击碎了挨着的两根肋骨,没有进入体内。好得很快。其他的我就记不太清了,毕竟走十次货能遇上八次抢劫的,还有路不好走赶上泥石流山洪,还要受点伤。记不清。”
满背的伤疤,大大小小,长长短短都有。他只能记住最有代表性的几个,其他的都忘了。也许这些伤疤在别人眼里触目惊心在他心里是不值得一提吧,相比较太小不值得记住。挨了一刀就挨了一刀,缝缝补补不影响工作就继续咬着牙撑着工作。
不是不疼,是过去太久,不想记得了。
陆江手有些发抖,他心疼。就算这么多年过去了,燕至说记不得了,他还是心疼当年那个燕至被迫着长大,承担这么多的痛苦。刀口舔血用命换钱。
扶住燕至的肩膀,在燕至肩胛骨的伤疤上亲吻。
嘴唇有些哆嗦,慢慢的亲了下来,随后抱紧燕至,把他拥在怀里。
“早就不疼了。真的,很多年都没受过伤了。”
燕至一笑,拍拍陆江的手。侧头哄着陆江,却发现陆江眼圈发红、
稍微挣脱开陆江,赶紧把T恤穿上,他不想让陆江再次红了眼圈。
穿好衣服,在一次和陆江面对面的坐着。
“你别看是出生入死的活儿,真的赚钱。出去一次我能赚五千到一万。这行当我做了三年。这三年我也认识几个和我一样赚钱不要命的功夫很好的人。同时我也发现,只要身手好,闯出名头,就没人敢打劫。因为对方畏惧啊。我一开始赚一两千,后来我出去一趟赚一万多。我就发现这里边的商机,我当时就想组建一个保镖队伍,保证货物不丢失,下手要狠,功夫要好。”
“鬼道就在那时候创建的?”
“没来得及,我就把赚到的钱拿去赌石了。我手里有点钱,我借了几个人的钱,我就买了一块石头。你知道啥叫赌石吧。”
“知道,吴老板和我说过。吴老板还说,当时有一个保镖,拿着钱买了一块石头,一切开满眼翠绿赚了几十万。随后玩了个大的,把几十万扔进去买了一块大的石头,谁知道切开以后只有玉线没有大量玉石切割不出来任何有用的玉,暴穷暴富一瞬间,这保镖就不死心,不断地切,横切面就突然出现了一幅山水画,还是和某个传世大作差不多,完美的那块玉石画收藏了,不太完美的就卖掉了,但是也好赚了一笔。这种过山车一样的赚钱方式太刺激了,他还说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