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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薇记事+番外(482)

作者:荆棘之歌 阅读记录

今生不再996:……

今生不再996:……我觉得小白莲没有。

编辑果木:不,你有。

编辑果木:亲亲,小白莲已经成功签约了影视,因此杂志社这边决定再提一番价格,千字二百六,行业内最顶级的收入了。

编辑果木:……亲亲您觉得怎么样呢?

编辑果木:我觉得,上次亲亲您说的那个一桌霸道总裁,二桌温柔医生,三桌风流明星……的题材,我觉得就很合适呢!

丁薇:……编辑是网购去了吗?

难不成她也认识了一个叫小仙女的客服?

至于说千字260……

不,她不能动摇……

……

不能动摇的丁薇暂时也没时间动摇。

她回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起草自己有关于网站的想法——

一千万呀!

步明敢说,她自己真不太敢接。

前两年大盛集团收购点家才花了多少钱?

虽说那时候行业前景没有现如今这么明朗,价钱低一些是正常的……

但那可是收购啊,而现在只要自己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就算丁薇能吹牛,自己这网站以后年净值过五十亿,不能稀释的原始股这会儿赚大发了……

——那也得有人信呀!

……

其实,她下意识觉得,步明的两个要求,第一个版权才是重点,一千万只不过是买个保证罢了。

成为股东了,可能版权就有自己的想法了,是这个意思吗?

那这个意思他们还得好好考虑一下。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丁薇都没有在网上写过小说,更加没有签过类似的合同,这会儿是两眼一片空白。

但是之前也有一个写网络小说的朋友,对于一些福利多少也听说过,可是做合同……不仅仅有福利就够了。

好在有钱无所不能,学校里听说也有人在网站写小说,丁薇辗转拿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花了一点小钱,就看到了对方的合同。

这是不合规矩的,但这种事也没办法界定,她只能含糊的打个擦边球。

……

网站合同,无非是确定几个关键点。

一,是签约人和笔名

二,是如何分成以及有否奖励

三,就是版权归属。

在丁薇的印象中,十几年后,网站合同已经发展得很是全面。

根据写作水平签人和签笔名都有可能,还有可能加上年限和字数要求。

分成一般都是五五,分订阅收入和打赏收入,极少数会在三七,顶级作者不在此列。

奖励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全勤奖,排名奖,完本奖励。

版权归属于网站,延续到死后二十到五十年……这也是争议比较大的一点。

如果卖出版权,那么网站将会与作者二八或五五分成,都有可能。

……

但她毕竟没有亲自研究过合同。

事实上,合同那么多,真正签约的那个作者自己估计都从来没认真看过,也只需要确定每个月能收多少钱就行了……

在这种情况下,丁薇自然能了解的就更少。

而此刻参考了学校那位网络小说作者的合同,在结合自己曾经隐约听说过的,她心里也有了想法。

……

这时候,点家网站也是有全勤奖的。

在不同的网站,全勤奖有可能按照收入比例,也有可能是固定额度。

丁薇记得,十几年后是日更四千,一个月全勤六百元。但好像现在要求的是日更六千,全勤一千元。

别小看这笔钱,很多人就是为着这个,才不断的写作。

在漫长又机械化的写作中,有人很可能灵感迸发,渐渐脱离桎梏,成就自己。

而有人却可能日复一日磨灭灵感,最后只能拿着全勤过日子。

而丁薇既然想快速打开渠道,这会儿还能有什么,比实打实的金钱福利要更吸引人呢?

……

首先,签人还是签笔名,都跟着别的网站一样,因为这方面也确实没什么可调整的了。

其次,如何分成?

那么多的网站都是五五分成,她虽然不知道运营究竟要花多少钱,但此刻既然不是以盈利为第一目的,还是三七吧。

倒是道具打赏,也归为三七。

现在看来,三七和五五可能差距不大,因为大家的收入天花板放在那里。

但丁薇可是看过新闻的,后世打赏,一天几万元和一次性一两百万都是有可能的……

基数大了,分成的诱惑就变得格外大。

至于全勤……

一天四千,六百元。

跟一天六千,一千元。

对于她这个日更好几万的作者来讲,并没有什么太大差距。

但是上辈子追更时,很多作者四千都难以保证,想必这个难度还是有点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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