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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千金老公是满级大佬/我老公成为满级大佬后穿回来了(213)

这也就是男朋友了,如果是别的人,她早就……

好像也不会做什么。

恩,准确地说,根本就不会给别人碰到她头发的机会。

季明崇有点恃宠而骄了。她脑海里突然浮现的竟然是这个词。她被自己脑补的这个词逗笑了。

季明崇已经回到了办公桌前,从文件中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总觉得你这个笑,让我头皮发麻。”

“是这样的笑吗?”阮素故意模仿古怪的笑声,“桀桀桀……”

季明崇平静地看着她,“我很怕。”

阮素往沙发上一躺,双目清澈的看他,可能是闹过的原因,她的脸颊微红,眼睛也很水润,“你这个怕太不走心了。”

她穿的是比较宽松的毛衣,这样躺在沙发上,她都没察觉到这会儿毛衣松松垮垮露出了小半的肩膀。

季明崇看了一眼,果断收回了视线,右手虚握成拳,抵在唇边干咳了一声:“我工作了。”

今天让她过来陪他加班,说不定也是不太正确的决定。

因为这是他二十八九年以来,第一次在工作时间分心,心跟眼睛都恨不得跑到了坐在沙发上的人身上。

季明崇在工作,阮素也没闲着,她最近也过得很充实,除了上班下班以外,其他的时间要么谈恋爱,要么去拳击馆或者画室,这样的生活让她很满足,连带着对很多事情都不那么在意了,比如,阮树阳跟她说,阮父阮母的婚姻感情出现了问题,比如,阮蔓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早产了,还好孩子没什么事,但是林家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医院看孩子,就是林向东都没出现在医院。

她骨子里并不是热心肠的人,不管是从前,现在还是过去,她只会把心思放在自己关心的人身上。

她抬头看了在工作的季明崇一眼,第一次觉得,她不再讨厌寒冬了。

季明崇忙完以后,两个人就去了阮素家附近的超市。

季明崇推着购物车,阮素挽着他的胳膊,两人经过镜面壁时,都不约而同地看了过去。

“没给你丢脸吧。”季明崇微微低头,压低声音调侃她。

去买了阮素喜欢吃的无籽红提,还有颜色好看的车厘子,季明崇恨不得将整个水果区域都给她搬回去,最后去结账通道时,季明崇看到了货架上的糖果,扫视一圈,视线定格在太妃糖上,他个子高,手也够长,很轻松地就从货架上拿了几包太妃糖扔进购物车里。

阮素以为他是给毛豆买的,有些不赞同地皱眉说道:“不要一次性买太多,他会一口气吃完的,最好一包一包的买,然后中间时间间隔长一点,小孩子吃多了糖没好处的。”

“?”季明崇看她,“我给你买的。”

“给我?”阮素摇头,“我不是很爱吃糖。”

季明崇也不想透露出自己隐秘的兴趣爱好。

他也不爱吃糖,但他觉得阮素吃了太妃糖亲吻他时的感觉还不错。

“不要?”他问她。

“不要。”

季明崇不死心,继续问,“真的不要?”

阮素怀疑是他想吃糖,看他这样坚持,便从购物车里拿了一包,“行吧,就买一包。偶尔吃一颗还是可以的。”

季明崇满意了,买一包也是赚到。

等从超市买完水果出来,都已经快九点了,季明崇跟着阮素进了小区门,又进了电梯,他控制不住自己上扬的嘴角,盛远有句话还是说错了,谁说男朋友这个身份含金量不高的?瞧,以前他最多只能送她到小区门口,现在他都能送她到家门口了,这就是质的飞跃,将他跟别的男人区分开来。

阮素用指纹解锁大门,她顺手打开了玄关处的灯,看着季明崇,她犹豫了一下,问道:“你要不要进来?”

季明崇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成年人的恋爱都是水到渠成的,没有严格规定得什么时间段才能牵手亲吻,但他一直觉得,他跟阮素的恋爱肯定是要比别人慢的,因为他们两个人都是头一次谈恋爱,没有经验是菜鸟。

可现在……九点了,她问他要不要进她家。

季明崇心口狂跳不已,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种紧张之中又带着兴奋雀跃的感觉了,以前是在做生意拿项目时有,现在只在面对她时有。

阮素又说:“其实房间走廊的灯坏了,我昨天买了新的灯泡,一直没换,你帮我换一下吧。”

季明崇一秒钟恢复冷静,“好。”

她的家,他来了不止一次了,不过都是白天来。她一向贴心,似乎早就预料到会有这样的时候,从鞋柜里拿了一双新拖鞋出来,“这是你的。”

季明崇换上后才发现,他脚上这双深蓝色的拖鞋跟她脚上的拖鞋是一个款式的,只不过颜色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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