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祯看到虞美人和于三娘等人打扮成男人的样子出场,一阵头疼,生怕司南整出什么夭蛾子。
——“策划案”上只说这里有话本表演,没说是讽喻时事的滑稽戏。
直到瞧见虞美人身上的“官袍”,赵祯又放心了,演的不是他。
包拯却不高兴了,他亲耳听到,虞美人用柔美的嗓音说:“吾乃包青天,坐镇开封府……”
这这这……
他可没说过自己是“青天”!
这头衔太吓人了,包拯想跑。
赵祯幸灾乐祸,“包卿,急什么,心虚了?”
包拯重重一哼,还真就不走了。
老包一辈子行得正坐得端,不怕骂!
作为忠实迷弟,司南当然不会骂他。
表演刚好到热闹处。
小娥扮演的苦主跪在地上,用涂着胡椒粉的衣袖擦了擦眼,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这法子是司南教的。
“求大人为草民作主!草民同人饮酒,恐醉酒无状,便将十两黄金交于张三保管,谁知他竟不认了!”
“大人明察!分明是李四血口喷人,草民根本没见过什么金子!”于三娘演的便是张三,一抬眉,一挤眼,活脱脱一个奸诈的小人!
宾客们纷纷笑了,指着于三娘说:“一定是她说谎。”
虞美人扮演的包拯自然也看出来了,细细地盘问一番,扭头对旁边的“差役”说了句什么。
“差役”绕着殿中走了一圈,再回来时手上多了一个钱袋子,钱袋打开,露出一块……石头。
金色的颜料不能随便用,司南干脆用墨水在石头上写了俩大字——金子。
众人哈哈大笑。
演员们丝毫没被笑声影响,该惶恐的惶恐,该惊喜的惊喜。最后,于三娘不得不招了。
就在众人惊奇之时,由虞美人开口,说出破案经过。
包拯觉察出张三有问题,便命差役到他家中,对他妻子说:“你丈夫吞了李四的金子,已经招了,快快将金子交出来,否则你也要跟着受罚!”
妻子一听,吓得连连告饶,忙把金子交了。
——这是有史料可查的、包拯真正审理过的“醉酒失金案”,并非后世话本或影视剧的加工附会。
四个演员表演得非常精彩,台词、节奏步步到位,无疑下了苦功。
尤其是于三娘,虽然演的是狡猾的反派,却一点儿都不让人讨厌,反而数次引人发笑。
虞美人演的包拯也沉稳敏锐,处事不惊,令人敬服。她甚至连包拯的小动作、口头禅都学了个十成十,凡是认识包拯的,无不大呼传神。
旁边的包拯红着老脸,拼命往嘴里塞酒菜。
官家开怀大笑,多多地赐下赏钱,私心里却又酸溜溜的。
为啥司小子只知道编故事夸包拯,不夸夸他?
正想着,第二场戏就来了。
这次,由蝶恋花扮演官家。
她生得肤白,略丰满,戏服穿上身,和和气气一笑,还真有那么点意思。
赵祯一见,顿时笑开了,“这妮子长得细皮嫩肉,可比我俊多了!”
蝶恋花向来没心没肺,听到这话,以为真在夸她,笑盈盈行了一礼,“官家谬赞,奴生受了。”
赵祯没料到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伎人会在他面前如此从容机敏,顿觉有趣。
戏还没演,就先赏了钱。
皇后坐在旁边,脸色十分难看,凌厉的目光像小刀子似的嗖嗖往蝶恋花那样漂亮的脸蛋上划拉。
蝶恋花根本没觉出来,听到铜锣声,连忙坐到“餐桌”前,开始表演。
她演的是“官家拒食蛤蜊”的典故。这件往事是唐玄告诉他的,司南觉得很有意义就编成了故事,放在中秋宴上演正好应景,虽不像断案戏那样精彩有趣,却别有一番意义。
正值秋日,官员献上蛤蜊。
“赵祯”吃着美味,便问:“这吃食打哪儿来的?”
“官员”道:“远道而来。”
“赵祯”又问:“花了多少钱?”
“官员”回:“每枚一千钱。”
蝶恋花放下筷子,没有发怒,也没有责备官员,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说:“拿下去吧,不吃了,以后也不许再进献。”
“官员”大惊,忙问:“是味道不好吗?”
蝶恋花娇喝:“是因为太贵!区区二十八枚蛤蜊,足足花费二万八千钱,我吃不下,怕撑死!”
——这一段,演的是赵祯的检点。
宗室及老臣们皆感慨万千。
这些年,他们都拿眼看着,官家可谓是古往今来自制第一君、仁德第一君。能在国朝为官,是他们此生的幸运。
宰相富弼带头,众臣皆起身,执手,朝官家深深作揖。
赵祯摆了摆手,略害羞,“‘怕撑死’那句不是朕说的,史官不要乱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