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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定早死怎么办[穿书](146)

作者:童画 阅读记录

很快,轮到容卉了。

她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一片人群,感受到无数的眼光朝着她看来,顿时心跳如雷,口干舌燥。从小,她就不擅长交际,面对陌生的镜头以及陌生的人,总会感觉到一股羞耻的感觉。因为这个原因,她从小到大从未参加过演讲比赛,也从未代表过班级或者发表优秀毕业生的言论。

这是她的缺点,也是她的短板。

容卉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紧张,慢慢来,名气不重要,重在参与。

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深呼吸了一口气,容卉站在讲台上,面对台下的同学们,开始了她的演讲:

各位老师,同学们,下午好,我今天要演讲的题目是《反对校园霸凌,守护校园和平》。

我曾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只读圣贤书,从不知道原来在宁静的学校会发生校园霸凌的事件。

我以为的学校是和平的,是宁静的,是培养学子们的圣地,也是一方净土,或许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的缘故,才让自己的想法这么简单。

其实在世界各地,每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我们华国近年来也一样,就隔壁城市C市,不知道大家最近有没有上网看新闻?发生了一件让人十分震惊的校园霸凌事件,某高中的几名女生因为跟同班同学武某发生了语言冲突,她们就把武某拖到学校后面的公园内进行群殴,还效仿网路中打人的视屏,把殴打过程拍摄下来上传网络。

这对武某造成了极大的心里伤害,让武某每次想起这件事情,就大哭不已,甚至在家里吞了安眠药。

幸好被武某的家长及时发现,被送完医院,才捡回了一条命。

打人者固然爽快,发泄了一时的怒气,可他们不知道的,如果对方以法律形式起诉她们的话,那她们以后的人生即将留下一个污点。

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45条(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第46条(二)殴打,伤害采集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

第47条(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就我刚才举的例子,如果武某的家长用法律武器起诉那几名女生的,恐怕这几名女生就有牢狱之灾。

其实大家都知道,校园霸凌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它不仅仅直接伤害了我们的身体,还会严重的影响我们的心里健康。

被欺负的同学,且不说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跟生活,有些个别的,或许还会产生厌世的心里,或者还存在着报复的心里。还有些“受害者”会转学,这些都对一个学生产生了学业上的影响。每个人都有底线,每个人都有心里承受不住的时候,只是有的时间来得慢,有的来得快。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个人都是生命的独特体,缺少了哪个,哪个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

我希望受到欺负的同学们能够为自己站起来,告诉老师,告诉家长,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你的懦弱只会助长他人的气势,要学会反抗她们,而不是一味地忍受着她们的欺负。还有我想告诉那些总是喜欢以欺负别人为乐的人一句话,生而为人,务必善良。”

第63章

演讲比赛结束以后, 容卉这个名字彻底红遍了一中每个角落,就连高三的学长学姐们都知道高一一班有个反对校园霸凌事件的女孩,她叫容卉。

有种情感的崇拜不再是学习上的那种崇拜,而是上升到了人格魅力上的崇拜以及敬佩。换做是谁, 当时都没有人会像容卉那样有这么大的勇气直接站出来抨击校园霸凌。

明明受到这种欺负的不是她本人, 可容卉仍旧站了起来为那些受到校园欺凌的同学们发声。

即便容卉以后从一中毕了业, 一中仍旧流传着她的传说。是她带头站出来反对校园霸凌的事件,帮助了受到欺负的同学们, 让他们勇敢地站了起来,反抗了那些曾经的“施暴者”,彻底地还了一中一个平静, 安详的校园环境。

至此以后, 一中的同学们都十分团结,在以后的几年内甚至很少出现校园霸凌的事件。多年后, 那些曾经受到过校园霸凌的几个同学, 回想起来站在演讲台上的那位少女, 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饱满高亢的声音带给了那些遭受黑暗中的他们一丝光明以及温暖,至今记忆尤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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