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总是火葬场[快穿](49)
求得更多的还是流悦的婚纱照。
无他,实在是太漂亮了。
光是看着,就感觉心情好了几分,甚至不少女孩暗自心动不已,也想穿着婚纱拍几张写真。
有没有男朋友不重要,主要是想当一回穿着婚纱的小仙女。
一家精奢装修的咖啡馆中。
流悦独自一人坐在二楼,长指搭在勺柄漫不经心地搅动着杯中的咖啡,窗外的光线柔和地洒染在她的半边脸上,镀上一层荧荧的光晕。
路过她身旁的侍者都悄然放缓了脚下的步伐,生怕自己脚下的声音惊扰了这个格外漂亮的女孩。
秦怡上了二楼,不需多加寻找一眼便看见了流悦。
二楼桌椅并不多,咖啡馆重精不重多,客人们之间隔着的距离很大,寥寥几人中坐在窗边的流悦是最显眼的一个。
反应过来后,秦怡不可能多高兴。
如果按照那个女人为她规划的那个未来中,流悦本该成为她的踏脚石,对照组。
因为常年相伴,反而会令林涵海本能地反感过于亲密的存在,流悦所做出的所有纠缠行为只会使事情发展变得更为恶劣。
在那种情况下,顺着林涵海喜好而生的秦怡就是最好的女友对象,那个男人可以为了一些奇怪的执念而去忽视所有的美好,他容不得自己犯错也不会去追寻本心。
秋流悦本该成为她与林涵海感情之间的催化剂,一直在他们二人之间蹦跶,如果她受到什么伤害就更好了,她绝对会在合适的时候一走了之,成为林涵海心头上最美的那颗朱砂痣。
这会直接让他忽略这些年她手上拿到的那些财富,一生都无法察觉自己心底深处的想法,甚至会心怀恼怒地针对秋流悦。
她以前并未察觉林涵海心底那个人是秋流悦,毕竟他那些年对秋流悦的态度实在谈不上好,但回国时听闻他们在一起后就已经感觉不太对劲了。
不管是消遣也好,真的动心也好,在他为了给自己一个名分分手的时候,秦怡就知道她还是赢了秋流悦一筹。
但从流悦出车祸失忆开始,所有的计划都在一步步崩盘。
秦怡深深吸了一口气,稳住了刚刚心神不安之下所生的恐慌,将脸侧的一缕发丝捋至耳后,面上温缓下来。
那简简单单的一个动作似乎无形中让她多了好些勇气,心内在看到流悦而生的形秽之感都散了不少。
她从容地笑着坐在了流悦对面的位置,缓声自我介绍道:“你可能不记得我了,我是林涵海的未婚妻秦怡。”
流悦抬眸,手上搅拌的动作一停,轻声提醒:“你约我出来的短信就是这么介绍的。”
她眼睛不瞎嘴巴不哑,能看得到,也知道问人。
秦怡一开口就碰了个软钉子,面上微顿后又笑道:“那么是我多嘴了。”
流悦收手,双手交叠垫在下颌处,新做的刘海有卷发垂在脸颊两侧,弧度较大的波浪卷发松松地掩在一旁,当她懒散抬眼看人时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在撩人。
就连秦怡那一瞬间心口都是一酥。
流悦面色温软,没有昔日对着秦怡的冷眼敌意,失了那刺人的攻击性后,秦怡不得不承认,若是旁人生了这张脸,也绝不会有流悦带来的这种感觉。
有些美仿若天生就蕴在了骨子里。
小奥眼馋地看着咖啡,久久没有听到说话的声音,疑惑地向秦怡看去。
却见秦怡目光飘忽,不知道在想什么。
扭头向主人看去,果然见到主人饶有兴味地盯着对方看,颇有些找到乐子的意思。
流悦唇角微弯:“呐,我说你约我出来到底有什么事?”
秦怡知道流悦现在对于以前的记忆一片空白,关于林涵海的记忆自然不会记得,但有些东西是忍不住的。
秦怡含蓄地笑了一下,努力克制着太过明显的炫耀意味:“我和涵海马上就要结婚了。”
“听说你失忆了,不知道你对涵海还有印象吗?”
流悦恍然,轻声道:“你难道还怕我去抢婚不成?先不说我一点都不记得你的未婚夫,再说就算我记起来了,我堂堂秋家大小姐,秋氏集团的接班人,绝对不会去纠缠一个已经订婚的男人。”
她眸光清澈,心志不坚的人对视时会不由避开她的目光,秋流悦可以为了自己爱着的男人纠缠多年不会放弃,但绝对不会抛下一个豪门千金的傲气与一个已经订婚的男人牵连不断。
这一点流悦看得很清楚,不论失不失忆,按照人设来说秋流悦都会放手余生不嫁,而她刻意失忆的最大原因就是给自己嫁人的机会。
在她醒来时,谁抓住了那个机会,谁就是她的爱人。
所以你看,不是秋流悦不爱林涵海,而是秋流悦无法再爱林涵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