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姐如后妈[六零](464)
张孝军:“当然可以,这有什么不可以的?”
方曹:“那好。”
张孝军又对林队长道:“大队长,我们同意每年扣15块钱的押金,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搬过去?”
林队长:“你跟我一起去大军家,把协议签了,钥匙在大军那。”
张孝军:“哎,好。”
林大军把从岛上带来的东西拿出来,还有一些蛋糕。
林珍看着,拿起一块小蛋糕:“这是大姐自己做的吗?好香。”
实际上是林依依从系统商城买的,最普通的蛋糕,就鸡蛋、黄油、牛奶和面粉,四四方方一块一块的,但是因为最普通,所以看上去跟自己做的没什么区别。
林大军:“嗯,大姐做的,可好吃了,你快吃吃看。”他在大姐家的时候就吃过了,这是特意带来给他媳妇吃的。
林珍咬了一小口:“好香、好甜。”蛋糕的香味和甜味是特别的,加了牛奶的香味,是任何一种香味都无法比的,“真好吃,大姐真好,什么都会做。”
林大军:“当然了,我姐是最好的。”
林珍早就习惯自己男人对大姐的依赖了,每次男人去岛上,鸡蛋和蔬菜大把的带去,放在别人家,肯定心疼死,但是林珍不心疼,一是他们家里有条件,每年鸡蛋都自己吃了,但是一年两头猪换来的肉票也是钱,那是存下来的。二是大姐家条件更加好,哪里会占他们家的便宜,实际上大姐给的东西都超过他们每次拿去的东西。三是长姐如母这话不假,自己家男人是大姐养大的,还供他读书马上要高中毕业了,接下来还有一份工人的工作,如果让男人不要孝敬大姐,那还真是跟白眼狼没什么两样了。林珍是个懂事的人,自然不会这样做。
林珍吃着小蛋糕,看着自家男人一边拿东西,一边不停地炫耀大姐,她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她觉得自己是整个大队,不,是整个县城里最幸福的女同志了。
林大军把东西放好:“过几天咱们去姐在县城的房子里住吧,不过得让岳母提前去打扫一下。”
林珍:“啊?”
林大军:“姐说了,孩子得去医院里生比较安全,在乡下地方如果发生点意外,再送去县城就来不及了。”
林珍一想也有道理,不过:“去医院挺浪费钱的。”虽然家里条件是好,但是骨子里节省的林珍想到这个钱,又舍不得。
林珍的节省和林大军的抠是不同的,林珍的确是节省,她的节省也放在了自己身上。就像林大军在读书的时候,她一个人,她吃的都随便。而林大军的抠是对别人的,对自己他是舍得花钱的,这钱花在自己身上不心疼,花在别人身上他就心疼。当然自己也包括他媳妇和孩子,所以林珍说浪费钱,他就不觉得了:“命比钱重要。”
林珍一想也是:“那我整理些东西,明后天就过去,到时候让我娘一起过去。”
林大军:“好。”
林珍:“如果过年还没生就回来住两天,过年了总得在家里住。”
林大军:“哎,好。”
夫妻俩有商有量的,林队长带着张孝军、方曹和方芳过来了。
林队长:“大军、小珍,你们在家吗?”
林珍一听是她爹,赶忙出去:“爹。”出去看到了张孝军等人,有些意外,“还有客人来了,快请坐,我给你们倒水。”接着,又给大家倒了热水。
林大军看到林队长带着张孝军一起来的,就明白了,肯定是因为房子的事情,他向来不拐弯抹角的,就直接问:“二军,你们房子的事情考虑得怎么样了?”别人都叫张孝军的,可他叫不习惯,他习惯叫张孝军为二军。
张孝军:“考虑好了,就按照大哥说的。”
林大军:“好,你们等等。”他进了一趟房间,出来的时候,把协议了出来,一式三份,是林依依写好的,林大军从部队里带出来的,“你看看啊,这是协议,这里有我和小五的签名,因为我们林家已经分家了,老房子是小五的房子,所以这里是小五的名字,而我是……是那个大姐说的委托人,所以这里有我的名字。你看一下,如果协议没有问题,你签个名,然后我岳父当见证人,也可以请村里的其他人一起当见证人,这个方曹也可以,反正方曹是你小舅子,你信得过吧?”
林大军的嘴巴其实有些笨的,但是他记性挺好的,他姐怎么说,他就怎么学。现在面对着张孝军他们,他觉得自己的口才真是好极了,又觉得自己很厉害。完全忘记了,这些话都是他姐的意思。林大军笑眯眯的,看上去像个精明又憨厚的青年,有些矛盾。其实精明只是表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