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喜:“柔柔桃桃收一下饭桌。”
眼看两个小姑娘端着东西进屋,常喜压低了声音,叮咛:“桃桃大了,以后甭胡说。”
许老三不在意的摆摆手,说:“这我能不知道?还用你一个老娘们叮嘱?你……啊!”
常喜一把拧住了他的软肉,许老三痛彻心扉,他捂着腰,眼泪都要下来了,骂了一句:“狠心的婆娘。”
眼泪汪汪的出门。
常喜叹息一声,随即又露出了笑面儿。
六月初夏,阳光并不令人觉得暴晒,反而是多了几分暖意。常喜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感觉这阳光与细细的微风,心情爽利。人人都道,她男人不靠谱;可是常喜却觉得,这日子,过的舒坦。
说起来,常喜可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她出自大庆朝,祖上世世代代都是御厨,她爹更是御膳房有名的大拿。打小儿,她就耳濡目染,一手顶顶好的做饭手艺,人人都要道一句有天赋。
可是,这手艺,传男不传女,她再有天赋,也是偷偷摸摸琢磨。而这个时候,她那个过继过来的堂弟却不能容忍她了,陷害她偷学“大菜”。那一次,她爹差点给她捂死,她娘更是痛心疾首的骂她是个白眼狼。一定是为了学手艺去夫家。
天知道,那是她才十二三岁,夫家完全是没有影儿的事儿。饶是她如何解释,“养子”就是比女儿重要,他爹娘还是很快将她嫁了出去。嫁给一个比她还小三岁的小秀才,也就是许家三公子。
许家并不仁厚。公公偏心,婆母刻薄,相公奸懒馋滑。即便是她为许家生下一对出色的龙凤胎。儿子打小儿天资聪颖,女儿打小儿天生神力。也仍旧日子过得艰辛,做牛做马得不到一丝的善待。
若不是一双儿女十分懂事,她怕是都坚持不下来。
好不容易,孩子大了,十几年酸秀才的相公没考上状元,十四岁的儿子却金榜题名,考中了状元。她寻思好日子终于要来了,可是也就在儿子骑马游街的当日,皇城破了。
大庆朝战火连天十几年,终于不堪重负。
原本,他们还能逃命,可谁曾想,家有奸人。她的小叔子为了多得逃命的银钱,在家里的水井下了毒,他们一家四口也就丢了命。
断气的那一瞬间,常喜回顾自己一生,除了孩童时代有些许的快活,这一生都是苦的。可是她却全然不后悔,因为一双儿女,格外懂事儿,这家里没有温情,但是孩子们却给了她足够的爱。
可谁曾想,一觉醒来。
她竟然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朝代,成了一个村妇。这一家子分家之后住在山下的一处老旧房子,却不想秋日大雨山体滑坡,房子塌了这一家子都埋了。等到醒来,就变成了他们。
是的,他们。
不仅她来了。
她死鬼男人,一双龙凤胎儿女也都来了。只不过,他们可不是十四岁的少年人,而是变成了三岁的干瘦小娃娃。更诡异与巧合的是,这家子不仅与他们长得一模一样,就连名字都是一样的。
她不懂得什么大道理,只晓得,这是老天爷可怜他们,给他们的另外一个机会。
儿子说:这是转世投胎。
而她,要牢牢的抓住。
好在,这里虽然穷,但是不一样。
她心里一万个欢喜。
日子苦与乐,可不是仅仅图个吃喝用度。她一个没念过书的女子,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是就懂,这里没有连绵不断的战火,没有繁重的苛捐杂税,没有吃人不吐骨头的大官小吏,更没有大庆对女人的严苛。
日子苦了点。
但是,妇女能顶半边天!
这日子,就是好日子。
七年多的功夫,他们已经全然习惯这里的一切了。
她也从原来沉默寡言的懦弱女人慢慢的适应环境,变成了凶巴巴的村妇,撑起了家。
再说,儿子闺女也都跟来了身边,哪里不满足。虽然倒霉男人也还是在。但是如果这货不来,她也不能生下可爱的小桃子啊……总归也称得上是一家团圆不是?
常喜搓了搓手,转头儿也没有回屋休息,反而是穿过堂屋,从后门来到了后院儿,后院儿是他家的自留地,周围夹着障子,满打满算两分半的地。地不算多,但是常喜种的倒是齐全,芸豆土豆茄子辣椒韭菜小葱,或多或少,各自都有。
她提着水桶分别浇了水。
小姐姐柔柔探头看到她干活儿,赶紧说:“妈,你累了一上午,休息会儿吧。这些活儿我来干就是,对我来说毛毛雨。”
可别看她看起来年纪不大,也不过是个孩子,但是这话可一点都不是扒瞎。
力大如牛,说的就是她了。
常喜:“哪里用得着你,这么点活儿我自己就干了,正好吃完饭活动下。”她看一看,问:“你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