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这豪门老男人有何用(3)
傅随云清了清干哑的嗓子,低沉地问他:“萧歌,我会报答你的,我会送你一只你一直很想要的价值99999美元的阿姆斯特朗殇璃爱患苏格兰芝麻甜猫,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它?”
萧歌:?这是猫吗?
不过也行,萧歌也非常喜欢猫。
“白的吧。”萧歌选了一个中规中矩的颜色。
“没有白的。”傅随云纠正了他。
萧歌对这种猫不是很了解,在原来的世界根本没听说过,以这副缺乏锻炼的躯壳打完架多少也有点累,干脆挥挥手说:“那傅总你帮我选吧,可爱就行。”
傅随云便不吱声了。
然后萧歌瞧了瞧这个傅随云,虽然后者今天穿着一身黑西装,渗不渗血不知道,但手捂之处还是能看出有伤在身。
刚刚季珠玉说他挨过枪子。
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21世纪好青年,萧歌沉思一下,深吸一口气,一把扛起了傅随云。
“别动,”他告诉傅随云,“我带你去医院。”
傅随云沉默了两秒,忍不住试探着问:“你怎么……变了不少?”
这个问题萧歌没回答他,只是运起力气大步向前走。出了这段路,就会有出租车了。
然而还没走几步,延迟了的信息“嗖”地一下悉数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一秒之间,萧歌知道了他现在身体的原主和他同名同龄,也叫萧歌,24岁,是个美妆博主,倒追傅随云许久而不得。
并且……
这毕竟是一本小说,在这本小说里,原主的地位是男N炮灰受,在发狂抢婚、导致作为炮灰二号攻的豪门商业巨头傅随云傅总痛失所爱后,被一路报复得倾家荡产,悔不当初,直到凄惨病死,享年25岁。
萧歌手一抖,差点没把傅随云从自己肩膀上扔下去。
他脚步一滞,心内天人交战。
最后还是扔下去了,狗命要紧,给傅随云叫个120得了。
于是傅随云就在昏沉之中突然被举起来,平放到了地上。
傅随云:??
第3章
面对傅总困惑而不失宽容的眼神,萧歌解释:“我给你叫一辆救护车,然后我们俩就毫无瓜葛了,行不行?”
这肯定不行啊,傅随云大惊失色。
但萧歌意思已决,强行无视了他的反应,开始打120。
截至目前为止,萧歌是真的不明白原主究竟看上了傅随云哪里。
傅随云挺帅的,有钱有名,人好像还可以很温柔忠犬,但同时,原主自己的容貌和桃花运也不错,金钱人气够用。
虽然傅随云的确有一些优点存在,可是他报复人时赶尽杀绝,对不在乎的人脾气似乎极大(根据原主的记忆),而且还瞎啊。
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外加对傅随云这款实在毫无感觉,萧歌无情地决定了远离他。
120救护车闪着灯一来,萧歌冲傅随云露出一个“就此别过我很快乐”的微笑,转身就走。
傅随云又又又惊了。
萧歌真的是个天使,从前他怎么就没发现呢?
竟然在决定了黯然远走之后,还留给他一个鼓励的微笑。其实萧歌心里一定十分难过,十分希望能够陪着他吧!
傅随云的心都碎了。
被担架抬上救护车的同时,望着萧歌毫不留恋地离去的背影,他想要高呼一句:“不要走!我发现就在你转身的那一刻,我已经有点喜欢上你了!”
可是他才张了张口,伤口就传来一阵疼痛,导致他什么像样的声音也没发出来,只发出了一声惨叫。
萧歌走了。
·
回到原主所住的小公寓楼里,萧歌站在门口深呼吸一下,做了三十秒钟的心理准备。
然后才掏出钥匙打开门。
刚刚在接收剧情和记忆时,他已经对这个家的布置风格有大概的了解了,门一开,还是被满室粉红震了一震。
不过萧歌的接受能力还是比较强的,沉默一会之后,他就关上门坐了下来,端着粉红的猫爪杯倒了一口粉红的果啤喝,倒在了粉红的沙发上。
刚刚傅随云说的那只猫名字听起来十分清奇,让他兴起了一点养猫的心思,于是他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掏出玫瑰金手机搜索了一下买它的途径。
随后萧歌发现阿姆斯特朗殇璃爱患苏格兰芝麻甜猫早就已经涨到9999999美元一只了。
萧歌:“……?”这什么绝世奇猫,为什么能卖到这么贵?
算了,萧歌放弃了它。
接下来萧歌按部就班地生活了两个礼拜。原主是网红,不怎么出门,他是不会化妆的,但起码还会自拍,靠着自拍和接广告暂时苟得很顺利。
除了刚开始遇到的抢婚事件和剧情中介绍的你情我爱狗血主线以外,这个世界好像也没什么不正常的地方,萧歌很快就适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