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病玫瑰+番外(80)
那些混迹于黑夜的老手都知道,那种挂着红宝石标志酒吧是血族的餐厅,进入那里就等于自愿给血族吸血。
至于为什么有人愿意自己送上门给血族吸血,当然是因为血族男俊女美,被吸血不会感到痛苦,反而会很快乐。因为血族的獠牙会释放一种迷醉物质的液体用以麻痹猎物,一边被吸血一边被血族干,那种感觉堪称极乐的颠覆。
血族也被约束不允许杀死人类,没有性命之危,找个血族春风一度,又刺激又快乐,那种堕落危险的感觉让无数人沉迷其中。而且这些踏入“餐厅”的人中,也不乏想要被初拥加入血族的存在。
捕猎者和猎物的角色,在这个时代随时可以颠覆互换。
叶柳园的原身,就是一个自愿走进“餐厅”成为食物的人。不过他不是为了什么刺激快乐,他是为了活命。他父亲是个地下赌场的庄家,虽然是庄家,他自己的赌瘾也很大,跟不知道哪个女人生下了原主,那个女人早早因为不堪忍受跑掉了。
原身就在父亲的虐待和暴力下艰难地活着,父亲输了钱心情不好就会虐打他,他好几次被父亲打断腿骨和手臂,也想过要逃。可他当时才几岁,他没受过教育、没有户口,除了父亲良心发现给他扔的一些钱外,他根本活不下去。
跟着父亲还有阴暗逼仄的房子住,冬天虽然冷但不至于冻死,吃不饱但也不至于饿死,暴力和虐待在习惯之后也变得不是不能忍受。等他大一些,他就在场子里跑腿,端茶递水外加给那些赌客换筹码,赌客手气好会漏给他一星半点小费,手气不好直接拿他撒气,拿烟头烫他他也只能受着。
作者有话要说:
世界观讲了好长一段,但大概如此。
想过好久,为什么可以划地共存,不能划分时间共存呢?反正两个种族的作息又不一样,约束好彼此,解决食物问题,互相又碰不到。毕竟……血族按照设定来看,在现代社会比人类更宅也说不定。
有网有送到嘴边按时供应的美餐,有棺材住,又不老不死,那还有什么追求?都是死宅罢了。
第42章 黑夜的新娘(二)
而对于这种状况,他的父亲不闻不问,甚至有些乐见其成。
那令人作呕的事越来越多,直到原主再也无法忍受,他带着他千辛万苦攒下的一些零钱,逃出了地下赌场。
漫步在夜晚空旷的街道中,他不知何去何从。他在赌场听过那些性质高昂的赌客谈论外面世界的夜晚,徘徊的吸血的怪物、夜晚不被保护的人类和自愿进入“餐厅”的血食……
那天晚上,风也可怖,树影也可怖,16岁的他瘦弱又无助。那是一个改变了他后半生的晚上,他做了一个最艰难的决定——他走进了一家“餐厅”。
那是一家开在繁华街道上的酒吧,酒吧的招牌上刻着独有的“红宝石”印记。所谓的“红宝石”印记其实是一个类似八芒星的符号,符号正中是一朵玫瑰,外边套着一个八边形,八边形外是延伸出的八个角。
那时他并不知道,那个八芒星的样子其实是著名的“玫瑰权戒”上红宝石的刻面切割工艺形状。说是这样的“红宝石”餐厅一般只给高级血族服务,而一无所知的他走了进去。
酒吧内部灯光暧昧低迷,坐在卡座上的男男女女衣着光鲜,男性穿着正装、女性穿着晚礼服,看上去他们不是来这里过疯狂混乱的夜生活的,而是来参加某一场上流社会的晚宴。
进入这样的酒吧,原主就和一个可怜的掉进另一个世界的羔羊一样,他磨白破旧的衬衫和裤子让他看上去和这里格格不入。
酒吧的工作人员注意到了他,并向他走过来。天知道原主当时在看清内部的情况后就已经想转身就走了。
他选一家开在繁华街道的酒吧只是不想刚走进去,就被某些东西弄死从后门抛尸在偏僻无人的小巷,他听那些赌客说过,很多混乱的酒吧夜店里多多少少都发生过这种事。
原主想着,至少在繁华的地带,他就算可能会吃点苦头,却也不至于被弄死。
工作人员过来礼貌地询问他有何事,原主推脱了几句说自己走错了,一转身却撞在一个人身上。
那天,也许真的是什么命运开的玩笑也说不定。原主撞见的人,是刚刚苏醒的、如今唯一还在世的血族亲王——阿撒兹·亚伦。
原主一边混乱地忙不迭道歉,一边后撤在心里疯狂祈祷被他撞见的人最好脾气好一些。他现在只想脱身,不再想其他了。
然后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忽然被撞见的男人钳住下巴强迫抬起头。那双眼中沉积的红已浓郁地近乎黑色,他被对方端详了很久,不,也许只有很短的一瞬间,但他已经记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