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始有终,虐心结局,还带着恰到好处的遗憾。
但很可惜。
书本才翻过去不到一百页,故事还没进入高潮。
我们的恶毒女配才刚刚出场。
恶毒女配名叫卓俞。
漂亮,活泼,被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是标准的人间富贵花,甜软白富美。
她是在发小的生日聚会上认识沈文诚的。
满室的纸醉金迷中,酒香和欲望交织弥漫,喧闹不堪。
只有沈文诚如天山清冽的雪水,安安静静坐在沙发一角玩手机。
卓俞走过去才发现,老款诺基亚的狭窄屏幕上,满满当当全是学术论文。
似乎是注意到她的目光,男生抬起头,四目相对间,他的眼神波澜不惊。
卓俞的心一下被击中了。
她生于富裕家庭,从小到大身边的男性朋友都是侯服玉食的公子哥儿,哪里见过这样调调的男孩子。
就像是藏在一堆古驰爱马仕中的海澜之家,瞬间把她迷的死去活来。
沈文诚那个时候正处于人生低谷期,卓俞的出现恰巧抚慰了他从林时雨那里得到的失意。
在卓俞的死缠烂打穷追不舍下,他们很自然地就成为了情侣。
小姑娘是第一次恋爱,恨不得把满腔的炽烈和欢喜都捧到心上人面前。
她省吃俭用,二手出名牌衣服和化妆品,甚至把家里人送给她的车也卖掉了,攒下来的钱给沈文诚买电脑买手机,买衣服买球鞋。
她说:“沈哥你不是说寝室里吵嘛,我给你在外面租了一个房子,以后你就可以安心学习了!”
她说:“沈哥我记得你说那个出国交换的项目对你很有用,你去报名吧!我求我姑姑给你一个全额奖学金的名额。”
她说:“沈哥我把我的车卖掉了,我听你的话买了一台二手大众,你的驾照是不是快考出来了呀,以后你就可以每天开车接我上下班了对不对?”
她说:“沈哥今天是我的生日,你早点回家好吗,我买了好多菜,我亲手做给你吃。”
......
沈文诚总是淡淡叹息着,揉了揉她的脑袋:“卓俞,我跟你在一起不是为了这些,你也有自己的生活,不要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在我身上,这样对你不公平。”
小姑娘眉眼弯弯:“我知道。但是你那么那么好,我想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你呀。”
沈文诚真的很好。
为了喜欢的人,他可以大半夜出去买小馄饨,可以徒步在大雪天里走五公里只为送一把伞,可以卑躬屈膝毕恭毕敬在导师面前装孙子。
但这些爱意和温柔,并不是给卓俞的。
大三那年,因为在同在英国交换学习,沈文诚和林时雨重新有了接触。
作为年少时的白月光,他对林时雨的爱很快就死灰复燃了。
一个是远在天边百依百顺的小女孩,一个是近在咫尺的理想型女神,孰轻孰重傻子都知道。
他不再拒绝卓俞送给他的那些昂贵的节日礼物,因为转手折价卖了也有一大笔钱。
这些钱可以请林时雨吃饭,带林时雨去听音乐会,给林时雨买她喜欢的限量版汉服。
毕业后,他和林时雨进了同一家公司工作,卓俞能够见到他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沈文诚总是工作很忙,隔三差五出差,他从来没有把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同事,恋爱五年,每次卓俞提起想见见彼此的父母,都会被他敷衍过去。
直到那个冬天,卓俞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抱着自己平坦的小腹,就像抱着一个珍宝,她翻出了沈文诚老家的地址,打算偷偷地跑过去给他一个惊喜。
她记得有一次沈文诚和家里打电话,他妈妈就催他赶紧结婚生孩子。
卓俞欢喜地想,如果他家里人知道了这个事情,一定也会很开心的。
大年三十,她坐飞机跨越大半个中国,来到了沈文诚的老家。
她提着大大的行李箱,带着给沈文诚父母买的年礼,脸上的笑还没有褪下去,就看见了让她目眦欲裂的一幕。
冬季灿烂的日光下,林时雨就坐在沈文诚怀里,一边玩着沈文诚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一边问:“我都答应跟你来见你爸妈了,你究竟什么时候和卓俞分手?”
卓俞只觉得肚子很疼。
脑袋也疼。
整个人像被铁锤狠狠地砸了一下,看不见的血从七窍留出来,她连站稳的力气都没有了。
模糊的视线里,沈文诚叹了口气。
他的声音还是那样温柔,寡淡,如清冽的雪水:“等过完年,我就跟她说。你知道的,卓俞是个好姑娘,我不想伤害她。”
林时雨也跟着叹了口气:“我知道她是个好姑娘,但是爱情这种事不是强求就能圆满的,她再好也不能缠着你不放啊,这个世界那么大,总会有比你更适合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