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cp之后(快穿)(232)
酒馆中。戴着皮革帽子的男人将手从竖琴上移开。
“后面呢?”几个冒险者装扮的男人不满。这段上个纪元的狗血故事已经被游吟诗人们唱烂了,人们还是百听不厌。可见,人类对狗血伦理八点档的爱好是持久而热情的,大概未来几个纪元也不会改变。
对了,现在已经是第三纪元,光明纪。
游吟诗人摘下帽子,一张俊美的脸,绿眼金发,尖尖的耳朵代表精灵族身份。健康的小麦色皮肤让他的俊美对了分风流性感。多情的桃花眼眯起。
“剩下的故事,就放在明天吧。我们都知道,饭要留一点给第二天。不然我可能就要向老板娘乞讨了。”绿烟金发的精灵冲擦着杯子的老板娘微微一笑,对方脸立即狠狠红了。
莺拿着帽子,绕着走了一圈,叮当叮当,钱币落入帽子的声音响起。最后,精灵走到美艳老板娘面前,几枚银币落入脑子里一堆铜币上。
“善心的美人值得精灵之森最美的玫瑰。”莺微笑,手中变魔术一样抖出一枝玫瑰。娇艳欲滴。将它插进酒柜上的花瓶里,精灵潇洒地摆摆手,转身离开。
老板娘轻轻嗅了嗅玫瑰的香,面上笑容如怀春少女。
“这是那个精灵流氓诗人送出去的第多少朵最美玫瑰了?”几个冒险者大声调侃老板娘。
“镇子上的女人都被送了个遍吧。”
老板娘神情冷艳地抬头“你们这些粗野的男人,有玫瑰也不一定送的出去。”
第107章 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2)
耀眼的阳光笼罩着王国边境的小镇,金发碧眼的游吟诗人一吸引了女人们目光。
他的金发比纯净的黄金更耀眼,碧绿色眼睛宁静深情,如精灵森林的圣湖,藏着数不清的浪漫幻想。不同于一般精灵或雪白或漆黑的肤色,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如同覆盖一层蜜蜡,莹润诱惑。让人想舔一口试试能否唱到麦芽的甜味。这是他往来大陆各地,沐浴阳光的证明。
他是游历过许多地方,讲述过许多故事。贵族的神秘花园,大陆的奇幻史诗,不为人知的趣闻。他的脑袋里,装满了数不清色彩,数不清的故事,他的见识渊博,风趣幽默,样貌俊美。更何况他还是一位高贵纯洁的精灵,他走到哪都会有美丽少女少男为他倾心,连结婚的妇人也经常会赶来听他歌唱,那磁性优雅的嗓音讲述那些枯燥的历史,她们也听得津津有味。
“莺,你去哪?”一个提着篮子的少女跑上来,她从篮子里拿出一枚红浆果递到莺面前“这是我一早去森林采来的,感谢你的故事。”她脸颊泛红,精灵的目光仅仅是轻轻落在她身上就让她羞涩不已。
“谢谢你,安娜。”莺好像记得小镇每个人的名字,从来不会叫错。
小镇中央广场今天有些不同寻常,围满了人,忙于工作的男人们都出来看热闹,一些女人低声讨论。
莺走近“发生了什么?”他好奇地问。
立刻有人热情地为他解释“国王的小公主被魔王抓走了,王宫发出告示,谁能救出公主就将得到王国的一半财宝。还有机会娶到王室一位公主。”
“全镇的年轻人都赶来啦。”
的确,这附近也有很多年轻的面孔,有高有矮,有胖有瘦。都在或激动或忐忑地讨论这张告示。
“这份告示已经送往整个王国,确保所有人都能看到。能得到王国一半财富,这让很多年轻人动心。”
“你呢?”莺问,跟他说话的是个中年男人,戴着农夫帽。
“我哈哈哈,我还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只有年轻人才会有那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我年轻的时候也跟他们一样。”农夫哈哈大笑,缅怀自己年轻岁月。
“光辉史诗的主角往往都是年轻人。”莺看着那些年轻人,微笑着说。
得—得。马蹄声从广场那边响起,人流拥挤中马走的很慢。即使在人声喧闹中,莺也听出那绝对是匹好马。价值不下于三十斤黄金。
他抬头望去,骑在马上的不是他意料中衣着华丽的贵族。而是一个浑身笼罩在黑色斗篷中的怪人。
没记错的话,现在是夏天吧。莺自己就穿的很清凉,毫不介意地露出大片胸膛,莹润的肌肤泛着光。漂亮的肌肉,整齐的腹肌,让来往的女人们不住偷瞄又羞涩不已。
周围的从事体力劳做的男人大多直接□□上半身,女人也换上轻薄裙子。
这样一来,一众夏日装扮镇民中的黑衣人就显得更加突兀古怪。像极了民间故事里会拿魔药砸人的巫师,被药砸中的人会变成老鼠爬虫。
镇民们也注意到这个怪人,纷纷向两侧避让开。马上的黑袍人脊背挺直,手隐在宽大袖子里,没有露出分毫皮肤。马也跟主人如出一辙,浑身皮毛漆黑油亮,没有丝毫杂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