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在苦情文里当团宠(54)

作者:春水阳 阅读记录

“你们在做什么?”

童彩花拦在那个指挥人搬东西的中年男人面前,瞪着眼问。

中年男人上下打量了童彩花一眼, 耐心的解释:“这宅子的主人把宅子卖给我了。”

卖了?童彩花第一个感觉就是不相信, 纵使席真珩已经好几年没有回来过了, 但她也不相信他会把这老宅给卖了。

可眼前的一切又让她不得不相信。那中年男人看出童彩花情绪的低落,出言安慰:“你是在这干活的吧?真是可惜了。”

童彩花扯出一个无力的笑容,失魂落魄的回了家。

叶红裳见她突然回来还有点儿惊讶,进了屋之后问:“彩花你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嫂子......席真珩家卖了。”

叶红裳也是一脸错愕,皱着眉头:“怎么突然就卖了, 真行这是真不回来了吗。”

童彩花摇头,她这么多年都养成习惯每天下午去的地方,这突然就没有了。说不难过才是假的。

过年那天,村里各处都是张灯结彩, 从一早上开始鞭炮声就响个不停, 童梓岳穿着一件小棉袄叫童彩花起床。

一家人从早上开始吃的就格外丰盛, 昨夜刚下了一场大雪,天气冷的厉害, 哪怕是在屋子里都有点儿让人瑟瑟发抖。

童彩花咬着猪蹄, 伴着屋外的鞭炮声开口道:“爹,嫂子。咱们家过完年就搬镇上去吧。”

叶红裳的手微微一顿,“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了?村里不挺好的吗。”

“好啥好啊, 这村里什么都没有,咱家也没什么亲戚在这儿。”

“搬家太麻烦了。”叶红裳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也有点儿想要去镇上看看。这几年他们家已经攒了不少钱,若是搬到镇上去, 以后接生意也更省事。

“这有什么麻烦的。”童彩花歪头看着童父:“家里都是些破烂玩意能扔就扔了。况且去了镇上的话,无论是爹的腿还是娘的疯病,都可以找人治了。”

童父倒是习惯了自己这一双破腿,只是每到阴天下雨的时候还会疼痛难忍。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咱们家也不能一辈子困守在这小乡村里不是。”

童彩花趁热打铁,又把镇上的诸多好处说与了二人。一顿饭下来,童父叶红裳二人,也动了心。

过了十五,这个年基本也就算过完了,如今天冷路滑,童家人说定了等到开春之后就正式搬到镇上去住。

至于房子的问题,就先托付给张老板解决,张老板知道这个消息高兴地不行,很快的就找好了一户距离他铺子很近的老宅。只等人搬过来。

三月初十,清明前两天,童家人带着大包小裹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好长时间的小破屋。至于李响童彩花嫌烦,早就在去年把卖身契撕了打发他离开了。

临行之时,村长还带着几个村民来送了他们,童彩花和钱大爷多说了两句话,还让他若是以后有事就给自己写信。

童家一家子的老弱病残,路上耽搁了不少时间,初十早上走的,清明第二天的中午才到了镇上。

童梓岳是第一次来镇上,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晃了眼,看什么都新鲜。这也让童彩花想起来自己第一来镇上的时候。

马车直接将他们送到了新宅子大门口,据张老板信上所说,这是他好友闲置不用的空宅,正好让童家人住,租金便宜到不行。

童彩花对此还有过怀疑,张老板这么个奸商,真会做这么好的事,不过她们一家人生地不熟的,现在也没别的选择。

老宅的位置很不错,出门往前走一段就是主街,无论是买什么都很方便。

宅子虽不算特别大,但是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不需要他们另外添置。以前一家人都要挤在一起,可现如今每个人都有了自己单独的屋子。

童彩花本想选个最小的院子住下,但叶红裳却让她去了仅次于正房大的东厢房。

放下行李,童彩花环顾着自己的新房间,心里面美滋滋的,终于不用再挤在一个只有床和柜子的小房间了。

刚开始童家人住在这么大的屋子还很不适应,适应最快的反而是大黑狗黑黑,它有了能够尽情撒欢的地方。不过他们住了个十天半个月,也就都习惯了。

张老板还是第一次见到叶红裳本人,颇为吃惊拥有这样好绣工的人居然会是这么一个美貌的女子。

这几年来,叶红裳和童彩花凭借着精湛的技艺,渐渐在镇上也积累了一批回头客,谁让她们绣的衣服花样别致,颜色也格外丰富亮丽呢。穿在身上,街上的人都看个不停,可满足了不少妇人的虚荣心。

这点也是要多归功于童彩花,她毕竟是个现代人,将现代的一些花样融合到绣品中。自然脱颖而出。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