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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之王+番外(327)

作者:leonie 阅读记录

再后来,诺欧效忠了西本王子。西本王子想要什么,艾斯、诺欧都清楚。艾斯对诺欧的毫无保留,只会把诺欧推入忠义难两全的境地。

艾斯自认没有图谋王储位置的野心。二十年来,玛丽公主、罗斯侯爵夫人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也不用担心。艾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就想把这件事糊涂过去。

他会跟诺欧去格林城堡,就像很久前他们畅想的那样。

可是赛克斯去龙岛说的话,在他们去普林峡谷的路上,总是萦绕在艾斯耳边,“未来的某天你可能会再次经历离别。你可以记住现在跟我分开的心情,等到下次离别的时候你就明白了。”

艾斯最初觉得没有什么离别是大不了的,人生就是场不散的筵席,就像他送走诺恩,送走赛克斯。有他们的陪伴固然更好,但没有他们,他也将独自坚定前行。

除非有天……

艾斯从未设想过这种可能。

他总想,他们会永远在一起,永远是彼此最重要的人。

所以艾斯必须离开,他需要独自想清楚,长久以来他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第136章 情书与战争序幕

直到社交季到来, 艾斯离开布莱克庄园,他与诺欧的通信都没有断过。

艾斯:

格林家族是与其它地方通商。不过不是芬格帝国,是混乱之领。普林山脉里只有简陋的兵器铺子,他们大多数器皿都是从格林家族的封地上流过去的。

我们与他们通商, 他们也会默认不来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除非冬天过不下去了, 他们也只劫掠粮食, 很少滥杀无辜。如果他们多次侵犯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我们也会联合芬格帝国竖壁清野, 那他们就只能去魔兽森林跟魔兽抢石碗了。

希望你不是对混乱之领有企图。三色堇帝国与芬格帝国都有想过清除这颗毒瘤, 占据混乱之领。但他们的生命力顽强得可怕, 每次我们觉得杀尽了, 他们又跟野草似的, 在春天重新出现。

不知道你在芬格帝国的事忙完了没有。期待你归来。

诺欧·格林

……

艾斯在收到信后,很快给诺欧寄去了回信——

诺欧:

向你打探混乱之领的事,是因为卡尔·凯撒和我想做点生意, 把些玩物丧志的精巧的小玩意运到芬格帝国来,腐朽芬格帝国人的意志。

比如说威斯特法伦行省产的麦酒, 芬格帝国的人很喜欢这个,但我听说喝太多麦酒, 人会变得愚蠢。

虽然我觉得我们的计划很伟大, 然而普林峡谷的骑士未必会同意的。他们常年被禁酒, 卡尔·凯撒和我都担心,在把麦酒运往芬格帝国的路上, 会先被普林峡谷的骑士偷喝干净。这就和我们的计划背道而驰了。

所以我们想在混乱之领开条通道。我们会给混乱之领的人带几箱美酒作为报酬, 希望他们也变得愚蠢些。放心, 我不会往美酒里加魔法药剂的。所以他们应该发现不了我的“好心”。

听说你现在有喝酒的习惯。老里希特伯爵的长女——克劳迪亚·里希特很会酿酒,就是在芬格帝国也非常有名。也可能是因为相对她的弟弟, 克劳迪亚·里希特更像里希特家族的人,是个银发银眸的长发美人?听说你们常常共同品酒?哦,诺欧,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没有变得太蠢。

克劳迪亚·里希特或许是个尤物,但我没记错的话,她比你还大上几岁。我觉得,成为大卫·里希特的姐夫不是个好主意。

艾斯·诺依曼

……

当天晚上,艾斯就收到了诺欧的回信——

艾斯:

你讲了那么多麦酒的事,只是提醒我不要变蠢?放心,虽然我不会成为学者,但我相信,在格林家族的历代先祖里,我会是个优秀的领主。

凭借我自己。

所以我不需要联姻。

是的,老里希特伯爵想把他的长女嫁给我,但伯纳黛特不喜欢她。伯纳黛特说没有女孩会喜欢跟绝代佳人日日相对,那只会把她比成个假小子。她讨厌束缚。我也想让她活得任性些。

而且,克劳迪亚·里希特伯爵小姐身上的香水味太重了。我们可能也不大合适。

话说社交季快到了,在芬格帝国你会参加舞会吗?我非常好奇。

诺欧·格林

……

艾斯慢悠悠地、心情愉悦地给诺欧回了信——

诺欧:

你没有必要说那么多关于克劳迪亚·里希特的事,其实她并不重要。

在芬格帝国我会参加舞会,因为我的身份变了,我不再是学者,而是布莱克公爵。(在之前的通信中,艾斯已经跟诺欧详细讲了卡尔·凯撒和他的计划。虽然诺欧对此不赞同,但艾斯的坦白的确大大抵消了诺欧的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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