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人走茶凉(189)
薛沉吟话一说出口便后悔了,本以为雁十三会生气并将他驱赶出去,却没想到雁十三这么平静就接受了现实,还对他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在这一刻,薛沉吟彻底明白了自己与雁十三心态之间的差距。他深思一番,发觉如果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他可能早就崩溃了,根本很难做到像雁十三一样迅速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一边赚钱一边考虑乡试的事。如果有人在自己面前提起这种事,他做不到像雁十三这样心平气和,不发疯将对方打死就是好的了。
雁十三同样很清楚这个道理,薛沉吟太重情,这是好事也是坏事。身为君王,须仁慈,却也必须无情。重情好是好,但重过头就容易坏事。
“雁哥儿我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薛沉吟摆弄着雁林留下的注释,眉眼间有着浓烈的哀伤,“但是我做不到。我也想像源鸪愆和雁哥儿一样,成为一个沉稳冷静的人,但心里静不下来,觉得你们所有人都比我优秀,比别的人强也没什么可得意的,我不想输,我不想比你们差。我想赢!我想超过你们!”
“你才十二岁,能管住自己已经很难得了。”雁十三没说假话,十二岁的男孩子哪个不是满天飞满地跑的主,薛沉吟从小生活在安逸平静的菩提村,与村里的皮猴子们一起长大,却还能耐得下心与他一连好几天待在屋子里读书练字,不去张望和拒绝别人的邀请。
尽管他的血里流淌着皇家的无情与野心,却也也因菩提村的宁静而深埋,他已与普通人家的孩子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差别也只是他早熟懂得很多。
但在这个最闹腾的年纪,能压制住爱玩的心,专心一意的读书,可见其心性坚定。
不过薛沉吟练的最多的还是字,毕竟他那字……着实是惨不忍睹,狗爬字都比他那字好看一百倍!也不晓得他是跟谁学的那一手独异于人的狂草,从开头一个字连到一排最后一个字,写的龙飞凤舞乱七八糟,让人看了血都要吐出来,太他娘的费劲了!写的什么狗屁玩意!
为了不让他浪费笔墨纸,雁十三直接领着薛沉吟在沙地上练字,省钱还不浪费。在雁十三看来,那些纸他宁可拿去烧火也不会给薛沉吟写了糟蹋!
如果说薛沉吟是惨不忍睹的狗爬字。那原主的字就是行云流水般透着灵气的小楷,写的非常的漂亮。但这是原主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苦练多年才有的成绩。
和后世一样,历朝历代阅卷都是有严格的时间规定的,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将所有考生的考卷阅批完毕。
就以符国为例,阅卷规定是十天,这十天里还包括民弥封、誊录、对读的时间。期间的吃请又会用去不少时间,所以真正的阅卷时间相当紧张,不过三四天而已,因此符国的考官一般一天要阅卷二十多本试卷,多至三四十本。而普通阅卷人员要阅卷的卷子就更多了,所以大都是超负荷工作。
而古代并没有现代电脑来辅助阅卷,阅卷人员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时间仔细阅读每份试卷。
所以为了加快阅卷速度,按时完成朝廷规定的工作,阅卷人员也是想尽了办法,而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手段就是看“第一印象”,也就是重点看考生的头场卷子,此即古人所谓的“止阅前场,又止阅书义”。
而第一印象大多以试卷页面的整洁以及考生的字迹是否雅观为前提。
一般情况下,如果考生的头场卷考得好,阅卷得了高评语,基本榜上便有戏了,可如果头场考砸了,即便是后两场发挥的再好也可能名落孙山,所以符国的考生都特别看重头场考场答题。
当雁十三看到薛沉吟那一□□爬字便如五雷轰顶一般,如果薛沉吟真的以这种字去答考卷,考官怕是看也不会认真看一眼,就是真的做的文章好又如何?薛沉吟这字根本拿不出手!一溜串下来能看懂就是奇迹了!
雁十三真心想不明白薛沉吟这字打哪儿学来的!
霖娘的字温婉秀气,是漂亮的一手簪花小楷。
雁林的字颜筋柳骨,犹如劲松般坚韧。
原主的字有几分其父的韧性,也带着原主的个人的较为规矩的风格。
而原主与薛沉吟皆在镇上同一个学院听学,两人的夫子恰巧也是同一人,可那位先生的字也是温润而泽,好看的紧。
怎么他们所有人的字都很正常,就薛沉吟的字“变了异”?
开场卷实在是太重要,雁十三十分不希望薛沉吟因为他那一手烂字而错失名额,更不希望再多花三年时间等薛沉吟来变强。所以,雁十三几乎是摁着薛沉吟好好练字!
练不好不许休息,敢反抗就是暴力制服,渐渐的薛沉吟也就习惯了雁十三明天教他练字的行为,而他那一□□爬字也看起来终于像个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