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养的霸宠跟我跑了[快穿](221)
头儿:“玲珑,贸易城现在的生意红火。”
江玲珑:“鹰老大带我去溜达过,人特别多。”
头儿:“对,人特别多,丧尸特别少,他们除了买一些吃的,参与度不高。”
江玲珑:“他们对其他的东西不感兴趣。”
头儿:“玲珑,你想想他们有什么喜欢的。”
江玲珑笑盈盈,“有,但是我不告诉你。”
头儿:“十颗高阶晶核。”
江玲珑:“这里有很多怀孕的丧尸,再过几个月,还会有许多小丧尸。能够让孕妇更舒服更健康的东西,他们都愿意买。小丧尸和人类小娃娃一样,调皮捣蛋喜欢玩具。丧尸妈妈也和人类妈妈一样,喜欢把晶核花在小崽身上。”
痛失十颗高阶晶核的头儿听完这些话,心不痛了,直接挂断电话,跟院长打电话,转告小玲珑的话。
院长:“老平,你做点基地领主该做的事儿,每天都操心这些小事,你累不累?”
头儿:“事关人类和丧尸未来的和谐共处,这是大事。”
院长:“你一个从小在兵堆里长大的,懂什么经济,交给专业人去做就成了。”
头儿:“我要是不管不问,现在你们都不知道丧尸缺什么。”
院长:“我们知道,我们有脑子,脑子是个好东西。”
头儿吹胡子瞪眼,不想再看这丑老头子一眼,挂断电话,跟小玲珑告黑状。
江玲珑同仇敌忾,“院长怎么可以这样说呢,太不应该了!这都不是大事,那什么还是大事。大事都是无数个小事聚成的,完成了一个个的小事,才成就了大事。”、
头儿惊奇,“小玲珑,你竟然说出了这么有哲理的话,你思想进步了!”
江玲珑背手,自豪:“那是。”
头儿肯定:“这种话不是你这个只知道吃和偷懒的人总结出来的。”
江玲珑明朗:“队长教我的,遇见贪图权势的人时,可以用这些话装大人物,能保命。”
头儿:“在末世前,你头儿是个地地道道的大人物。”
江玲珑:“队长也经常说他享受过十多年的富贵,和其他人相比,他活够本了。”
头儿回忆,“那时候,你队长整个人矜贵的跟橱柜里的青花瓷似的,不像个活生生的人。我们当时就打赌,赌他以后成为病态的艺术家,还是变成无情无欲的政客。没想到,末世来了,别人都越来越不是人,他反而越来越像个人。”
江玲珑托腮:“当初的队长多帅多爱干净呀,只比丧尸皇差那么一点点,皮鞋上沾上一滴血就扔掉不穿。现在,队长成了一脸络腮胡不爱干净的大叔。云姐当年是看我们平安队的颜值最高才加入的,现在队长拖累了我们平安队的颜值排名。”
头儿:“我看了采集队颜值排名,你们队伍连续五年第一名,去年落到了第二名。”
江玲珑:“对,为这个事儿,云姐生气了很长时间,严格控制队长的饮食,队长没糖吃了,脸上总算有了线条。今年我们又升回了第一名。”
头儿:“你们队伍只在意这种没意义的排名,你们在晶核采集数量上是最后一名,也不见你们队伍奋发图强争取第一。”
江玲珑:“颜值争取一下还能排第一,晶核采集数量上争取一下,也只是倒数第二,意义不大。”
两人啰里啰嗦地唠了一个多小时,挂断电话,两人的心情都非常舒畅。
江玲珑趴到床上,晃着腿,乐滋滋地数晶核,脸上的笑是越数越灿烂。
丧尸皇捏住她的脸蛋,“我的披风是不是你弄坏的?”
江玲珑:“不是,是铁蛋弄坏的。”
丧尸皇:“铁蛋不敢碰我的衣服。”
江玲珑眨眨眼:“我记错了,是虎子弄坏了。”
丧尸皇:“虎子也不敢。”
江玲珑:“它们都是当着你的面不敢,背后啥都敢。”
丧尸皇的手摸向她的小脖子,“还敢撒谎?”
江玲珑满眼无辜,“真的不是我。”
丧尸皇把落在披风上的头发丝给她看,“还狡辩吗?”
江玲珑笑盈盈地伸胳膊挂在他的脖子上,“我就看看这么贵的衣服是不是防火防水。”
丧尸皇:“防吗?”
江玲珑扁嘴摇头,“不防。”
丧尸皇:“你想要防火防水的衣服给我说,我给你找,你不要再折腾我的衣服。”
“好呀。”
第100章
东方基地有了新生儿这一天, 江玲珑撬开一瓶啤酒,跟丧尸皇庆祝。
丧尸皇看一眼瓷杯里的啤酒, “你想喝?我不建议你喝。”
江玲珑霸气:“喝!”
丧尸皇嘴角翘了翘, “那你先喝一小口, 尝尝什么味道。”
江玲珑喝一口,皱眉,不明白队长和头儿喜欢喝啤酒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