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末世养多肉(26)
如果抓不住其他动物,就只能对那只大公鸡下手了。
好在也不知道是附近动物实在太多,还是运气实在太好,没走出去多远,就又遇到了一只母鸡,这只母鸡挺小,还没成年的样子,也就两斤左右。
母鸡跑得不快,很轻易就被抓住了。
郁蛰拎着鸡到河边,简单捡了些树枝做个火堆,将鸡杀掉后放在一旁,随后撤掉封住大公鸡嘴巴的泥土。大公鸡一张嘴就是一团火,火直接将母鸡身上的毛烧了个干净。
郁蛰重新堵上公鸡的嘴,施施然地拎着光秃秃的母鸡清洗了一番挖去内脏,穿在棍子上开始烤。
火烤出来的肉就是香。
这是几天以来吃到的第一顿有味道的食物。
郁蛰吃的一脸满足,几乎是狼吞虎咽,看得连画都有点馋了。
而比她更馋的是黑狗。
虽然动物不宜吃太咸的东西,但也不能完全不补充盐分。
黑狗远远地站在草丛后盯着郁蛰手里的鸡肉看,口水已经滴到了地上。
那只母鸡就是它撵过去的。
它的脚步悄悄往前走了一点,再往前一点,身侧的杂草缠住它的尾巴将它往别处拖,被它一下挣开,不知不觉间,它已经来到了郁蛰身后。
郁蛰一早就发现了它的存在,也早早就在防备了,但他面上依旧不动声色地啃着鸡腿,仿佛毫无所觉。
黑狗原本就是被人类养大的,并不是野生犬,养它的人养得糙,也经常会将吃剩的食物喂给它。
吃了好多天生食,骤然闻到烤鸡的味道,它就完全受不了,也忘掉连画都交待了啥。
郁蛰手里的鸡腿啃了大半,还剩了不少肉在上面,他手一抖,非常没有灵魂地道:“哎呀,掉了。”
这语气就连连画都觉得假,偏偏黑狗听不出来。
连画瞅着郁蛰的行为和动作,又瞅了后面还在流口水的傻狗一眼,忍不住想捂脸。
真是傻狗,一点吃的就让它啥都忘了。
郁蛰将鸡腿往旁边踢了踢,不远,就在他身边,黑狗想要吃,就必须靠近他。
黑狗在犹豫,它的四爪不安地在地上抓了抓,身体微微放低一些,酝酿了一会后,突然一阵风一样冲了上去。
然而就在它咬住鸡腿的瞬间,它所站的地方突然开始坍塌,很快它就掉进了深坑里。
郁蛰转身侧头看向坑里的狗,这狗速度很快也很聪明。在实力强大之前,他还需要队友,但他现在不相信人类,动物倒是个好选择。
黑狗嘴里还叼着鸡腿没松,爪子扒拉着要往上爬。
郁蛰也不管黑狗听不听得懂,冲着黑狗道:“跟着我,有肉吃。”
说着又扔下去一个鸡翅。
黑狗想咬住,嘴里还有肉没咽下去,最后干脆张大嘴,两个一起叼在嘴里。
它欢快地狂摇尾巴,显然是开心的不得了。
连画则不开心到叶子都发黑了。
这个心机的人类,竟然连她另一个小弟都骗走了。
不过仔细想想,人类是她小弟,黑狗也是她小弟,两个小弟互帮互助的话,似乎也没什么毛病。
郁蛰将黑狗弄上来,朝它招招手:“跟我走吧。”
黑狗还真颠颠地跟在了他身后。
连画悄悄伸出一根匍匐茎出来,匍匐茎沿着他的后背往下爬,爬到黑狗身边小声道:“傻狗,以后你就跟着这个人类,好好保护他,别让他死了。”
黑狗也不知道听见没有,将嘴里的鸡腿吐出来给她,那条鸡腿上沾满了泥和口水。
连画嫌弃地狂摇头:“不要,你自己吃。”
黑狗飞快地吃完了鸡腿和鸡翅,开心地朝她汪汪了两声。
没多久郁蛰重新上路。
这一次他的自行车篮子里蹲着一只大公鸡,身后跟着一只小黑狗。
之后一路上,除了被从村里跑出来的几只丧尸袭击,取水时被水蟒袭击,寻找食物时被两只野猫围攻之外,似乎也没什么其他意外了。
越靠近汇城,国道周围的危险就越少,似乎被人特地清理过了。
快到最后二十公里的时候,自行车在颠簸中蹬断了链子,郁蛰干脆直接抛弃车子,背上背着包,徒步前进。
像是乡下农民进城一样,一路风尘仆仆地,一行人和物,终于在三天后的清晨到达了汇城。
第14章
汇城位于整个赤岩省的偏北部,面积比岸市大了三倍,这里有一所很不错的本科大学。
虽不是省会,却发展的相当不错,通了高铁,市内也有两条地铁,城外几十公里的地方还有座远近闻名的大山。
当初岸市民众在撤退时,便全都退到了汇城来。
如今这里是周边最大的聚集点之一,在经历末世第一次大混乱后,城中依旧有超过两百万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