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霜华外在条件有,那就是堪称绝色的美貌。内在条件也有,就是有心机、够敏锐。中和的条件仍然有,那就是野心和欲望。
照理,这种人是可以成就大事的。可她之所以屡屡失败,就是把自己的美色看得太过于重要。其实对上流社会的男人来说,女人永远是可以轻易舍弃的,只要挡了自己的路,随时可以踢开。没有身份、地位、特殊才能或者实力的女人,仅凭美貌,也只能迷倒肤浅愚蠢的男人。
除非,男女之间有真情。可所谓真情,是可遇不可求的。
“太聪明也不是好事啊。”琉璃感叹,“萧中想吃过就扔,可惜被秋霜华拿住把柄。一时甩不脱。他偷偷到江南,肯定不是游山玩水,必有大事要做。大多数情况下,男人被女人缠得脱不了身。也只有一不作,二不休了。”
萧十一点了点头,“这位蛇蝎美人,心肠真是冷硬。石夫人那样疼爱她,她说走就走,完全不管石夫人如何内疚与思念。张老爷待她如珠如宝,她却给张家招来灭门之祸,之后只顾自己逃脱,不想讨还公道便罢了,还想着与虎谋皮。拿萧中做她的退路,继续狼狈为奸。”这样说着,情不自禁就望向琉璃,一直把她望到心里去。
都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她,反正就是喜欢了。而且越来越喜欢。之前,还暗暗嘲笑她是个笨蛋,因为居然以小搏大,不惜舍了自身,为霍红莲报仇。这是……多傻、多么异想天开啊。可现在,不仅看她一步步做到了,还开始与她联手。
真情施与。必倾命相报。琉璃的重情与秋霜华的寡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从来没有被这样真情相交过,因而很明白这样的心意、这样的感情、这样的忠诚是天下间多么难能可贵的东西。他曾经以为这是不存在的,如今却无比的渴望。所以,他也要温柔真挚的对她,让她心里牢牢的刻着他的名字。无法磨灭。
“张家,是如何亡的?”琉璃根本不知萧十一心潮起伏,继续问道。
“说来,我那二皇兄手下的谋士,做事还真是不拘一格。”萧十一半是佩服。半是嘲讽地道,“他们利用了宁城的鬼怪传说,帮我二皇兄擦屁股。”
“什么传说?”琉璃很好奇,难得的流露出孩子气的模样。
萧十一心尖上像塌了一块似的,不得不强忍着那种身上寒热交替的奇异感觉道,“据说张家占了大股的某个石矿,开采的时候挖通了一个古墓。那古墓的墓门上写着:你不动我,我不动你。一草一石,动之则死。你知道,百姓嘛,总是崇信鬼神之说,所以宁愿损失那个石料很好的矿,也把入口封死了。后来,大家都说张家的孙小姐不懂事,某天跑到那边玩,看到块紫石非常漂亮,就带回了家。当天晚上,天降暴雨,张家的后院被冲进了几个骷髅头骨,把下人们吓个半死。”
“张家大宅临山?”
“依山环水,风水大好。不过,宅后的山姿秀丽,坡度平缓,还隔着好大一片竹林,山雨再大,也不会把死人骨冲到张家后院去。说到底,不过是人为做怪,利用了人们的恐惧。而且越是这样没办法解释的事,才越是可怕啊。”
“再然后,张家人死的离奇古怪也就顺理成章了。不相干的仆人们会四散逃走,相干的人借此全部除掉。最大的好处是,官府也好,民间也好,没有人想去追究。毕竟谁也不想惹祸上身,这种怪力乱神的事,还是敬而远之的好。”还真是高招啊。
“错。”萧十一却反驳道,“最大的好处并非掩盖他的风流韵事,而是张家的巨额财产。张家人死绝,家财就充归官府所有。你说得好,萧中去宁城,必有其他目的。假设他与宁城的官府有勾结,那大笔金银他只怕要顺走一大半。夺位正如打仗,钱粮最重。有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推上龙位也很可能哪。你看看,看看,此事若捅出来,还有人敢说景王萧中是温厚端方的君子,是守成之君的最佳选择吗?”
“你有证据?”琉璃心头一紧,明白了萧十一的潜台词:这事若破解得当,相当于掐住了景王萧中的七寸。对九郎也好,对萧十一也罢,都是铲除了拦路石。
“没有。”萧十一摊开手,明明很遗憾的事,他却说得吊儿郎当的,“我只是推测。我还推测到,萧中非要灭了秋霜华的口,很可能是她探知了萧中去宁城的目的。”
“那可是翻天覆地的大事。”琉璃惊讶,“她居然还敢来东京都,到处招摇,多方露面?她就不怕被萧中注意到吗?”
“她是想告诉萧中:那把柄还捏在她的手里,而且如今有了不惧他的本钱。她有价值,与其杀人,不如利用。由她从小到大的行事,我倒能揣摩她的想法。她不甘美貌埋没,一生默默无名。誓要做人上之人,所以宁愿冒着被杀的风险,也要孤注一掷,以命相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