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没有感觉,忽然间少了一个人,稳牢的三角形被拆了,失落的感觉被成倍放大,似乎失去的不是三分之一而是一大半。沈蔷挂心得很,也提不起劲来玩。赵吕许诺给小冬,说过年时陪她好好热闹一下。结果到了年关时,宫中两位太后相继病倒,赵吕也染了风寒,虽然不重,可是断断续续地咳嗽低热也没有断。这个年过得悄无声息,初四安王就开始办差了,初十日赵吕刚刚康复,又开始上学了。
小冬陆续地学认字,后来一算,居然有千把字了。三字经也全会背了,可见小孩子的记性就是好。
等到窗外的迎春花都开始探头时,姚家那位表姐姚锦凤到了。
第二十七章 来客
与姚锦凤一起到来的还有一个姓秦的男孩子,和赵吕同岁。
这是姚家的一个远房亲戚,家中已经没有人了,依附姚家生活。小冬很是奇怪,他怎么跟着一起到京城来的。后来安王告诉她,这孩子生在下着大雨的破草棚里,能保一条命很不容易。
“我和你娘看着他出生的,差点以为他活不下来。我当时把袍子都解了给他擦身上的血,他刚一生下来眼睛就睁开了,黑溜溜的。”
也许是出于这个原因,人们对于自己经手过的生命,总是有些责任感的。
“他也要陪哥哥读书吗?”
安王摸着她的头:“你哥哥现在只有一个伴读,你表哥明年就要回乡去应考了。”
也是,沈静不能总陪着赵吕读书,他年少有才,要这么耽误下去可惜了。
小冬见着姚锦凤第一眼,心里浮出大大的两个字,然后重重砸下来,差点儿把她脑海中的小人儿拍扁。
美人!真是美人。
姚锦凤比沈芳岁数小,比沈蔷大些,可是皮肤雪白,眉眼殊丽,嘴唇红艳艳的象搽了最上等的胭脂蜜。她的风情和小冬见过的这些京城仕女都不一样,带着一股火辣辣的生命力,一笑起来的时候,简直是阳光四射,教人一下子有点喘上不气来的感觉。
小冬回过神来,脑海中美人两个字唰唰倒下,换上来两个新字。
麻烦。
虽然小冬有点懵懂模糊,不知道到底麻烦在什么地方。可是她不笨,女子生成这样子,就算她自己想安份,看见她的人,那心能安份得了?不说别人,小冬觉得,自己要是个男人,那见了她,心也跟钩子勾上了一样吊着,只怕一辈子都忘不了她。
相比起来,跟在她后头的秦烈,简直象只小老鼠一样灰扑扑的毫不起眼。
他们一起跪下给安王磕头,小冬坐在一边儿的椅子上,两脚沾不着地半悬着。拜下去的两个人眼角的余光可以看见那两只小鞋子的鞋尖,象两只小小的菱角一样。
沈蔷跟在小冬后头,过了好半响才回过神来,深深吐了口气:“这姚小姐好漂亮。”
对,小冬重重地点头,太漂亮了!
一直到她们相互见完礼,姚锦凤他们两人被带去安置行李洗脸更衣的时候,小冬都一直沉浸在她惊人的美貌中回不了神,忽然间就有些沮丧了。
穿越小说里头,女主角通常不应该是最漂亮的一个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迷倒从八岁到八十的所有男性——
好吧,小说毕竟是小说。
小冬安慰自己,还小呢,长大了她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
不过安王问她话的时候,她还是有点酸溜溜:“姚家姐姐生得好看。”
安王哪还看不出她这么点小心眼儿,笑着把她抱起来:“我的小冬最好看,谁也比不了。”
这是睁眼说瞎话,绝对是!
可小冬美滋滋儿的照单全收了,小脸儿红光满面,眼睛眯着,意思就是再夸我吧再多夸夸我吧的样儿。
安王替她顺了顺头发。小冬的头发柔得很,又滑,摸着象缎子似的舒服。
姚锦凤说话声音也好听,娇而脆,果然是声如银铃。
这时候的女子嫁人早,十三四,十五六,嫁了人就是大人了,再有那快的,孩子都生了。小冬琢磨着,姚家肯定也知道姚锦凤的相貌特别好,送她进京来,是想在京城找个好婆家吧?算算也对,陪她读两年书,京城也摸熟了,有安王府的面子,结门好亲也不难。
管事福海进来回话,小冬就从安王膝盖上爬下来,跟了胡氏回去。
胡氏要抱小冬,小冬扭一扭躲开了:“我不是小孩儿了,我自己走。”
胡氏抿着嘴笑:“是是,郡主是大人了,自己能走。”
小冬走了几步,又想起来问:“哥哥今天不是休假么?”
“世子爷和表少爷出去会客了。”胡氏说:“原想着姚姑娘今天到不了呢,要是知道今天有客来,肯定是不会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