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整,他到达了镇上的菜市场一条街。看到了街道两旁那些蹬着三轮车来卖菜的许多菜贩,以及更多的赶早市的大爷大妈们。
吴忧抱紧了怀里的坛子。
作者有话要说:吴忧:我过的十分艰难。
庞百福:我不信!你看起来可牛逼了!
第15章 乖崽
吴忧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菜场一条街。但之前他来这里的身份都是买主,他可以随意去一个小摊前挑选他想要的蔬菜水果,只要有钱,完全不必在意其他。
但现在不同了。
他变成了卖家,或许为了让自己的东西被人更快的接受,他需要笑脸相迎、再说些好话?可这实在是有些难为他了,他现在别说说好话,就是张口吆喝生意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开始生意。
【啧,别发愣,也别怂。有你金哥我呢!来,先抱着坛子在这条街上走一截,让我选定一个不错的位置咱们再摆摊。】
吴忧赶紧哦了一声,就抱着坛子在这条街的两边走着。
或许是因为下雪天气冷,这条镇上最热闹的菜场一条街两边的菜贩子并没有多到占满街两边。一眼看过去,还是有不少空位的。
不过这些空位多多少少都有些不好的地方,比如积雪特别厚、比如处在风口特别冷。不过,这难不倒有街道全景地图的金大佬,他对比了几个空位,最后选定了一个距离街道入口比较近的、雪厚但是很干净不吹冷风的小地方让吴忧过去了。
【把坛子放好别让它倒了。然后把雪拍实了,这些雪刚好可以垒个凹底的小高台,弄个天然的装饰也显得有意趣一点。嗯,然后再堆一个五十厘米的雪台子,拿出一个精致漂亮的小盘子把一小勺切碎的萝卜丁撒在上面,再把买的牙签拿出来,这就是个试吃的小台子了。】
吴忧照着金大哥的要求给坛子垒凹底装饰、又垒了个小雪台。很快就弄出了个白色的、干净漂亮的小摊子。只是在进行到最后一步的时候他有点傻眼。
他看着周围已经有人注意到他了,只能在脑子里跟大佬统对话。
【可是金大哥,我没有精致漂亮的小盘子和牙签啊。】
之前也没买啊,他现在书包里只有塑料袋和洗干净的不锈钢勺子啊。
金山的半透明身影出现在吴忧旁边,他今天穿的是一身米白色、看着就十分保暖的长款呢绒大衣,脖子上还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如果有人能够看到他的话,一定会看的入了迷吧。
可惜,只有一人一统能看到他。
那个人这会儿还不懂欣赏。
金山笑眯眯:【你没有吴忧我有啊~放心,看在你刚做生意的份上,我不会坑你的,只要3个积分,这个白水晶雕花镶金叶纹碟就卖给你啦!当然,拒绝转卖。因为它的实际价格能卖出3000块钱哦。怎么样,我卖的便宜吧?而且我还送精致牙签呢,少年,你不考虑一下吗?】
吴忧少年原地沉默了一分钟。最后用十分无奈且郁闷的语气道:“我能不考虑吗。”不考虑的话我还得去别的地方买小盘子和牙签,我还怎么卖我的萝卜条。真是一不小心就要花积分!好心疼!
然后吴忧就花了3个金色积分,看着自己刚凑够的50金分变成47金分,他就不想说话。
他抿着嘴从背包里掏出了不锈钢汤勺、一叠结实的小塑料袋,以及刚刚凭空出现在他背包里的、和他整个人画风都不符的白水晶雕花镶金叶纹碟和一小瓶牙签。
然后,吴忧就打开那有40公分高、直径有30厘米的白瓷坛子,一股酸甜的气息就从那白瓷坛子里飘了出来。
【好了,先盛出来一勺甜腌萝卜条吧,让那个只有蛮力的废统给你用精神力把萝卜条切丁。然后,咱们只要等着顾客上门就可以了。相信我,咱们占据了有利的地形、有了美观且吸引目光的台子、还有萝卜条本身的酸甜味道加成,只要有人过来试吃一下,他不买那都是他味觉失灵!!】
金山说的信誓旦旦,但吴忧心里还有些忐忑。不过,他自己也是吃过自己腌制的萝卜条的味道的,酸酸甜甜又爽口还带着一丝辣味,至少就他自己来说,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腌萝卜条了,嗯!他要对自己的努力和金大哥的秘方有信心!
而嬴胜虽然不满金山对自己的诋毁,到底还是帮吴忧把那一勺萝卜条切了丁。如果有人仔细对比的话就能够发现,这些被切的萝卜丁的大小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可见蛮力大佬的精神刀法之准。
当吴忧把甜腌萝卜条丁放在那透明华丽又精致的试吃碟子上之后,没过几分钟就有人来到了他这特殊的小摊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