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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爹非土著(274)

沈老爷选地段的眼光,便是要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方,前期投入多少钱无所谓。

相反沈来宝喜欢投资一些冷门却有潜力的地段,风险大,但前期投入非常少,一旦见效,便能很快收回成本,并且以后的收效将更巨大。

两父子都考虑得长远,不过侧重点不同。

沈来宝跟着叶百顺来到这家客栈,瞧见旁边还有几个宅子,也不是有人住了,问道,“这里没人住么?”

叶百顺也是身在商人世家,去到一处总会特地将周围的环境打听清楚,十分细心。他一问,就答道,“是,早几年就搬走了。这里虽然不是最热闹的街道,但旁边是客栈,十二个时辰都吵闹,受不住,就搬了。”

“那为何不卖了这宅子?”

“倒是想卖,可也得有人买。”叶百顺说道,“在客栈旁边,开什么店都不合适。吃的,客栈有。住的,客栈有。就算是要冲掉身上在海上漂泊一个月攒的臭味,客栈也有。走船的都是五大三粗的男人,又是过客,一个客栈就能满足他们所有需求。要是真要开什么铺子,也是非得客栈不可。”

两人一路走来,什么都不多,就是客栈酒楼食坊,甚至是青楼,也有好几家。往来的人多是借地停靠,装载好货物后就会立刻离开,也不过停留几日,看起来似乎的确是没什么可开的店铺。

花铃见他似有想法,每回他想事情,眉头总要微微拧着,不想透彻了就抹不平。

叶长昌还在客栈里躺着,沈来宝作为晚辈怎么也得去见见他。虽然此事他有错,但也是沈家的老臣,也得代替父亲来探望。

他住的房间在二楼,坐北向南的位置,敞开的窗户拂着风。外面正栽着一株辛夷树,春风拂入,吹得满屋飘香。

“可是沈大少爷来了?”

沈来宝闻声答道,“是我,叶伯伯。”

叶长昌年过半百,但平日走南闯北,身体不臃肿,也不干瘦,又加之是个娃娃脸,更显得年轻。如今坐在床上,只盖了一条薄被,气色不算太好,但也没沈来宝想象中差。

沈来宝见他要下地来接,立刻托住他,道了声“叶伯伯不必多礼”,将他半倾的身托回去。

叶长昌也不假意要再拜,倒是见了花铃,说道,“想必这位就是少夫人了。你们成亲时老夫还在翰州,没喝上你们的喜酒,还望见谅。”

花铃浅笑道,“叶伯伯代爹爹奔波翰州,哪里敢责怪您,倒是我们要好好谢您。”

叶长昌笑笑,又对儿子说道,“还杵着做什么,快去让小二上菜。”

沈来宝说道,“时辰还早,我们喝杯茶就好,侄儿想知道那掌柜们的……”

“欸,不急。”叶长昌抬手示意他不要说,“你叶伯伯脑袋还疼着,你们也舟车劳顿,先吃点东西,好好休息两天,再说吧。”

沈来宝微顿,应了声好,“那我们先去放行李,等会再过来。”

“好。”

沈来宝携着花铃出来,上了三楼房间。那房间宽敞大气,布置精心,比起叶长昌住的房间来,好了不止一倍。

花铃将门关上,转身就道,“我们倒是像来玩乐的。”

语调调侃,沈来宝知道她明白了,笑道,“你知道为什么叶伯伯要这么做么?”

花铃想了片刻,摇头。

“他待我们沈家忠心,可是忠心到了偏执的地步。他并不相信现在的我能接管家中生意,认为家业到了一个年轻人手中,一定会被败得精光。”

花铃恍然,“所以叶伯伯不是坏人,只是不信任你,因此你刚来,就打算架空你的权力?”

沈来宝欣慰道,“还是我的小花最聪明。”

花铃问道,“那现在你打算怎么办?沈家大少爷?”

沈来宝答道,“回沈家少夫人,沈家大少爷打算睡一会,然后去吃饭。”

他这样轻松,花铃就实在是没有理由太担心,这样显得她多不镇定。

不过翰州一事,看来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容易解决。

第106章 锋锐钉子

叶长昌不配合,沈来宝又不认识掌柜们,人生地不熟,说来还是有些难办的。

比如本来可以直接通过叶长昌牵线搭桥,现在却无人引路。沈来宝早早和叶长昌吃完午饭,正想着再坐一会就去外面走走,花铃就道,“叶伯伯,我平时喜欢看一些地方周志,刚来的时候也看见了几家书铺,想现在去瞧瞧。”

叶长昌只要他们不插手生意上的事就行,小两口新婚燕尔,还是携手同游得好。年纪轻轻的,做点小买卖还行,沈家这样大的生意,沈来宝哪里能接管得了。也不知道他爹是怎么想的,好歹先给些小生意练手,一来就处理百来号人的事,万一谈崩了,就更难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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