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氏听见沈来宝来了,心思不由复杂起来。
一来她感谢沈来宝不惧毒蛇,为她女儿吸“毒”,二来她又觉得女儿的腿竟被个男的用嘴碰了,这可怎么办。
只是沈家没有趁人之危提这事,她就当做没发生了。
廖氏这会见他过来,神情便温和了许多,“来宝,你歇好了么?怎么这个时辰过来了。”
“歇好了,来看看小花妹妹,她的伤怎么样了?”
“伤得不深,已经能下地了。”廖氏说道,“小花去凉亭那看书去了,你去找她吧。对了,这盒果子你带上,这是你花叔从外地让人送回来的。”
沈来宝大方收下,又想,花老爹去外面经商都不忘给妻女捎好吃的,果真是好爹,再对比一下沈老爹,沈来宝有点头疼。
不想了,爹是拼不过的了。
他跟着下人去了凉亭那,果真远远就看见花铃坐在石凳上看书。看得专注认真,还时而提笔勾画。沈来宝脑门上又蹦出两个字——学霸。
“小花。”
花铃忽的抬头看去,见了他便展颜,放下笔要过去,刚起身就被葛嬷嬷捞了回去,肃色,“姑娘,您的脚伤还没好,不许乱跑。”
“那我等来宝哥哥过来。”
沈来宝到了凉亭就俯身要看她的脚,被葛嬷嬷凶巴巴的给瞪住了。良久才反应过来,哦……姑娘家的脚不能乱看的,就算是小姑娘都不行。
想来花家没让他娶花铃,已经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小花,你的脚好了吗?”
“快好了,过两天就能跑能跳了。”
葛嬷嬷板着脸道,“是三天。”
花铃更正,“对,三天,不过我觉得明天就能跑了。”
葛嬷嬷揉了揉眉心,祖宗诶。
沈来宝笑了笑,天然腹黑小白兔。他坐上石凳,看了一眼她看的书,字密密麻麻的,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小花,你去学堂了吗?”
“去啦,去的是墨香书院。我还记得去年你爹要送你去,结果到了门口,你抱着沈伯伯的腿不放,哭得可惨了,死活不肯去,沈伯伯只好带你回来了。”
哪怕那不是自己,沈来宝还是红了脸。他既然不能肯定原主会不会回来,那也得考虑以后,那必然要学习这里的文字。以沈家的财力和对他的宠爱来说,要请教书先生而不去书院并不难,可是那样的话,日后他就少了一个东西——
人脉。
无论在哪个时代,人脉是必不可少的。他或许还要继承沈家家业,那就必须需要这些。
昔日同窗无疑是非常好的人脉资源。
说不定还能在那结交志趣相投的好友,想来也是心动。
花铃虽好,可等她长大了,以这个世界对男女的制约来说,他们也不能一直这么亲近,想来也是可惜。
“来宝哥哥你在想什么?”
沈来宝回神,笑道,“我在想我去书院的事,好了,我得去找我爹商量商量了,你继续看书吧,脚要是不舒服,就早点回房。”
花铃点点头,看着他似有些沉稳的背影,再次觉得,隔壁沈家哥哥真的不一样了。
沈来宝从花家出来,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喊他,他转身看去,头上突然罩来一条麻袋,将他拦腰扛起,不知跑向什么地方。
第12章 尘埃落定
那人力气很大,把沈来宝扛在肩上跑了许久也不喘气,可怜沈来宝刚吃饱,胃顶在他肩头那,一颠一颠的差点没把他颠吐。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那人总算是停了下来,几乎是将他摔下。
沈来宝被摔得一阵晕乎,袋子忽然湿了,有水渗入,耳边水声哗啦,他顿了顿,又要溺死他?
“阿福,我知道是你。”
外面沉默片刻,便有手扒开袋子,沈来宝刚伸出脑袋,就见阿福一手握了块石头往袋子里放。
沈来宝打量了一眼四下,身坐河岸,河水尚浅,不过没入膝头,可后面却是湍流,看不见底。他看着阿福将一块块石头往里放,便挪了挪位置。
阿福顿住,见他瞧自己,瞪眼道,“你再看,我就用石头敲你脑袋,缩回身去。”
“你不敢,你要是砸死我,那就必然不是自杀,沈老爹肯定会追究,那你的处境就危险了。所以先把我溺死在麻袋里,再把我拖出来,让我顺流而下。这样一来,我身上没伤痕,又曾经失足溺水过,这次人们也会觉得就是我又犯傻了。”
阿福不断抓着石头往里放的手一抖,睁大了眼看他。
沈来宝拧了拧湿漉漉的袖子,笑道,“不要怕,既然你敢给你主子戴绿帽子,那就要想好后果。偷了人家的妾侍又不用担责,世上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
阿福怒得伸手就要掐他脖子,沈来宝抬手一拦,“不要掐,不然这就变成了他杀,你大白天的消失在宅子里不办事,你说官府会不会盘问盘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