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她将那个阿柱踢废之后,那些人会这么紧张他,原来是担心后代的问题。
程晓云想到之前听到什么死人之流的只言片语, 问道:“出什么事了?”
“阿铁的阿母发疯了,整个村子都被她诅咒了。”阿燕认真地道。
阿铁的阿母?
是粗嘎男的阿母吗?
粗嘎男的名字叫阿铁?
刚刚阿燕说他的媳妇被他弄断双脚……他那天在车上,却羡慕阿柱以后会有媳妇, 自己则跑去威胁小女孩?!
是在有媳妇的情况下, 还做出这么恶心的事情吗。
不过……这个村子里的人太丧心病狂,阿铁这种没有人性的, 似乎也见怪不怪了。
倒是这个阿母,引起了程晓云的好奇。
从程晓云醒过来到现在, 只喝了几口水,一开始程晓云浑身戒备, 还没来得及顾得上身体的情况,现在说了这么多话,实在是撑不下去了, 程晓云忍不住对阿燕道:“阿燕, 你能不能再给我一点水喝啊。”
阿燕点点头,立刻起身拿了一小杯水过来。
白色的杯子,上头还印着粗糙的,红红绿绿的山水画。
程晓云依稀记得,很小的时候, 他爸爸好像有这样的铁杯子,之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杯子很快就被淘汰,现在大家基本都是用陶瓷做的杯子了。
这杯子显然用得有些年头,看起来磕磕绊绊,又脏又旧。
但当看到杯子里盛的清水后,程晓云几乎是眼冒绿光,立刻接过来,“咕嘟咕嘟”几声,就把一整杯的水喝完了。
“还有吗?”喝完水,喉咙滋润了一下,程晓云问道。
阿燕想了想,起身又给程晓云倒水,回来的时候,她一边手拿着水,一边手居然还拿了一个馒头。
馒头!
程晓云双眼死死盯着馒头,她知道自己这样盯着很没有礼貌,此刻她面对的,可是一个饱受迫害,智商与正常人稍有不同的阿燕,不应该觊觎她手里的食物的,但是程晓云就是忍不住,就算使劲把自己脑袋移开了,眼睛还是忍不住死死盯着馒头。
阿燕看着这样的程晓云,将水和馒头一起交给程晓云。
“我……谢谢你……”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程晓云接过馒头,立刻疯狂塞进嘴里。
“老师,你慢慢吃,别急。”阿燕对程晓云道。
程晓云听着“老师”这两个字,鼻子一酸,但手上吃的速度并没有停下来,一边吃,程晓云一边抓紧时间,让阿燕把村里的情况给说了。
程晓云猜的没错,十多个小时才车程,将她带到了边境省份云滇省,来到了这个叫西铜村的地方。
对比外界,村子因为地理交通等缘故,一直较为落后,村民们长期自给自足,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
直到某一天,村子里一名外出打工的男青年归来,他带回来了两个人,一个从外面买回来的老婆,还有一个是帮他牵线搭桥的兄弟。
小小的村子来了外人,所有人都很稀罕,纷纷围观这个老婆。
按照阿燕所说,村子里第一个买来的女人,其实对于西铜村并不抗拒。
女人原本所在的家庭吃不饱穿不暖,来到西铜村后,反而吃饱喝足,一年内胖了不少,五年内更是生了四个孩子,其中有一次直接产下了双胞胎,并且这四个男孩,全都是男婴。
这四个孩子轰动了全村,所有人都极为羡慕他们家子嗣上的繁荣。
随着时代变迁,人类观念逐渐转变进化,女性的地位逐渐上升,然而,却不包括像西铜村这样落后的村落。
对村子里的人而言,家中有男丁,不仅日常干活种地的人多,会给家里带来更多的收成,让所有人都能吃饱饭,更主要的是,男人多,代表了武力值高。
别看村子小,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村民之间互相腌臜事情不少,若是谁家的儿子多,旁人看着便会掂量几分,这一家人在村子里,自然能活得更加滋润。
买来的女人能生儿子,这个传言一时之间风靡全村,不仅西铜村的人信了,连隔壁村的人都闻风而动。
直到有一天,阿铁的舅舅也从人贩子手里买来了个女人。
这个女人和之前的女人不太一样。
她是一个城里人。
“大、大……大大的学生!”阿燕强调道。
程晓云愣了一下,好一会儿才理解过来:“大学生?”
“对!”阿燕点头。
那些曾经比现在更加穷苦的女人,来到西铜村过上了好日子,就算有些内心不愿意,但看在生活的份上,大多还是会安分待下去。
但这个女大学生不一样。
经过阿燕的讲述,程晓云才知道,“阿母”并不是母亲的意思,而是舅舅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