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一听明白了,方嬷嬷早知道他活着,所以,才会对她常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他究竟欺瞒了多久?欺骗了所有人多久?
能做到如此干净的欺骗,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包括之前一直的忍耐,这个男人的城府,该有多深,犹如海底针深不可测。
“这是大少奶奶的衣服。”方嬷嬷可能看见了她身上的血迹,努力地控制惊呼声,说,“奴婢先回去给大少奶奶准备热水。”
车帘子掀开合拢,方嬷嬷是撤出去了。
李敏在包围自己的大氅里面,两只手互相触摸着,大体可以摸到手腕上的勒痕,被他洒了些清凉止痛的药粉。
其实,她现在可以自己抬起手,轻松拉开蒙在自己眼睛上的黑布。但是,她心存犹豫了。
大马车底下的轮子突然一滚,向前推进时,她身体一瞬间猝不及防,不受控制跌了出去,正好落入他展开的手臂里。
额头扑到了他身上,鼻子像是触摸到他胸前,车帘子像是被一阵风吹开,同时吹开了绑在她眼睛上的黑布。黑色的布条,像是迎风飘零的落叶,在她面前缓缓落下,犹如一幅画卷在她面前缓慢打开。世界的颜色,随着黑暗的撤去,重现在她眼前。
她想象中的青面獠牙没有发生,鲁爷口里像魔鬼的男人,应该是活像野人披头散发的长发,此刻在她面前的,却是梳到整齐黑亮,两鬓像是抹了发油似的,光泽细腻,包成了一个古代的发髻,发髻上面戴的是紫玉金簪宝冠。散发神秘光泽的紫玉,与海底深处打捞上来的海洋珍珠,以及珊瑚珠子,相映成辉。
象征尊贵的奢华宝冠下下方,两道剑眉像是一笔浓墨,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干净利落的眉梢,美丽之中看不出半点柔弱之感,只觉得让人心惊胆寒的英武之气迎面扑来。
鼻梁是中正的,完美的,和小叔一样,美到无可挑剔的男性脸廓。
刚柔并济都说不上,都是阳刚的气息,混杂着野性的嘴唇,刀削似的嘴角,好像豺狼虎豹。是的,这男人就像一只优雅的美洲狮,轻轻松松可以伸出魔爪,但是,不用动,卷着尾巴儿躺在那儿,已经像帝王一样尊贵。
李敏仔细的眼睛往上仰着,打量完男子的面孔一圈时,突然才察觉自己离他太近,离这个以美与力量完美糅合在一起的男人太近了。
猛的身子退后半步,刚好马车一颠,她的后背撞上了榻上的玉枕。没有的退了,她只能越发仔细地看着这个男子。
朱隶身上的黑袍,仿佛才真正与外界相传的魔鬼称号有了一丝相符。但是,人家的黑袍并不是印着阴曹地府里可怕的牛头马面,是绣着仙鹤。两只栩栩如生的白鹤,头尾相接变成一个圆圈。
真的是,在一身充满戾气的黑袍上,顿时化解了不少杀气。
脖子上垂挂下来的朝珠,颗颗仿佛都是最昂贵的黑岩石里挖掘出来的宝石,黑的像一个个无底洞里发出的宝石一样。
他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点在峨眉上,一双犹如深海的眸子像是在看着她,对她那张平静的秀容又多了几分考量的样子。
她把他认出来吗?
大叔。
第一次见面满身仙气邋遢成酒仙的大叔,与眼前穿着官袍戴着王爷帽子尽享荣华富贵,是只比皇帝位子低一等的他是不是有些不同。
李敏是第一眼就认出来了,在他眼珠子看着她含着那抹似笑非笑时,这样美丽的深沉的眼珠子,只有大叔才能具有,世上只有一双,举世无双,不会有其他人可以与之比拟。
正因为如此,李敏忽然才恍悟,什么叫做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差别太大了。
流浪汉等于护国公?
像是野人一样的头发胡子,原来真的是可以糊弄人的。可以把一个举世美男子变装称为三流的流浪汉的。
奢华的大马车在下山的山路上行进着,马车里安静注视的两个人,与外面前后给马车护驾那排山倒海的部队形成了鲜明对比。
耳畔,突然传来一道巨响。李敏一惊,回头,隔着车帘可以听见,轰隆隆的,京师城门大敞,尘土飞扬,铁蹄排进,百姓高呼,这些巨大的声音,都犹如潮水一样把她和他包围在了一起。
眼前尊贵的男子,只是一只手指轻轻捻着朝珠中最硕大的那一颗珠子,眉角飞扬,像是对她此刻脸上表露出来的一丝惊讶感到好笑,说:“怎么,到现在还不知道你自己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吗?”
她嫁的是一个,率领千军万马,可以兵临皇帝城下,民望甚高,怎么看,都是一个可以令皇上都忌惮三分的,不得了的男人。
百闻不如一见。再怎么听说的事,都比不上亲眼一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