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问题,全都出在了这个小儿子任潇云身上。
那确实是个标致得紧的孩子,比任筠雅长得还端正几分,可却是个难养的,一出生先是心脏有孔,动了手术之后以为总算没什么事了,却又发现这孩子有血液病,浑然是来向他们讨债一样。
可毕竟,还是自己的亲骨肉。
王太太是个厉害的女人,却依旧拥有女人作为母亲的天性。对这个小儿子,她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都后来的几年,已然是处于半麻木的状态——一方面希望他活下去,一方面希望他就这般走了,少点苦头。
有一点,她倒是全然放弃了,那就是让这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漂亮儿子去和另一个女人生的儿子争财产。
任定邦似乎也对这小儿子死心了,专注在培育大儿子上。只是,没有人敢说任定邦是不疼爱这任家三少的。
任潇云打小就离不开床,学走路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三四岁的事情,而开口说话——他们一度以为,这小儿子是不会开口说话的。
在外人眼里,任潇洋是任定邦最有出息的儿子,而只有少数人知道,任定邦放在心尖上的其实是这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儿子。
在任家三少苦苦撑了十年之后,总算来了这么个危机的时刻。就算动手术,也只有一半的成功率,王太太这会儿又不希望儿子死了,看那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模样,那眼睛和自己是这般相像。她突然觉着自己是深爱这个小儿子的,苦求着大夫怎么也要把儿子给救回来。
任定邦却把这选择权交到任潇云自个儿手中。
他是不明白这小儿子心里在想什么的。
任家三少身上插了好几个管子,把氧气罩摘了还得用力地吸几口气才能缓过来。只不过,任家三少没说什么话——或者说,他已经没什么多余的力气发出声音了,他颤抖地拿着笔,自己签下了同意书,只落了个“云”字。
任定邦看着那笔触不稳的“云”,心情是前所未有的悸动,还有惋惜。
手术奇迹地成功了,任家三少又挣扎地活了下来。
其实,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能呼吸、能感受到生命的脉动。
然而,这样下去,对任潇云而言,就只是单纯地活着而已。
在这样修养了一年之后,任定邦开始让小儿子接触一些之前几乎不让他碰触的。可以是语言、数理、文商或者是艺术。只要是他想学习的,就丝毫不会去限制。
转眼四五年就这么过去了,任家大少爷已经是个有为青年的模样,任家三少却还是养在房里,苍白单薄的身影就只有在逢年过节才能瞧见,尤其是睡着的时候,要是没注意,好像就要这么睡死过去一样。
要说有什么改变,就是任定邦了。
他有些怔怔地坐在沙发上,点燃的雪茄被遗忘在烟灰缸里。
最后,任定邦两手用力地擦过自己的脸——他早上才从小儿子的房里走出来,父子俩感情不算深厚,但是一想到这儿子随时会走,他心里还是不舍得的。
只是,今日这小儿子却说出了让他震惊的话语。
他早上有时候会和小儿子一起用饭,两父子不说话,任定邦怕闷,偶尔会把公司的东西带进房里——就跟一般人吃早饭的时候会看报纸一样。
之后,他把文件给落了,去公司前又急急亲自上去取——这小儿子脾气怪,没几个人受得了,也没多少人敢随随便便进房,就连他有时候也是斟酌了一会儿才踏进去的。
怎么说,成天对着一个濒临死亡的人,都是让人觉着不好受的。
任定邦进去的时候,看见任潇云在翻着那份文件,神情很是专注。
“三儿。”他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抚摸小儿子的头,对这个儿子,连说话都是要小心拿捏的。
任潇云抬了抬头,将文件还给了他,突然问了一句:“您忙么?”
任定邦以为自己听错了,回头看了眼小儿子,就要踏出门的时候急急收回了脚。
那双眼神,实在不像是长年久病的人。
那天,任定邦在小儿子房里待了一个早上,午饭也是在那里用的。
走出来的时候,任定邦扶着楼梯把手,跟着他的仆人听到任大老爷嘴里喃着——
“唉……这是命啊……”
任定邦从那天起真的明白了,他这三儿子实实在在不是一般人。
但是,在瞧见任潇云靠在软椅,慢条斯理地服下那十几颗药丸,他又觉得,这儿子是真的不行了。
只是,任定邦也万万没想到,他比这小儿子,还要快、还要突然地离开人世。
任定邦死之后,当家作主的却是王太太。
她把权力紧紧地拽在自己手中,而真正的任家大少任潇洋当了个有名无实的副总,最让人意外的,是任定邦先前为防意外留下的遗嘱中,曾明言任家三少任潇云为任氏总经理,手中持有股与母亲王瑾柔为相同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