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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在清朝的米虫生活(65)

正当席间一片静寂,突然,十阿哥胤誐出列跪拜在地:“皇阿玛,儿臣想向那位西洋枪手讨教一二,请皇阿玛恩准。”

“……”康熙有一丝犹豫。

“请皇阿玛恩准。”胤誐再次恳求。他明白皇上的担心,万一他输了,大清的脸就丢得大了。也许不只皇阿玛,在座的大部分人都不相信他吧。

其实这也不能怪大伙,单淑兰在以前看到的书里,都是把十阿哥形容成没什么本事的直肠子,有的书里提过胤誐喜欢火铳,可没有任何对于他枪法好坏的信息。再看看大清虽然已经有了神器营(红衣大炮),长枪营,可是在日常的狩猎还是以射箭为主,并未听闻有人用火铳狩猎的。皇上恐怕也是担心十阿哥逞一时之勇,反而丢了大清的脸吧,无论怎么说,胤誐都是皇子啊!

“请皇阿玛成全。”胤禩也离席跪在了十弟的身边。

“好!准!”康熙的豪气也上来了,既然自己的儿子那么有自信,他还担心什么。

“谢皇阿玛!”两人异口同声,一起起身,然后对击了一掌,紧紧握了一下。

十阿哥的侍童忙递上胤誐平时最喜爱用的火铳。看着十阿哥走向打靶场的身影,佟淑兰心头浮现了那“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千古名句。还好,十阿哥今儿个穿的是朝服,不是一身白,不然更吓人。这次应该算是公平比试了,没有什么可以取巧了吧?不过,淑兰又想到了一个问题,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那个谁的枪先进,谁的胜算应该会更高一点吧!想着心里更不踏实的淑兰终于还是忍不住再次开口低声问岱儿格:“你知不知道,十阿哥手里的枪和那个卷毛的比起来,谁的比较好?”

这次淑兰得到了岱儿格的一个白眼。看来是问错问题了,佟淑兰很识相地站直了身体,目不斜视地望向比赛现场。她在心中嘀咕,人家张山用一把破枪,凭本事,硬是在男女混合的飞碟比赛中打下一块奥运金牌,十阿哥,你不会连个女人都比不过吧,那就真的太逊了!

因为这次双方都用火铳,所以先由客,也就是麦德逊先射鸽子,然后再是十阿哥上。不要说,那个卷毛的枪法还真准,二十只鸽子被他射下了十七只。所以当十阿哥上场的时候,压力不可谓不大,所有人手里都捏着一把汗,康熙帝已经情不自禁地离席,走到了靶场的护栏外看着。

从鸽子放飞,十阿哥打响第一枪,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当一只只的鸽子随着枪声从半空跌落,数数字的声音也越喊越嘹亮,群情激奋,这时已经没有人再会关心其它的比试结果了,在他们的眼里,现在的十阿哥的形象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高大。康熙帝也难掩激动、紧张之色。

当胤誐射下最后一只鸽子,已经不用亲兵报结果了,整个大校场已经沉浸在一片欢呼声中。

看着站在靶场中央接受欢呼的十阿哥,淑兰同学一时间觉得他在那一刻简直比罗杰摩尔还帅,比皮尔斯布鲁斯南还要酷,是她的新偶像!岱儿格看到两眼星星,就差没有流口水的佟淑兰,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虽然他心里也是很高兴,可没有像庶福晋那么夸张,而且似乎这个女人已经忘了自己的身份,这样崇拜别的男人,四爷恐怕会不高兴。为了府里今后的太平,岱儿格轻轻戳了戳身边的人,提醒她收敛点。淑兰也不是笨蛋,忙收起自己的失态,她可不想自己努力学骑马换来的五天比武盛况,变成了校场一日游。

胤誐收起火铳,交给自己的侍童,走到康熙面前,单膝跪地,“儿臣幸不辱命。”

“好,好,好。”康熙连说了三个好字,“赏俄罗斯火铳一对,赐黄金百两,领贝子衔。”

“谢皇阿玛赏。”胤誐大喜过望。

当晚,四阿哥看着淑兰似笑非笑,“该说你运气特别好吗?这些天的武场科考,就数今儿个最热闹。”

佟淑兰傻笑以对,若说自己运气好,不就是说自己是大清的霉星,自己不去,什么事情都没有,自己一去,就有人闹事?这要是传出去,别说明儿个武科场的事泡汤了,要是有人吃饱了撑的,参一本,自己还不吃不了兜着走。她是很想以后的几天都能像今天这么热闹拉,不过就怕索额图这个考场总监的心脏会受不了啊!佟淑兰是抱着被子,偷笑着入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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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平平的过了两天,佟淑兰对于小侍的工作已经很熟悉了,当然绝大部分的事情还是岱儿格抢着在做。

这天,趁休息时间,淑兰跟四阿哥回了一声,带着岱儿格去解手,没办法,要人把风,要是这种事让四贝勒陪着,这四阿哥好男风的流言没半天就可以传遍整个京城了,而且,佟淑兰也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就算自己要求了,四阿哥也根本不会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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