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用椰肉做的小菜,配着菜林小海吃的格外的午甜,看他胃口大开,白秋雨吃的也香,另外两人也都属于能吃的主,一大桌早餐被四人给搞定了。
“今天要玩什么?”
昨天林小海露了一手,朱晓华对他更加的佩服和脑残了。
“我们今天去找个人少的地方抓螃蟹,或者去挖牡蛎,来海边怎么能不去找最新鲜的海洋来吃呢!”
正好总统套房里有厨房,林小海完全可以自己来。
“好,但是现在要做什么?”
朱晓华袖子一挽,准备大干一场。
“来了。”
林小微微一笑没有回答,直接看向另一旁。只见两位保镖手中拿着几个小桶和几把小铲子。
“一人一桶一铲。”
林小海分配好,就让保镖带他们去找好的沙滩。
车子行了十几分钟,绕过一片树林,终于来到了保镖们找好的人烟稀少的沙滩。不过这片沙滩不是特别的大,但是这里的风景绝对好。因为没有人来,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林小海直接脱掉鞋子走在沙子上面,白秋雨也跟他一样光着脚。
朱晓华夫夫对看一眼,有样学校。
四人就提着桶,一边踩着沙子一边找螃蟹等海鲜,螃蟹有大有小,大的抓了,小的放过。
林小海小时候跟堂兄他们一起抓过鱼和螃蟹,手法相当的老练,看到一只螃蟹,直接从后面把它抓住,然后扔进桶里,桶的身体很光滑,螃蟹根本爬不起来,就算它们用叠罗汉的方式,林小海一铲子下去它们的功夫就白费了,所以扔进去基本上不用管。
不止抓了螃蟹,还捡到了不少可食用的海螺。还有淡菜,淡菜是依附在峭壁上,得用刀子去挖,所以这活就交给了两个保镖。还有被浪潮冲上来的海菜,只要是能吃的就绝不放过。林小海的桶子很快就满了,其他人的桶还只是浅浅的一层。
白秋雨也就算了,他早就知道只要是林小海出来捡东西,绝对是没人能超过他,往往他都能捡到别人捡不到的东西,所以这一次也不例外。他们的桶里只有几里螃蟹和几个可食物海螺,除了这两样,别的什么也没有。
“哈哈,你们真没用,算了你们再去捡螃蟹和海螺吧!我这一次去捡海瓜子,听说味道很不错。”
林小海接过保镖送来的空桶,走到旁边的一个泥摊中,林小海果真去找起了海瓜子。
海瓜子是一种白色的小蛤蜊,大小形状如南瓜子,是一种在滨海滩涂生长的小水产品,因状如南瓜子而得名。肉细嫩,味极鲜,是佐酒佳肴。
林小海随便在泥摊中一铲,扒开泥一看就有一小把海瓜子露出来,他欢乐的把它们全扔进自己的小桶中。继续铲,继续捡,很快小桶中的海瓜子就多了起来。
朱晓华见他捡的那么轻松,也跑过去捡,结果他铲了十几铲,一个海瓜子也没发现。明明就在林小海的周围铲的,为什么他一铲子下去就有,他铲了十几铲一个也没发现?更坑爹的时,林小海还在朱晓华铲过的地方铲了一下,扒开泥一看,又里一堆海瓜子在里面。
“……”
朱晓华哭着回到伴侣身边,居然被一群海瓜子给鄙视了。
“人啊,得认命。”
别看林小海找的容易,换其他人上去,基本上不可能找到几个,白秋雨早就知道会是这样,所以才不上去找虐。反正他只要看着林小海就好,至于能不捡到什么好东西,他一点也不感兴趣,对他这种家世的人来说,有什么好东西是他没见过的呢?
中午林小海带着一大堆他们捡的海鲜回到酒店,利用总统套房里的厨房做了一堆的海味,四个人吃的停不了嘴。不过白秋雨在这方面对林小海看的很严,这些东西每样都只能让林小海吃一点,不允许他吃多。
林小海自己也知道,于是就捡了自己能吃的吃一点,最后端了海鲜粥出来慢慢喝,算是陪着他们一起吃吧!
这些海鲜已经很新鲜了,林小海处理的时候并没有用什么大料去调味,只是除了简单的葱姜蒜降腥味,然后大家就这样吃,林小海一直认为用最简单的方式烹饪出来的食物才是最原始最新鲜的,所以别看他没怎么调味,但是众人吃的却十分高兴,那种鲜嫩的口感就算他们在那些大酒店里吃的都比不上。
不仅如此,林小海还煲了海鲜粥,味道一点也不比他做的海鲜菜差,结果一锅粥也被他们搞定了,最后洗碗的工作当然是由盛天齐跟朱晓华来做,毕竟动手做菜的人是林小海,清洗这些的是白秋雨。
☆、第12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