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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远隔了小半个地球的华夏已经到了下午。
当郑未乔从朋友口中得知戚暮居然得到了进入B市交响乐团的机会后,有些意外,但又有些莫名的意料之中。虽然他也知道戚暮是唯一没有得到评委团评价的面试者,但是他莫名地便觉得……
戚暮,可以成功。
郑未乔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戚暮拉奏小提琴了,他也明白八年不去碰触小提琴,戚暮的水平早已不是当初,但是他就是有这个信心。因为他认为,昨天那个能够自信地说出“B市交响乐团没有选择自己、便不过尔尔”的青年,绝对不是在撒谎。
话是这么说,但是当郑未乔开着车赶到戚暮家楼下后,他敲门敲了半天都始终没得到一点回音。等到打了电话以后,只听戚暮惊讶的声音从电话里响起:“嗯?郑哥你去我家做什么?我已经到乐团了。”
“……”
怎么有种……
孩子大了,不听娘话的错觉了?!
等到郑未乔赶到了B市交响乐团的时候,他才刚进练习室,便见着业内一个著名的不好说话的老顽固正拿着一杯自己酿制的玛咖酒递给戚暮品尝,而漂亮好看的青年则是委婉地拒绝,一旁的众人又笑闹了几句后,所有人闹成一团。
气氛……
真是刺眼的和洽。
等等,难道不该是所有人都排斥突然插入乐团、自身带着“天才神童”光环的戚暮,然后给他穿小鞋、故意排挤,让他浑身不自在终于忍不住发火,最终闹得不可开交吗?!
这怎么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郑未乔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戚暮一抬头便见着了站在大门口的郑未乔,只见郑未乔脸色忽绿忽白,最后又莫名其妙地叹了声气,一副“老了十岁”的模样。戚暮不由笑着招了招手,抬高了声音喊道:“郑哥,我在这里。”
郑未乔便走了过去,与一旁的几位乐团老成员说了几句话后,坐在戚暮身旁的位置上,道:“戚暮……你今天怎么不等我,就直接自己来乐团了?”
戚暮闻言,形状姣好的眸子抬起看向郑未乔,诧异地问道:“郑哥,你不是说你今天要为《音乐殿堂》写一篇稿子的么,我就没有打扰你。而且我自己坐公交来这里也很方便,小区门口就有站台,所以你不用担心我的出行了。”
“……”他哪儿是担心你出行啊!那是担心你被这群老油条给生吞活剥了哟!
见着郑未乔一脸踌躇的表情,戚暮微微动了动眸子,便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戚暮一出生就是在欧洲,只有几次随着乐团全球巡演来到过华夏,自然对华夏的交响乐团不大熟悉。他是个孤儿,谁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可能就是两个偷渡过来的华夏人,将他丢在了马路边上,要不是有早起的人发现了他的存在,恐怕他早在那个冬天就被活活冻死了。
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所需要的便是懂得看人脸色和忍耐,再加上一点武力威胁,这样便是最恰当的了。七岁前,戚暮能够平平安安地在孤儿院生活,便得归功于他很会看人脸色行事。
等到他后来被一对多年无子的老夫妻收养后,有机会学习到了小提琴,再进入藏龙卧虎的欧洲乐坛,更是得低调行事。有句话罗遇森一直没有说错,他是从来没有家世、也没有什么背景,只有靠着自己才能在维也纳生存下去,因此如何与他人处好关系、给人最好的第一印象,已经深入了戚暮的骨子里。
不过……和维也纳的那群傲慢别扭的老油条相比,华夏的前辈们还真是和蔼可亲了啊。
戚暮在心里默默想到。
“郑哥你就不用操心了,我会自己处理好的。”戚暮笑着道,“对了,你今天不是要交一篇稿子的吗?稿子怎么样了?”
郑未乔脸色古怪地看了戚暮许久,最后还是叹了口气,道:“你还小,老师把你交给我们这些人了,其他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要好好练琴,认真地努力,就是老师所希望看到的了。”
闻言,戚暮是哭笑不得。
郑未乔真是将戚母的恩情放在了心里,颇有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咳为母的感觉。像郑未乔这种知恩图报的人还真是少有了,和罗遇森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
戚暮与郑未乔又聊了几句,还没再多说话,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杜胜便进了练习室。
杜胜是华夏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即使在全球也有着不小的名气。戚暮曾经听过他在金色|大厅里的一场演出,杜胜以娴熟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出名,他所演奏的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令戚暮也是啧啧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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