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替反派皇子养崽[穿书](89)
诸皇子也都在宴席之上,除此之外,还有大皇子李符,母妃为宫女,早已过世;六皇子李愔,母妃为邓妃身边的婢女;八皇子李乐,不足十岁,正是熊孩子年纪,在虞妃怀里一点也不安分。
此外,太子妃与诸公主及世家贵女隔着一道屏风,坐在另一边。
琼林宴并没太多讲究,状元、榜眼、探花与皇子、阁相在一桌,二甲、三甲与朝臣分散间坐,席间氛围也颇为轻松。天子亲与新科进士赐酒,又再与前三甲赐酒,然后太子与诸进士赐酒。
还啥都没干,啥也没吃,沈初就灌了不下三杯酒,整个人就有些云里雾里了,更别说他身为状元,但又品阶不高,这桌上的皇子阁相,谁来敬一杯,都不敢不喝。
这酒度数虽然不高,但也不是沈初这种没啥酒量的招架得住的。他左手边是太子,右手边是范雍,李狄坐在他对面。刚就席时,他压根就不敢往对面看,感觉多看一眼,他那晚的冲动就会昭告天下一样,心虚得不行。
李狄的眼神却是没什么遮掩,毕竟沈初是状元,在场大多数人目光都在他身上,又因为他是新科进士中生得最好看的,那屏风后面更是几乎所有的目光都黏在他身上,或大胆或羞涩或矜持,一道屏风压根挡不住。
所以李狄的眼神也不那么惹人注目,更没人注意到他眼里的炽热和深沉。天知道,他要多大的克制力,才能让自己还能装得若无其事一样坐在原位。
沈初穿的天子所赐的绿袍,头戴进贤冠,脚踏乌云靴,腰带一系、风流尽显,他自然知道这人本就生得好看,但今日好像显得格外动人,不知道是因为漫天云霞的缘故,还是富丽的牡丹相映。在一众同样装束的新科进士中,的确是最显眼好看的,难怪屏风后面的公主贵女都挪不开眼。
真想藏起来不让人看呢——他心里忍不住叹息道。
而这种好看对他而言甚至还带着点别的意思,就像清晨沾上露珠的花瓣,看似纯洁,却总带点若有若无、不经意的诱惑意味。
正是这种感觉,勾起了他心中尘封已久却又难以忘怀的记忆,也是因为这种感觉,让他认出了他。这世上或许各具风情的美人万千,却没一个能像他一样能如此撩动他的心弦,而且也只有他才知道这人所不为人知的风景。
李狄放纵着自己追逐着沈初的身影,仿佛所有其他人和嘈杂都隔离在外。
但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李狄好像看沈初很不顺眼一样,毕竟这桌所有人,就只有李狄没有敬沈初酒,而且他全程都冷着脸,对谁都没什么好颜色的样子,拒人于千里之外。当热他们不知道,李狄早已先和沈初喝过这酒了,而这种场合,沈初本就不胜酒力,他又怎么忍心还去多添一分负担。
酒至半酣,天子高兴道,“正值如此良辰美景,在座诸位都是才富五车之辈,不如以这牡丹为题作诗助兴。”
皇后在一边笑道,“陛下这主意甚妙,但也应添点彩头才是啊。”
天子大笑道,“皇后所言甚是。”遂从身上解下一块玉佩,“这夺得魁首的,朕便将玉佩赐予他,前三甲再赏赐一百金。”
沈初震惊了,在脑海里和毛团道,“天,这皇帝也太大方了吧!随随便便出手就是一百金?!突然感觉我好穷。”
毛团:“贫穷限制了你的想象力。想想这皇帝坐拥天下,还真是有金山银山都不止,一百金一首诗算什么,还真就只是添个彩头。”
沈初眼睛却已经发出了亮光,“让我上!”
宫人与众人分发纸笔,以一炷香时间为限。
大概酒真能助兴,沈初觉得自己就如踩在云端一样,飘飘然不知所以,文思却如泉涌,提笔就来了一首,然后搁笔在那微低着头,都像快要睡着了似的。
皇后在上面与天子笑道,“听闻这状元郎在考场上还说了过去,原先臣妾是不信的,如今一看,倒是信了。”
闻言众人目光纷纷又转到了沈初身上,屏风那边不断传来娇俏银铃般的笑声。
沈初对这一切目光都无所觉察,但被众人的笑声醒神,有点懵逼地抬起头,不知所以,转了一圈,正好撞进李狄眼里,一股热意又陡然嘭上来,迅速低头当没看见。
屏风后面一众女眷却只当他是憨态,纷纷笑得更开心了。一位身着纱绿色衣服女子胳膊抵了抵身边的身着粉色衣服女子,咯吱咯吱笑道,“公主,这状元郎给你作驸马如何?”
身旁一位稍年长着朱纱衣的女子斥道,“胡闹,未出阁的女儿家怎敢胡言乱语。再说这沈初,都是娶过妻的,又如何配得上我们安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