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勇,竟然真的伏击到了一群戎人,要是没有意外——这群戎人应该就是来灭他们的军营的。
顾勇他的手上,一定有着什么秘密!
郑璃身上确实有秘密。
在现代的时候,虽然能帮忙打听一些消息,但因为蛋蛋拍摄的视频和图片压根就不能传到电脑上,只能他们两个人看的缘故,蛋蛋的作用其实很有限。
但现在……郑璃突然发现,在这古代拥有了蛋蛋,就是拥有了一支无敌的斥候队,让她可以随时知道敌方的情况!
在这个世界,蛋蛋成了她的金手指!
当然,她现在的处境实在太糟糕了……就算有了金手指,未来对她来说,也还是一片茫然的。
好在,他们暂时不用饿肚子了……他们这次砸死了很多马,完全可以敞开了肚子吃肉!
郑璃这么想着,得意地看了聂宣一眼:“聂宣,你带人把那些马肉收拾出来!”
“是。”聂宣点头答应了。
当天晚上,在无人山另一面的营地里,那些以前一年吃不上一次肉的人,每个人都被分到了四两左右的马肉。
他们没有足够的盐来腌制马肉,其实再给士兵们多吃一点马肉也是可以的,但郑璃怕他们吃坏肚子,就不敢给他们多吃。
然而就算这样,最后还是有很多人吃坏了肚子。
长时间挨饿的人突然吃肉,肠胃受得了才怪!
不过,虽然很多人拉肚子了,这些士兵的精神状态,却前所未有地好。
郑璃见状,一咬牙做了一个决定。
郑璃带着这只队伍,离开大齐来到了草原上。
这些士兵以前的生活的环境非常恶劣,边关本身离草原还不远,因此他们来到草原上之后,没有一点不适应。
甚至还很快活。
因为他们现在每天都能吃肉,不仅如此,他们竟然还有机会学骑马!
郑璃的前几辈子,很多有钱人喜欢玩马,郑璃虽然对这项运动并不如何喜欢,却也是学会了的。
现在,她就把自己学的那些骑马的知识交给了手底下的士兵,并且让他们学骑马。
他们的马很少,但他们的人也不多,这些人里能作战的就更少了……郑璃从中选出了三百多人作为“骑兵”,然后花了十天时间让他们学会了骑马。
期间,有些人怎么都学不会,还被她踢出了队伍。
十天后,郑璃带着这些人,抢了戎人的一个营地。
戎人虽然统一了,但并不住在一起。
他们的依靠放牧生活,要是生活在一起……他们养的牛羊,要不了几天就会把那块地方啃的只剩下泥土。
事实上,他们每次商量个什么事情,大军驻扎在一起,那块地方的草皮就会消失得一干二净……
他们骑的马都是要吃草的,马跑起来的时候,马蹄还会带起一块块的草皮。
因此,戎人依旧分开居住。
而这次郑璃抢的,就是一个拥有几千只羊的小部落。
男人们都已经出去打仗了,家里就只剩下女人孩子和狗……
郑璃很轻松的,就将这些女人孩子全都捉住了。
郑璃是从和平年代过来的,并不想杀人,但她手下的士兵却不同,他们当场看起了一些反抗的女人和半大孩子,之后,更是想要把剩下的人全都杀死。
“把他们杀了,谁去告诉戎人我们的威名?还能帮戎人节省粮食……让他们活着!我倒要看看,他们家里人要怎么养活他们!”郑璃到底还是设法阻止了这场单方面的屠杀。
妇人之仁……聂宣有点看不上郑璃的行为,但并没有反对。
相比于枭雄,他更希望郑璃是个英雄。
他们并没有赶尽杀绝,但这个部落拥有的牛羊,却全都带走了。
这一点都不难。
戎人南下的时候,除了抢粮食抢物资,还喜欢抢人,抢人回去做奴隶,正好这个部落里,就有汉人奴隶。
他们被戎人压迫地久了,压根就不敢反抗戎人,但当同胞从天而降,打败戎人,他们立刻就觉醒了。
他们赶着牛羊,跟上了郑璃。
所有的物资都是聂宣在管的,于是聂宣,就成了这些牛羊的头儿……
郑璃带着人,很快又开始策划另一场抢劫……
而这个时候,戎人大军已经进入大齐。
他们把半路上遇到的大齐百姓全都杀了,还将这些百姓的财物抢劫一空。
在这样的抢劫里,这只队伍越来越团结,也越来越融洽。
很快,这只队伍就来到了边关的一座大城城下。
戎人擅骑射,但不擅攻城,若非必要,他们并不愿意攻打大齐的城市,但如今他们决定要打。
他们带来的粮食吃得差不多了,偏偏这城市附近的百姓,全被强制性的关在了城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