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知道为什么,跟你在一起的时候,觉得时间过得很慢很慢。”炙玄从未试过去体会时光中的分秒,人论天过日子,他论年,光阴对他来说没有特别的意义,只是不断重复着以前做过的事,任何人、物都难以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十年或百年,在他的记忆里几乎是一样的,一样的没有什么值得记住,平庸流逝。但是现在不同了,和江朝戈在一起的分分秒秒,都值得他记住,时光变得如此漫长,漫长到每一个节点都值得反复回味。如果人类是这样度过一生的,哪怕是百年寿命,可能也比他的万年寿命有趣得多。
江朝戈笑道:“因为你在跟着我过人类的时间,一年又一年,在人类感觉是很漫长的。”
炙玄认真地说:“我喜欢我能觉得漫长,这样我们就有更多时间在一起了。”
江朝戈揉了揉他的脑袋:“我们有一生的时间在一起。”
“那是你的一生,不够。”炙玄盯着他的眼睛说,“我要让饮川告诉我,能让你不死的方法,否则你死了,我就把你做成魂器。”
江朝戈惊道:“我不想变成魂器。”
“为什么?”
江朝戈抓了抓头发,一时也说不上为什么,只是直觉不想变成魂器:“这个,人死了就是一了百了。”
炙玄瞪着他:“那我怎么办?我不管,你要一直陪着我,不管以什么样子。”
江朝戈苦笑道:“如果我们都变成魂器了,谁来当我们的魂兵使啊。”
炙玄皱起眉,被这个问题难住了。
江朝戈捏了捏他的脸蛋儿:“行了,别想那么远的事情了,说不定看我几十年,你就烦了,我还会变成老头呢。”
炙玄愣了愣:“是啊。”
“是吧,我变成老头,你就更不愿意看了。”
“那我应该现在把你杀了,做成魂器,你就能保持年轻的样子了。”炙玄认真地说。
江朝戈惊道:“别别别,别说你杀不了我,就算你能杀了我,我死了,我们俩还都无法现世了。”
炙玄点点头:“也是。不过,你变成老头也没什么,皮下三寸皆白骨,我不在乎你长什么样子。”他顿了顿,“但还是年轻的样子好看,皮肤摸起来滑滑的。”
江朝戈竖起大拇指:“您老有境界。”他快速钻进被窝,“我要睡觉了。”说完闭上眼睛,一句话不再说。
炙玄爬到他身前,拉开他的胳膊,钻进了他怀里。江朝戈不自觉地收紧手臂,抱着这个天然小暖炉,他始终还是更喜欢炙玄小豆丁的样子,既不会压着他强吻、乱蹭,长得还可爱。
炙玄抬起头,亲了亲他的下巴,然后眨巴着眼睛看着江朝戈,见江朝戈半天没反应,他用力蹬了一脚,江朝戈无奈,在他额上印下一吻,他这才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美美地睡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听着寺斯在帐篷外扯着嗓子大吼:“起床啦,吃饭啦,赶路啦——”
云息连滚带爬地从帐篷里钻出个脑袋,指指天色,迷迷糊糊地说:“还、还没亮。”
寺斯一步窜到他面前,大叫道:“我说起床就起床,说好了听我的!起来做饭!”
云息哀怨地爬出了帐篷,小媳妇一样开始生活做饭。
众人陆续起来,收拾好帐篷,吃过饭,寺斯指着远处,豪迈地说:“前面那条路,就是我十五岁时走过的通往轩辕丘的路,我可是唯一一个在数不清的异兽群里穿行,还能活着独自往返的人。”
“你是怎么做到的?”阮千宿好奇地说。
寺斯皱皱鼻子,得意地说:“一个字,‘藏’。”
“藏?”
“对,我藏起来没人找得到我,异兽看不到我,自然也就吃不着了,哈哈哈哈哈。”寺斯叉腰大笑起来。
江朝戈道:“那我们这么多人,怎么‘藏’?”
寺斯瞪了他一眼:“你们这么多人还藏个屁啊,只能硬打了,不过你们放心,如果你们打不过,我会把自己藏好的。”
江朝戈嘴角抽搐:“哦,好样的。”
寺斯伸了个懒腰,中气十足地叫道:“出发——”
启程上路。
寺斯选的这条路没什么雾,这让众人心宽不少,他们是真的宁愿面对满山满谷的异兽,也不愿意困在雾里被一群根本打不过他们的猴子欺负,那种憋屈和恼怒,还不如打个你死我活来得痛快。
寺斯兴奋一会儿跳到天戎身上,一会儿蹦到醉幽身上,或者猛地一跃攀上树枝,在树木间来回荡漾,还不时发出欢快地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