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ET,混娱乐圈+番外(63)
俞清欢轻叹一口气:“幸好我是个大男人……咳!”说到一半,他突然想起来,面前这位当年的猎艳名单上可从来都是男女不拘,重要的是够美。
总不会是杨祈北对自己有什么心思?俞清欢心里不知为什么,有些不舒服,他抬起头,深深望着这个中年男人的眼睛,目之所及,是纯粹——像暗夜的星海。
目正,而思无邪。
“对不起。”
他微微笑着,认真道歉,为自己萌生的那点小人阴暗心思。
耳闻眼见未必是实,过往的经历也不一定是假,但他更相信这些日子朋友相交以来,自己的直觉。
杨祈北有些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珍惜地将凉丝丝冰淇淋口味的“轻松愉快”,一点点“舔”掉。
“谢谢。”俞清欢坐直身体,身边暖烘烘的,蒸得他都有点发汗。
谢谢身边这个沉默的男人给了他生的希望,谢谢这体贴的陪伴,没有同情与怜悯。
“不客气。”
杨祈北礼貌地标准回复,毫不客气地又吃了一份美味的“感激”、“友善”,夹着厚厚的“友情”或是“知交”?滋味浓郁,酥脆香甜。
他悄悄舔着唇,很想说点什么,做点什么让俞清欢能感激涕零,再来一份大餐!
人类的感情这么丰沛又复杂多变,也与他们原始的社会制度息息相关吧!对于俞清欢的遭遇,杨祈北也只是抱着对人类奇妙社会制度的好奇,安静地旁观。
婚姻、亲子、爱情都是曾经消亡或半消亡的制度与情感,在故乡星系上,繁衍的dna筛选机制出现,切断了亲情的最后一丝纽带,所有的繁衍都是有计划有目的,并且有明确针对性的,幼体是整个社会的幼体,他们的基因提供者需要尽的仅仅是提供遗传物质的义务。
“孤儿”、抚养关系、福利院等等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概念,他还需要学习体会。
说起来,他自己这朵精神云算不算孤儿呢?
祂们一族的繁衍也非常奇妙,大多数是在自身消亡之前,吸收大量的能量,与足够强大的精神体交构——并不一定是同族,然后诞生分裂出新的个体。新的个体除了传承到祂们一族庞大的遗传因子中的信息,也将会携带上异族亲体的一部分能力。所以,虽然大家都是同族,但每一朵精神云都会有微妙的能力差异,比如说,祂特别擅长释放情绪能用于掩护逃跑。
自从与亲体分离,祂们一族就将孤单地走完自己的一生,但比较起来,似乎还是故乡星系那些定量批产的智慧生物幼体更符合“孤儿”的定义?
杨祈北茫然地望着白纱般飘来荡去的云雾,精神惬意地放松,思维发散。
“我的生母姓芦,非常美丽。小时候她带着我生活在一个华丽的家里,但是我很少见到我的父亲,”俞清欢轻轻说着,摇摇头,“完全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了。母亲给我起的小名叫欢欢,她没有为我起大名,因为她想为我安上父亲的姓。后来,我生病了。”
他转头浅笑,望着杨祈北深沉如铁板的脸:“你见过我发病时的样子,小时候大概更可怕?她吓坏了,父亲也再没有出现……后来,她把我送到了很远的一间福利院。姓俞,是因为她在我生病后,常常抱着我哭,边哭边骂,说我是一个‘多余’的人。”
杨祈北皱起眉,握住俞清欢开始有些发凉的手,严肃地说:“你很好,并不多余,你比绝大多数人类更强。”
“嗨!你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俞清欢忍不住地笑,感慨不已,“怪不得当年你能纵横花丛,未闻一败。”有钱有势是基本盘,这种严肃地甜言蜜语,仿佛他说的就是真理的强大能力,一般人也招架不住啊!
“那时我一个人病得快死了,但是也并不觉得害怕,心里就是有一个疑问,想要当面问问她,问问她为什么要抛弃我?”他自嘲地一笑,笑意阑珊的眼中似乎飘进了一丝山岚,“我的养母朱迪,那时正好来华国游玩,意外地见到我,然后收养了我,将我带去美国,给了我最好的教育,以及足够的爱。
她非常喜欢华国的古诗,她说‘人间有味是清欢’,她希望我做一个旷达的男子汉,珍惜人生中所有的美好滋味,所以,她给我取名‘清欢’。”
“我努力成长,让自己能值得朱迪的爱。后来,我长大了,自然知道了那个心里的答案。可我的内心深处,还是执着地想找到我的生母,想问她一句,你后悔过吗?”
杨祈北静静地看着他,触须轻柔地扫光一点点淡淡的忧愁与伤感,像雨后的清茶,醇厚,微苦,回味带甘。
“来华国之前,其实我的身体已经基本垮了。我不想让朱迪看着我离去而伤心,也想在离开这个美好世界之前,问出我心中的那个问题,所以,我买下了北煌——很多年前,我就悄悄在查找她的资料,然后当我相当有钱之后,你知道的,一切都不再是问题。
她的资料早就传到我的手上,但是我一直逃避着不想见到她,不敢问她……直到,你救了我,走进我的生命里。
真正看到她的样子,听到她说的那些话,然后看到你像只树懒一样贴在躺椅上,用观察,嗯,奇异生物的目光看着她……”
俞清欢失笑,眼睛里都是细碎的阳光。
“我突然释然了,一切都那样好,我会有光明而充实的未来,也不再是那个需要一个答案来支撑自己的孩子了。
我说,树懒兄,我有没有说过,我非常非常感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