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福妃别太甜+番外(1493)
活泼,可爱,淘气调皮。呆在他们身边,轻易就能感染到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快乐幸福。
那些小娃儿该有的特质,这个娃娃身上全没有。
甚至就是拿他跟小时候的风青柏相比,风青柏都比他要幸福。
至少风青柏身边,曾经有过一心爱他护他的娘亲。
“石头,我们明天回家吧,我想把他带去柳家大院。”
握住男子的手,石纤柔朝他笑笑,“好。”
第一二九七章 带你去世外桃源
他们其实刚到西北不久,年节前才跟西凉一些商贾定下饭局,于年后应酬。
这个时候离开,之前那些饭局就参加不了,对他们的信誉影响很大,等于前期做的所有准备都将功亏一篑。
不过,两人相视一笑,谁在乎呢?
人一生中,总有几件比赚钱更重要的事情。
至少钱万金是这么认为的。
他爱做生意,爱赚钱,在外人面前十足十的铁公鸡,守财,一毛不拔。
想从他口袋里掏银子,比虎口拔牙还难。
但是在自己人眼里,他就是另一个钱万金,能为挚友散尽家财。
就跟青莲红莲一样,两张脸。
他乐意。
房门口响起叩门声,小二提热水跟木盆过来了。
等小二离开,关上房门,钱万金亲自给小娃儿洗澡。
“叔叔给你洗澡。你闻闻你身上多臭?全身黑乎乎的,你从出生起就没洗过澡吧?”一边拽掉娃儿身上破袄子,钱万金一边吐槽。
娃儿身上的味道一言难尽,手跟脖子都是黑油油的。
“待会给你洗白白了,往铜镜前一照,包管你自己都认不出自己——”钱万金话语倏顿,随即若无其事抱起娃儿放进热水盆,挽起袖子,“肯定是个漂漂亮亮的小奶娃。”
石纤柔坐在旁,看着不管别人对他做什么都始终安安静静的小娃儿,眼里划过怜惜。
娃儿身上,布满大大小小的伤痕。
有新添的红肿青紫,也有陈年留下的疤。
除此,胸前后背全是清晰可见的骨头,所谓婴儿肥,在娃儿身上全没有。
她家小金子一个大男人,悄然红了眼眶,洗澡巾搓在小娃儿身上,几乎不见力道。
“以后,叔带你去世外桃源,一个非常非常漂亮的地方。那里的人都可爱得不得了,没人会欺负你,那个地方的小娃娃都会跟你做朋友。你会像叔叔一样,泡在蜜罐子里长大。”
过往种种已经过去,他庆幸娃儿还小,这个年纪还没开始记事,随着时间流逝,那些阴暗的东西便会慢慢被尘封、遗忘,这个娃娃,会像所有寻常娃儿一样长大。
他在那里絮絮叨叨,娃儿始终没有应答,钱万金也不嫌,也不觉得奇怪。
当年风青柏受了刺激变成疯子那会,他去招惹他,风青柏也是对他一声不吭的,不代表他不会说话。
反正,肯定不能是哑巴。
就算真是哑巴,有囡囡跟青莲在,也能把他治好了。
现在正值年节期间,那间每天都有形形色色底层男人光顾的破院子突然闹出人命,在城中还是激起了些许水花,有不少人对死掉的蛊女议论纷纷。
现场甚至有不少人跑去看过,场面很是血腥,不过那个程度对于打杀惯了的流民来说也不算什么。
这事情拿出来说,不过是当个乐子,做做茶余饭后的谈资。
蛊女的尸体扔在那里,始终没人去理会。
更没有去管。
流放之城没有官府,也没有爱管闲事的正义人士。
入夜后,城外某处有黑衣人聚集。
“钱万金跟石纤柔就在城中客栈,身边带着那个孩子跟丫鬟,可要出手把人抢回来?”
有黑衣人朝头领模样的人询问指令。
“主子只交代看着善睐不让她逃出城,现在人既已经死了,我们首要回去跟主子交差。至于那个孩子跟丫鬟,带不来什么影响,暂且放着。”头领模样人沉吟片刻,做下决定。
如果能抢回来,自然是抢回来最好。
但是钱万金背后还有人,是一路护着他的暗卫。
白日里他们曾跟对方交过手,结果连那间破屋都闯不进去。
能有这般身手的,只有南陵王风青柏的隐卫营。
打不过,无谓做挣扎,免得引来别的事端。
周围黑衣人暗地相觑一眼,认可了头领的决定。
自打从南陵回来后,主子对跟南陵王风青柏有关的事情就特别讳莫如深,如非必要,尽量去避免跟那个人起冲突。
实在是南陵王太难对付了。
一次大意就丢了八座城池,如果为抢个孩子再起冲突,谁知道南陵王这次又会用什么手段让他们吃大亏?
主子不在这里,他们不敢私自做决定,还是回去报告过后再听令行事。
宁可不做,不能犯错。
黑衣人商谈过后,悄然散去。
钱万金跟石纤柔对此是不知的,帮娃儿洗过澡后,歇息一晚,于第二日带着丫鬟跟小娃儿走陆路离开。
陆路比水路要远上不少,但是能马上启程,如此回到南陵的时间比走水路要早。
否则光是等运河解冻,他们都至少要三月份才能行船。
这当中的三个月时间,谁知道会不会横生枝节。
西凉皇巴念不可不防。
几人离开的同时,着隐卫先行发了一封密信回杏花村,某金矫情,要人准备好迎接他大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