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家族遗传妻管严(重生)+番外(446)

作者:抒鹤 阅读记录

秋旎从里面探出小脑袋来,她披着凤冠霞帔,身着大红喜服,巴掌小脸犹如冬日艳阳下,梅花蕊上的那点雪。娇嫩,令人恨不得捧在掌中小心爱护。

“好呀,我们回去吧。”

她掀开盖头,将盖头扔到地上,牵起裴翊修的手就往城门回去。

看得城门上的一干人等,目瞪口呆。

秋秋的手软乎乎的,握在裴翊修掌中,柔弱无骨。他心间涌起一阵暖流,从两人掌心相交的地方溢起,慢慢传遍周身。

一直到走进城门,他都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

这感觉幸福得近乎不真实。

他也喜欢秋秋呀。

久到他都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两人的生命从很多年前就纠缠在一起。他为了习武,吃在镇国公府,住在镇国公府。那个小丫头在他练剑的院子里,在他射箭的靶场上,在他生命里的每个角落。

早就剔不出去了。

但她是国公府千金,是天上众星捧着的月,而他又能给她什么呢?

他不敢靠近,也自觉不能靠近。

但现在,她命途崎岖,什么流言蜚语,什么口水骂名,都去他妈的吧!

他不管了,叛逆也好,鲁莽也罢,总不能看着他心上珍之重之的小姑娘就此踏进狼窝虎穴。

————

他们这桩事闹得挺大的,皇上也颇为生气。

最终给裴翊修定了个大逆不道的罪名,让他去边关戴罪立功,荡平羯族。秋旎呢?则被不痛不痒地禁足了。

裴翊修倒似松了口气,他以为这回说定要落下个头身分离呢。

因边关军情紧急,没两天他就要走了。

秋旎到城门口送他,给他准备了暖乎乎的大棉袄和及膝的军靴。那靴子的针线特别密,皮上又是用牛皮包裹的,踩在雪地里,一点水也渗不过。

裴翊修问她:“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要去北地,所以提前给我做的?”

秋旎说:“没有,是前两年你去北地,我闲着无事做的,一直没给你而已。”

“都两年了?我脚长长了,肯定穿不下。”裴翊修觉得有点可惜。

秋旎催他:“你试试,快试试。”

裴翊修就脱了鞋,蹬上大马靴,不长不短,却是刚刚正好。

他纳闷:“奇怪,怎么都两年了,脚也不见长?”

秋旎已经开始絮叨别的话:“我娘说那些胡姬长得可好看了,你不许看她们,不然回来之后我就挖了你的眼睛。”

裴翊修猛地点头:“放心吧,除了你,我谁也不看。秋秋,你等着我,等我立了战功,我就回来娶你。”

秋旎一咧嘴,笑得露出了一口整齐的小糯米牙,精致又可爱。

——————

裴翊修去了也就一秋一冬。

他大败羯族,羯族向大成议了和,从此年年上贡缴税,俯首称臣。

他在战场上最是威猛不过,得了擒贼首功,被封为大将军。

凯旋宴上,皇上为他赐了婚。

两个月之后,秋秋终于得偿所愿,穿上了她亲手做的嫁衣,嫁给了裴翊修。

婚后两人如蜜里调油,和美异常。

后来世人都喊裴翊修一声裴将军,久而久之,没人再记得他是罪犯的儿子。

那一年谢怀琛生辰,夫妇俩回镇国公府为他庆祝。

裴翊修是谢怀琛带着长大的,从他五岁多就赖在镇国公府喊他师父,喊了十几年师父,突然喊爹,他有些激动,爷儿俩就多喝了几杯。

谢怀琛喝多了,就爱胡言乱语,拍着他的肩膀说:“你这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是个好孩子。虽然你没少坑我,但你不许坑我的旎旎。”

当初他之所以愿意收裴翊修为徒,是因为他想提前练练手,学学怎么当爹,教育子弟。

幸好这些年他教得还算不错,否则可就坑坏闺女了。

突然,他想到什么似的,又说:“不过,我闺女可比你聪明多了……也不怕你坑……”

他还要再说,陆晚晚塞了只鸡腿到他嘴里:“吃你的东西去吧,少说话。”

她回头朝裴翊修笑笑:“他喝多了就爱胡言乱语,别理他。”

裴翊修忙点头。

在他目光没注意到的地方,陆晚晚和谢秋旎娘儿俩交换了个眼神,都狡黠地笑了起来。

————

这是个除了裴翊修众人都知道的秘密。

秋旎打算等他八十岁的时候再告诉他——为了和他在一起,她有多不折手段呐……

那个掉下山崖的元赫就是突厥使臣团的老大。

他为了报答她的救命之恩,故意向皇上提出要秋旎和亲。

秋旎太了解裴翊修了,这个人呐,你不逼他一把,就永远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勇敢!

她还记得那时候元赫问她:“如果他放任你嫁去突厥,不管你怎么办?”

“不会的。”秋旎很自信:“他一定会来找我的。”

他从不曾让她失望过呀。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