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长安好+番外(1261)

作者:非10 阅读记录

老人看向躁动愤怒的诸人,肃容道:“今日有老夫在此,无人能堵你们的嘴,但此时尚不是你们说话的时候。”

说话间,褚太傅伸出三指向天立誓:“李氏列祖列宗及晋祠先灵在上,我褚晦褚世清在此立誓,今日决不纵容谎言被扭曲成真,亦不容许真相被有心者诋毁!若违此誓,愿受天打雷劈,此生不得善终!”

“太傅……!”

殿内响起阵阵不安的惊呼声。

许多官员红了眼眶,涂御史颤颤闭了闭眼睛,也终于慢慢安静下来。

常岁宁心间也有些发涩,她事先并不知道老师会在此立下如此重誓。

“姚廷尉——”褚太傅将立誓的手放下时,先点了姚翼的名,再看向身侧的常岁宁,眸光一瞬间慈和许多:“便由姚廷尉先来说一说这个孩子的来历和身世吧。”

姚翼应“是”,在众人惊惑不解的注视下出列,来到汉白玉阶前,面向众人,神情郑重地施礼。

迎着一道道目光,姚翼开始讲述一段旧事。

“姚某出身寒门,少年时曾远赴洪州表姨母家中读书,彼时姨夫为洪州治下县令,家中有一女,姓仲,名九娘——”

“先帝二十一年,仲姨夫因被牵连丢官入狱,家中男子流放,九娘与家中女眷入宫中为婢。吾妹九娘本为洪州才女,入宫数年后,辗转被选入藏书阁为女官。”

“先帝二十四年,九娘偶然蒙先帝临幸,然此事未曾声张。”

“同年,先帝病重无法理事,九娘怀下身孕之事,被宫人检举,九娘言明腹中所怀是先帝子嗣,后宫嫔妃拒而不认,伺机以宫规逼杀九娘——”

“九娘性善,种下诸多善因,幸得宫人相助,逃出宫去,诞下一女。”

“不久先帝崩逝,九娘未敢回宫,本欲在宫外度过余生,然而行踪败露,竟再次遭到后宫之人迫害……”

“九娘拼死逃离京师,途中偶遇先太子李效回京大军扎营,托人去往军中向先太子求救——先太子赶到时,九娘已死,唯余下一岁幼女被先太子殿下带回抚养。”

“此女便是之后为忠勇侯代为养大的常家岁宁——九娘逃出京师的这后半段之事,乃是当年随先太子一同将岁宁带回的玄策府部将亲口告知。”

姚翼说话的过程中,时有质疑声响起,但并未能打断姚翼的叙述。

言毕,他取出书信一封:“吾妹九娘拼死离京之际,知晓我即将入京,曾在住处留下绝笔书信一封,信中与我讲明了一切因果。”

“数年前,姚某于京中私下寻人,被前妻裴氏知晓之后,遂屡屡向岁宁痛下杀手,此事诸位必然也都知晓——”姚翼道:“姚某彼时未敢贸然宣明岁宁身份,才只道寻错了人,实则她正是九娘为先皇诞下的幺女。”

姚翼将书信递上:“九娘当年绝笔在此,请诸位过目。”

崔琅上前接过,将那封信交给众人查看。

殿内嘈杂不已,很快又有质疑声响起:“单凭一封信,又能说明什么?就算信是真的,也难保不是那妇人的妄想之言!先皇生前既并未曾认下此事,便无法证明真假!事关皇室血脉,岂是无名妇人区区一封书信便能证明的?”

“诸位大人,本宫手中也有一封信——”

宣安大长公主的声音忽然响起。

众人看去时,只见大长公主手中举起一封书信,站了出来,面向他们,正色道:“本宫手中这封信,乃是先太子效亲笔所写。”

“先太子效”四字,让殿中霎时间安静下来大半。

“非但如此,本宫亦可以证明,当年那女官仲九娘所诞确是龙嗣无疑。”李容的声音洪亮而笃定:“此乃先皇临终前亲口告知本宫的,不会有假!”

“当年皇兄病重,本宫受召入京——”李容字字有力:“彼时皇兄虽已无法过问政务,但后宫嫔妃都知晓藏书阁一名女官怀下了身孕之事,此事便也传入了皇兄耳中,皇兄自知已无法护得那母女周全,便托我之后设法寻到仲九娘母女,保下她们性命。”

这里牵扯到了一段灰色的特殊时期,在场很多人都很清楚,先皇病重到驾崩的那段时间里,一切事务皆已攥在如今的圣人、彼时的明后手中,先皇的权力已被架空——

故而先皇为了保下自己的血脉,出言托付胞妹李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说得通的。

李容继续道:“之后我辗转探听到了那个孩子的下落,知晓她被先太子效带回抚养,遂去信太子效询问此事,这封信,便是当年先太子给本宫的回信!”

“先太子信上有清晰明言,已查明幼女身份正是先皇血脉无误,然而幺妹年幼,在深宫之中无自保之力,其母九娘临终前托付,只想要女儿在宫外平安一生——本宫见此信,便也暂时听从了先太子的安排,未有急着宣明岁宁的皇室身份。”

至于之后为什么也没想过要将人认回,这几乎是不必解释的,先皇驾崩,先太子去世,明后摄政后而登基,诸多皇室嫡系血脉“因罪”被诛杀……

如此局面下,李容这个做姑母的默许了先皇血脉留在宫外,无疑是审时度势下的人之常情。

不管是姚翼还是李容的讲述,其中最“高明”之处便在于一些看似说不通的地方,细思之下,皆可以从当年的时局中找到合理的解释。

如此之下,因事关先皇“临终交托”和先太子书信,殿内哗然起来。

崔琅恍然大悟的声音依旧格外醒耳:“难怪!原来大长公主殿下一直都知晓常节使的身份,难怪常节使初入江都时,宣安大长公主府便待常节使与江都多有照拂!”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