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香田园+番外(710)
“大姐,我知道爹娘是为我好,是想帮我挣面子,这些我都知道的,但是李峥家和姐夫家不一样啊,姐夫家那样好,去多少东西,在他们眼里不过就是些小东西,但是李峥家,我……反正我不想要那么多东西在别人面前显摆,你去帮我跟爹娘说。不过不要说是我跟你说的啊。”
其实在听到晨儿说的开始一番话,林荷已经知道晨儿想表达的意思了,没想到以前没心没肺的丫头心思竟然如此细腻成熟了。知道心疼人了,她虽然不一定明白高娶低嫁这个道理,但是她却是打心眼里在顾及着李峥一家人,甚至愿意为了李峥委屈自己。
这丫头不把人当回事的时候还真是什么都不管,一旦上了心,竟然考虑的如此周到。
林荷想着,拍了拍晨儿的肩膀。笑着说:“大姐知道你的意思,到时候会和爹娘好好商量下,看看嫁妆怎么准备合适。不会让李峥一家面子过不去的。不过晨儿你也不必如此担忧,李峥一家人未必会像你说的这般在意别人的说法,若是他们在意,当时就不会那般执着要娶你。不过晨儿会这样为李峥着想。大姐很高兴。做人媳妇就应当要如此。”
晨儿听林荷如此一说,脸上起了一抹红晕,嗔着说:“大姐笑人家。”
林荷拍了拍她的脑袋,淡淡笑了笑,没再说话。
晨儿和小宝在这里住了十几日就到了快过中秋节的时候,过中秋节讲究的是一家团聚,林荷已经嫁人了,自然要在自己家里过节。但是晨儿和小宝要回去过节,林荷一大早就让人用马车把晨儿和小宝給送了回去。还说好明儿让家里人早些起床,温宁轩带着小宝要启程去考试了。
送走晨儿两人后,温宁轩也和林荷赶紧收拾了一番,今儿过节,温老爷好像前几天说出门了,但是老太太前几天就打发人来传过话,说是一家都要回去温家过节,而且还要在那边一家人赏完月才能回来。
回到温府的时候,门边早有人在候着,说是让二少爷和二少奶奶直接去老太太的主屋那边,这会所有人都在那里,商量着今儿过节的事情。
到了老太太的主屋,除了温老爷来不及赶回来过节和那个喜欢惹事的五五老爷不在,家里其他人都在,又是林荷两口子来的最晚,两人过去先是給长辈们行了礼,过后坐到了旁边空着的两个位置上,这次的位置稍稍变了些,林荷往前看了看,原来前面加了凝诺一个位置,难怪了。
等两人坐下之后,老太太在两人脸上看了一圈,率先出声:“轩儿,荷儿,你们去外面住的可还习惯?”
温宁轩答:“祖母,还算习惯,虽然不像在家这般事事有人伺候,好在是自在,我们很喜欢那里,若是祖母和爹不反对,以后我们就一直住那了。”
老太太听罢,皱了皱眉,出声:“轩儿,你是温家的子孙,怎么能一直住到外面呢,等你院子一修好,你们两口子还是要搬回来住,这成日住到外面,若不是今儿过节,祖母想要见你一面都难。”
“是啊,轩儿,还是和荷儿早些搬回来吧,家里人都惦记着你们呢。”一旁的温夫人也附和着说了两句。
温宁轩扫了温夫人一眼,然后用极其冷淡却又似笑非笑的语气说到:“呵呵,倒是不知道母亲如此惦记我,既然这样,那母亲就让人快些把我们院子給修葺好,到时我也可以快些搬回来。不过我先说清楚,修葺院子的材料,母亲可是要选上等的啊,不然到时候我们两口子住在里面,房子突然給塌了下来,母亲会被人误会的。”
温宁轩的话一说完,温夫人的眼中很快闪过一丝恼怒,不过只是一霎那,她朝着温宁轩温柔的笑了笑,说:“我会让下人赶快些的,造楼房那边的材料,轩儿是想要怎样的,不如我找一日让人送去給你看看。”
温宁轩没理温夫人,只是自顾自的端起桌子上的茶喝了起来,温夫人的脸色的脸色有些讪讪的,没再出声。
不过从温夫人身后倒是传来一声嗤笑声:“嗬,老二,你倒是会过日子,什么都知道选好的,不光是修房子的材料要好的,这选家里的店铺也是选了最好的。”是温宁辰的声音。
温宁轩听出了自己大哥话中的不悦,他头都没抬,说:“是啊,我就是这性格有些不好,太过挑剔,不是好的我不会要,不像大哥的性格,不管是人也好,什么东西也好,只要将就着都可以用。”
温宁轩的话当时让温宁辰就变了脸色,不过他没再接话,只是恨恨的看了温宁轩一眼。
接着屋里沉默了一阵,温宁辰又突然出声问到:“宁轩,听说你最近要出趟远门,打算什么时候动身?”
“明儿就走。”
“轩儿,你要出远门?去那里?”老太太抬头问到。
“去清河县看看那边的店铺。”温宁轩答道。
“清河县那边的店铺?哦,是的,宁轩未成亲之前,是在那边开了个彩蝶轩,这也有一段时间了,宁轩,清河县那边的生意如何,怎么那边的帐没人送过来啊。”温宁辰仿似才想起清河县那边还有店铺。
林荷听到温宁辰的这句话,抬头往那边看了看,自从搬出温家后,林荷一直未见过温家的任何人,温宁辰更是自从被温老爷处罚之后,就一直没见过了。
不过林荷也从顺柱他们口中得知一些温家的消息,说是这温宁辰自从纳了凝诺进门之后,倒是变了不少。
原本大家以为温宁辰媳妇玉珍本就不是个好对付的,这又来了个不是善茬儿的凝诺,想必这一妻一妾,肯定是有好戏看的,但是没想到自从凝诺被纳进门之后,温宁辰不只是把家里的一妻一妾管的服服贴贴,没闹出半点响动,而且还把外面的店铺打理的妥妥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