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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都知道她是首辅掌上明珠!(623)

作者:双鲤鱼 阅读记录


如今她被自己选的夫家如此对待,实在不好意思和家里说这件事情,今日也不怕被陈蛟看笑话了,索性说出来。

陈蛟道:“何家这样没规矩,敢偷用你的嫁妆。”

“千真万确。”潘二说道。

陈蛟道:“你先回去,我这就去和太子说此事,何家欺人太甚!”

常氏一个民妇没法保住自己和女儿的命,皇后的亲侄女没法保住自己的财産,这就是女子的悲哀。

李弗主审常氏一案,听到了三种意见。

第一,常氏不能杀,不仅不杀,她还应该被无罪释放。

她为了保护自己和女儿的性命,出于无奈才杀人。

而且胡三拐卖妇女和孩童,本来就是大罪,死不足惜。

第二,常氏该被杀。

她杀了人,她怀里揣着剪刀,就是沖着杀人去的,并非迫于无奈。

她杀的是同宗的大伯子。

这些理由都不算什麽,最坚定的理由是,常氏是女人,而她杀了一个男人。

她杀的是一个男人。

男人啊!

女杀男,这样狡诈的悍妇,不杀留着干什麽,等她生出兇性来,谋杀更多男人吗。

这个理由听起来最离谱,但支持的人最多。

第三,常氏没必要杀,也不能放了她,把她关在牢狱里一辈子。

这倒没什麽理由,只是总有人喜欢骑在墙头上,两边儿都沾点,谁也不得罪。

而李弗,要在这样的呼声中达到他的目标。

第438章 无用或有用

张珠珠出门在外,便有人问起这案子来。

张珠珠说:“若说常氏错在哪儿,自然是错在投胎的时候没有尽力些,若她投成个男人,想来不会落到这个地步了。”

这话听起来多讽刺,却是个不争的事实。

一旦投胎做了女人,你的错就开始了。

旁边妇人听得,不由动容,说:“这一点不错,我娘家、夫家的叔伯,兄弟,侄儿们,只要是个男的,都比我过得好,只有我命苦。”

河阳郡主书评道:“若是常氏真的被判了死罪,我们只怕日后也要死的悄无声息了,诸位说呢。”

常氏被定了死罪,那就意味着女人甚至不能反抗。

谁也说不準哪一天会遇上这样要命的事情,到时候她们失手做了什麽,是不是也要去死。

周兰书一开口,衆人的目光也落在了她身上。

“女子虽弱小,可这样的事情,也得听听我们的声音。”她道。

周兰书是宗室女,她是能做些别人不好做的事情的。

许貅道:“郡主想做什麽,只管说。”

她们俩倒还真有做亲家的意思了。

“我读了宋娘子在长公主府酒宴上的新作,觉得甚好,打算印上几万册,叫全天下的女子都瞧瞧,好叫她们知道,女子都是待宰的羊,砧板上的肉,于是旁人要打要杀,也只能去死,不能做旁的事情,不然会有牢狱之灾和死罪。”河阳郡主慢悠悠说道。

在场有不少妇人应和,但也有人并不打算参与其中。

周兰书本来也不缺什麽,何况还有许貅、张珠珠等人参与其中,印个诗词,根本不是大事。

在朝廷对常氏的案件还未有最终定论之前,宋章的新作已经传遍京城以及周边几个县城,又迅速地向外蔓延了。

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同情常氏的境况的,这时候李弗倾向于将常氏无罪释放也无可厚非。

然而有些人就要与大部分人的想法背道而驰,这样才显得他特立独行,与旁人不一样。

何容之,潘二的丈夫,他是大理寺少卿,从一开始他是拿着常氏的案子和谢瑛斗气,现在他成了一群人的意见中心,他们都坚持要常氏去死。

何容之是被架在了火上烤。

但他要是这一次能够成功,便可以归拢人心,何家也有望恢複从前的威望。

没办法,自土地被清查后,何家也和徐家一样,像一棵被修剪了枝干的大树,再没有从前的兴盛。

中立的声音已经彻底消失,现在是两方的争斗了。

张珠珠问李弗:“这案子能结了吗。”

李弗:“拖得久些才好。”

现在官员审案,一来要符合相关律法,二来是按照相似的案件处置,遵循旧例。

常氏的案子闹得这样大,日后再有这样相近的案件,官员们就很有可能按照这个案子的结果来判。

所以李弗会这麽说。

张珠珠低头翻看李弗写的东西,这案子结了之后,是要添一些新的律例的。

李弗已经写了草稿,是保护像常氏这样的女子的权益的。

起码日后有人想倒卖她们,是完全不合律法的,官府不能轻易把她们的户籍给改了,且官府若发现这类案件,要主动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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