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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白眼狼,我不养了![快穿](312)
作者:堇尘 阅读记录
富姐说完,就让家里的保姆把钱鸣宇赶出去了。钱鸣宇抱着孩子,在外面苦苦哀求,却再也进不去富姐的别墅。钱鸣宇只能抱着孩子去住了一天酒店,然后打电话让他的父母把孩子接到农村去了。孩子一被接走,钱鸣宇就立即赶去上班。
钱鸣宇之前因为扒上富姐,就对工作不上心了,这次又闹出这么大事,钱鸣宇的公司也不愿意再留他了。
钱鸣宇回来上班的当天,就受到了辞退通知。
钱鸣宇直接傻了眼,愣了很久,才低声道:“我,我这么多年来真是一场空,早知道……早知道……”
是早知道就不跟林心雨结婚?还是早知道就不总想着走捷径?
钱鸣宇说了半天,也没有出什么来。
林容最后还见过一次钱鸣宇和林心雨,那个时候林容的身体已经不好了,林心雨不知道哪里得了消息,追过来想要“尽孝”。林心雨出狱之后,就和钱鸣宇又在一起了。而且因为糯糯身体一直不好,两个人竟然还要了二胎,二胎是个女儿。
林心雨跟林容说:“妈妈,我现在觉得还是女儿贴心,还能女儿靠得住。儿子养了半天,还不见得贴心。女儿多好啊,女儿是小棉袄,将来长大了结婚还能换彩礼,是能给家里赚钱的。不像儿子,就是我们往里搭钱给他娶媳妇儿。妈妈,就像我们之前吵吵闹闹,但是现在你病了,不是还得我这个做闺女的照顾你?在你跟前儿尽孝么?如果没有我,那你真不得孤独终老了?”
林心雨说着,甚至还要伸手给林容捶腿。
林心雨这些年都跟着钱鸣宇生活在他老家,大约也没过几天顺心日子,现在的林心雨看起来又苍老又油滑,林容很艰难才能林心雨身上看出些许曾经的影子。钱鸣宇也不说话,就耷拉着头,靠了墙蹲着,看着像是一堆无人理睬的垃圾。
林容抚开林心雨的手:“你不用过来了,我的遗嘱已经定好了,一分钱都不会留给你的。我没有教育好你,就该遭报应,就该孤独终老。我宁可清清爽爽地孤独终老,也不要你这份‘孝心’!”
林容说完就让护工把林心雨赶出她的病房,林容跟林心雨的最后这次一次见面,就在林心雨的嘶吼声中结束了。
“我是你唯一的女儿啊,你怎么能一分钱都不给我!你怎么可以这样!为什么啊?我现在过得这么惨,你也不肯帮我一把?你有那么多钱,为什么不肯给我?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谁也不会为一个白眼狼付出两辈子。
哪怕是对你再如珠似宝的父母,也不会经得住你一直伤他们的心。
人心寒了,就暖不回来了。
……
“看啊,那个就是何耀祖的大媳妇儿,比何耀祖大五岁呢。”
“何耀祖,你媳妇儿来了!来接你回家洞房呢。”
“快来看呦,何耀祖的媳妇来找他了……”
林容穿着青花的小袄长裤,黝黑的长发梳成一束长长的辫子。她的脸白盈净透,一双眼睛笑盈盈的,身材已经显露出少女的玲珑曲线来。
她手里挽着一个竹篮子,竹篮子上盖着一块碎花布,她站在一株梨花树旁,起来倒是比那梨花都要清爽些。
那些十三四岁的男学生,嘴里最说是取笑着何耀祖,但看到这个模样的林容,却都不自觉地红着脸。他们借着取笑何耀祖,只是为了多看几眼林容。
一阵风吹起,吹散了些许梨花。那些懵懂冲动的少年,看着林容站在飘零的梨花瓣中,都倒吸了一口气,甚至都顾不上取笑何耀祖了。
那些多年时候还会回想起这一幕的少年们,并没有注意到林容慢慢收起了脸上的笑意。
林容没想到自己竟然能重活一生,难道上天也会可怜她这个愚昧又可怜的人?
愚昧又可怜。
这是何耀祖带回来的学生媳妇对林容的评价。那个学生媳妇叫做姜贤华,据说本名是姜晓花,但是因为不够摩登,就改了这个名字。
那个时候的林容为了供何耀祖去省城读大学,绣花绣得眼睛也不大好了,需要微微眯起才能看清楚何耀祖和他的那个大学生媳妇。
两个人都穿着学生装,何耀祖已经二十岁了。比他离家的时候长得更高了,长相也精神了许多。他的眼睛很好看,是最适合长在男人脸上的那种好看的眼睛。
这双好看的眼睛就这么看着林容,目光中都是怜悯。
姜贤华头发剪得很短,只到了肩膀。她的人很瘦,一双眼睛很大,大的在她过瘦的脸上突兀的有些吓人。
姜贤华穿着一双黑皮鞋擦得油亮,林容眼睛虽然不好,但也看得出只那一双皮鞋,都要好十几块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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