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一篇攻重生的古早小甜文(10)
作者:豆腐军团 阅读记录
现在谢卿晟已经24岁,必须尽快找到人订婚、结婚,否则就会与集团控制权失之交臂。
对“公司运作企业管理”“控制权分配”这些事情全无概念的迟遇,并没有听出这些话有多荒谬,他只是不解道:“那你为什么不真的结婚?”
现在同性异性都能结婚,如果只看八字生辰,那在这么多人里总能找到一个能真正结婚的吧?
谢卿晟:“
个人原因,不能。”
迟遇:“
哦。”
谢卿晟又道,鉴于他不会和人真的结婚,只能找人来“角色扮演”。
而这个人,首先要八字相符。
其次,他不能是“圈内人”,和谢家之前不能有任何交集,不能对谢家人透露这是假结婚,在需要结束婚姻时必须毫不拖泥带水,除了合理的金钱报酬外不会提出其他需求
能满足这些要求的人,落在纸上就是迟遇看到的这些条件。
谢卿晟还说,他的团队已经按照这些条件筛选了很多人,但匹配度都太低。
直达前两天意外看到了迟遇。
迟遇首先是八字相符,这就很难得了。
更难得的是,迟遇的其他特征和这些条件的重合度高达90%以上。
换句话说,迟遇就是最适合谢卿晟这个计划的人选。
两人的“协议婚姻”,对谢卿晟而言,是最保险、最节省成本的选择。
谢卿晟说得非常直白,话里话外都强调着一个词:利益。
迟遇抿了下嘴唇。
原来是这样的安排。
但是
这样的直白,这样的“赤丨裸”,才更真实。
要是这个人在那里假惺惺地说什么“看你们兄妹好辛苦”“想要做点好事多积德”什么的,那才是有大问题了——多半是和雷主任之流一样,嘴上仁义道德,心里男盗女娼。
见迟遇沉默不语,谢卿晟又推过来装订好的一沓纸:“协议。”
迟遇犹豫一下,快速翻动起来。
他先按照目录,找到了“乙方权利”里关于报酬的条款。
条款写得很清楚,也很简单。
算下来,两人在迟遇满20岁那年结婚,3年后离婚,这4年期间除了每个月都能按时收到一笔不菲的报酬外,在解除婚姻关系当天,迟遇还能拿到一笔极其可观的“离婚补偿金”。
协议上的数字,直接让迟遇呼吸都乱了。
他好容易定了定神,又翻到了“双方肢体接触”这个条款。
这个条款写得很详细。
大意是,在婚姻持续期间,未经一方明示同意,另一方不可做出带有性含义的举动。这些举动包括不限于亲吻、舔舐、抚摸丨敏丨感部位
看着这些极其详细的动作定义,迟遇的脸有些泛红,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很不大方。
都是正经描述,也不知道自己在脸红什么。
恰在这时,对面的谢卿晟轻咳一声:“这一款,简单归纳起来,就是‘我们不能未经同意骚扰彼此’。”
“协议期间,我们能碰触的部位限于肩膀、背部这类,不会超出正常社交的范围。”
“你觉得,这一款需要改动吗?”
迟遇没抬头,低声说了一句:“不需要了。”
终于把这个足足一页A4纸那么长的条款看完了。
迟遇开始倒回去看“乙方义务”。
这部分的条款比方才的“肢体接触”还要长,里面的约定也十分古怪。
除了迟遇能预想到的,什么要和谢卿晟共同见亲戚见家长并且适度地表现出亲密一类的,还有些迟遇想不到的——
比如迟遇应当尽最大可能努力完成学业?应当时刻保持身体健康?
迟遇疑惑地看着条款,又不解地看向谢卿晟。
谢卿晟皱皱眉:“如果你成绩太差,体质太弱,会让我丢脸的。”
迟遇:
原来是一位这么要面子的有钱人。
这么过了一下午,迟遇翻完了这一本协议。
谢卿晟:“还有什么疑问吗?”
迟遇:“
有。”
谢卿晟:“什么?”
迟遇:“按照这个协议,除了你的家人以外,我没必要告诉任何人我们结婚了或者我们离婚了吧?”
协议里有一条“披露”,大意是乙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告诉其亲友这段婚姻,且甲方应予以配合。
谢卿晟:“对。”
“严格说来,如果你自己选择不说,那这段信息只会留在民政局。除了你将来的伴侣外,不会有人知道这次婚姻。”
他顿了一下,又道:“只有你的伴侣会知道。”
迟遇嘴角沉了沉,低声应了一句:“无所谓,反正不会有这么个人的。”
上一篇:成为天道后,和反派网恋了
下一篇:收到了一封来自过去的求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