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穿书后男主为我打天下(59)

作者:三五时月 阅读记录


自打楚霁收到二哥来信,便要求农场修整出数十亩的田地来。

西郊原本是荒地,土地贫瘠,未经开垦。于是,楚霁便命人垦荒,遍种苜蓿。苜蓿草是优质的豆科牧草,除了可以作为牲畜的饲料以外,还能固氮肥田。

因此,现在农场里的土地虽称不上肥沃,但种植土豆这种适应性广的作物,也是足够的了。

农场的负责人叫周林,正站在土地旁,指挥着农场众人起垄。

“还是按照以前的要求,务必记录在册,事无巨细。”楚霁看着田间热火朝天的场景,嘱咐着周林。

“属下知晓,大人放心。”周林郑重地回答。

楚霁的农场里有要求,

所有种下去的作物,其种植的土质、灌溉的水量、起垄的距离、种子的密度等等都要详细记录,以寻找最高产的种植方法。

同时,产量尤为突出的作物,更要从中选取优质的种子,一茬接一茬,优中选优地进行种植。

经过三年大面积的实验,楚霁的农场中,绝大多数的作物,其产量都可以在大雍原有的水平上翻一番。

按照楚霁原本的打算,在明年春耕时,他便将农场中的优质粮种发放给沧州民众。现在又有了土豆这样的意外之喜,楚霁便准备等秋土豆收获之后,明年按照百姓的个人意愿领取土豆播种。

见这田间他和秦纵也插不上手,楚霁便趁此闲暇带着秦纵在农场中走一走。他知道,秦纵看见苜蓿草,早就按捺不住了。

楚霁和秦纵一同踏进了苜蓿丛中,并不说话,只是静静地走着,从田垄的这头走到那头。

走到农场边缘时,秦纵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楚霁闻言摇头:“是我该说抱歉,未经你的同意 ,便擅自种了苜蓿草。”

秦纵并未说话,而是席地坐在了苜蓿草丛中,轻嗅苜蓿花香,望着天边的冥冥薄暮。

“月亮出来了。”他轻声呢喃。

这话倒是稀奇。

此刻已是傍晚,西边的天空中坠着大片落霞与残阳,很是引人注目。

而东方薄暮中挂着的一轮浅淡秋月,寂静无声。

若是旁人,少不得要感慨一句夕阳之壮美。秦纵却偏爱皎月之清雅。

楚霁坐在他身旁,双手撑地,仰头也看着那一轮凸月。

两厢无言,唯有风吹过,惹得苜蓿悠然。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2】

远处突然传来孩童稚嫩的读书声,却偏学大人的抑扬顿挫,很是童趣可爱。

秦纵看着楚霁。

楚霁笑道:“肥皂厂和纺织厂中有许多工人,家中稚子无人看管。我便命人在西郊设立了启蒙学堂。父母上工时,可以将孩子送到学堂中读书习字,只当做是启蒙。”

他语调一贯的平缓温和,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读书习字,这区区四个字说着轻巧,却是多少人一辈子的可望而不可求!

而现在,楚霁却轻描淡写地将其赋予这苦寒的西北边地。

“你知道的,自古以来,统治者都只喜欢愚民。”秦纵看着楚霁,语气严肃,眼神却足够温柔。

“那又如何?”楚霁的眉眼间扬起自信张扬的笑意,“不仅是沧州,不仅是稚童。终有一天,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能读书习字。我要的,是有文化,有思想,有判断的,天下苍生。”

秦纵觉得自己似乎又更了解楚霁一些了。

那日在城墙下,在那轮皎月的清辉下,楚霁说出了惊世骇俗的话,也在做着惊世骇俗的事。

他想,月亮高悬天上,永远皎洁,将所有人都照亮。

此刻,明月在我身边。

同心跳共舞,与呼吸并重。

第四十九章

清晨, 空气中潮湿的凉意裹挟着苜蓿花香。远处农场中的宿舍依稀可见,食堂上方飘荡着袅袅炊烟。

楚霁刚踏出房门,精神就为之一震, 只觉得久在樊笼,复返自然,神清气爽。【1】

昨日种完了土豆, 天色已晚,赶回州牧府是来不及了,他便干脆在农场里住上一晚。

适时,秦纵走出了房门。看见站在院落中楚霁, 他脚步一顿,面上有些许的不自然。但感受到初秋清晨的凉意,秦纵还是迈开步子, 将手中轻薄的披风交到楚霁眼前。

这几步路的功夫, 就已经足够他平复心绪了。

秦纵面色如常,道:“水土湿气凝而为露,白者,露之色也。昨夜下了雨,气温不比前两日。”【2】

楚霁点点头, 接过披风围好。今日是白露, 秋风吹散了暑热,又逢秋雨, 气温骤降。他现如今身体虽好多了,但还是要比旁人更注意些。

“走吧。去凑个热闹。”今日恰好农场里有个特别活动, “主演”正是原城门校尉王震, 楚霁当然得去看看。

秦纵不明所以,但还是跟着楚霁一同出发。

虽然夜里下了一场雨, 但农场里的阡陌小道皆已铺上水泥,因此不见丝毫泥泞。

两人一路向着农场最东边走去。那里是王震等人平日杀猪的地方,但今日却有些特殊。

站在栅栏外,楚霁颇有兴味地看着王震的动作,那还真是手起刀落,挥洒自如;刀走龙蛇,一气呵成。看来,王震已经十分熟悉这项工作了。楚霁满意地点点头。

可看着眼前的场景,曾十步杀一人的秦将军,也不由得脊背一凉。不,更准确来说,是下身一凉。

屠宰场中,两两为一组,正有条不紊地工作着。

其中一人按住猪仔的两条后退,将猪仔提起。另一人便将猪仔的两条前腿缚住,使其不能动弹。

这时,王震走到猪仔旁,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那待割除的部位,右手持着一极薄极利的刀片,狠狠划下去,先切除,再挖剔。不过数十秒钟,就将那血淋淋的东西取了出来。

“您这动作,真是越来越炉火纯青了。”缚住小猪的那人语气惊叹。

“去去去,忙着呢!”王震现在对于阉猪这活计,已经看开了。随手将血淋淋的那物扔进渣斗,便拿出一根银针,面如死灰地将那处的伤口缝住。

当日,他好不容易才习惯了绵羊时不时的踢踹,就被喊去干杀猪的活计。

杀猪便杀猪吧,好歹也是曾经做校尉的人,没难度。是以,他熟能生巧,杀猪速度越来越快,每天都超额完成指标,一身的腱子肉练得可比当初在东郊大营里结实多了。

可就在他准备待在舒适圈里“养老”的时候,突然被这农场的管事叫了去给小猪去势!这是搞什么!

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楚霁更恶毒的人吗?让他一个七尺男儿,去干这种,这种……感同身受,猪阉己悲的事情。

怎么会有人,能想出这种刑罚?!

可不干不行啊,小猪仔一天没有被阉掉,他就一天和小猪仔关在一起。小猪仔一天三顿都有人来送饭吃,他却没有!

在和猪抢饭与给猪去势的两难抉择之间,王震终究还是满心悲凉地拿起了刀片。

死道友不死贫道,你要是还完整着,我就饿死了!你失去的只是作为公猪的尊严,我失去的可是饭啊。

只是没想到,放下了阉猪刀,他还得拿起绣花针!他堂堂七尺男儿!也真的需要吃很多饭……

屠宰场里忙得热火朝天。栅栏外,秦纵努力保持着面色平静,语气颇为小心地问:“主公,这是在做什么?”

你该不会是想把我给阉了吧?秦纵已经连“楚楚”二字都不敢叫了。

其实一般人看了,哪里会有这样的想法?最多是好奇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偏偏秦纵自己心虚。

昨夜,在紫花苜蓿的香气中入眠,他没有回到记忆中的秦家牧场,反而做了一个关于楚霁的梦,一个过于旖旎、甚至亵.渎神明的梦。

满脑子都是“楚霁他会不会知道了”“楚霁已经生气到要阉了我”“只要他别不要我,阉便阉了吧”……这些笨蛋想法的秦小将军,已然完全忽视了一个事实——只要他不愿意,这里谁有那通天的本事缚住他?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