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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级大佬穿成悲惨炮灰[快穿](255)
作者:圣代冰淇淋 阅读记录
嗯,对原主来说是要两个月的,学费不算多,但对她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要现在就开始攒。
说起来这次和牧茜茜一起到小市场,不是明度想来的,而是原主本身就回来。
她想起男朋友生日就在下个星期,她之后都没什么时间,所以有这么半天假期,牧茜茜一提她就答应了。
这也是剧情非常重要的一个节点。
原主会在这里买到一条石头项链,在生日当天将这条项链送给男朋友。
她的男朋友会在一次意外之下开启项链的特殊功能。
没错,这个世界原主的男朋友是男主,原主是他在高中就处下来的女朋友。
不过原主成绩好,进了B大,男主成绩差上一截,进了B市的院校。
说起来两人也是青梅竹马,一个大队长大的,老家结婚早,男主提出处对象原主才答应下来的。
毕竟大学念完就是老姑娘了,这也是两家极力促成的。
在他们眼里他们都是去B市上大学,是一个层次的人,般配。
完全不知道原主的学校碾压男主的院校,出来以后绝对比男主有前途。
当然这是原主的家人不知道,男主的家人可不是。
人家清楚着呢,只是装糊涂,使劲夸男主,给他脸上贴金,让原主觉得能和男主处对象她占了天大的便宜。
男主嘴上不说,其实和家里人一个德性,上大学家里出钱,生活费也不会自己挣,不够用了还会找原主要。
要来干嘛呢,继续和室友吃吃喝喝,全程无视原主啃馒头,省下那笔钱她是不是连馒头都要省着吃了。
简直把不要脸这三个字展现的淋漓尽致。
明度真觉得,这样的人当男主,这不是世界天道卡bug了,就是这个世界天道那里有点问题。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4-01-02 17:17:33~2024-01-03 17:07: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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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男主的炮灰女友
第109章 竹马男主的炮灰女友(1)
吐槽归吐槽, 明度了解过类似的小说,早期男频文一抓一大把。
都市、金手指、后.宫,三要素结合,就能赚足读者的眼球。
三观?爽就完了, 要什么三观。
现实世界实现不了, 还不兴小说里清纯校花、小萝莉、警察御姐, 骄横□□大小姐等等收个遍?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 男主穷屌丝一个, 还软饭硬吃。
本来就觉得高原主一等, 开启金手指后, 那可不得了,原本就骑驴找马, 后面直接毫无顾忌,被原主发现了也无所谓。
还顺带装一把情圣, 让原主下定不了决心离开。
毕竟青春和金钱都砸下去了,沉没成本太高, 她家里也不让她和男主分开。
于是原主忍了下来, 只是没想到她忍了其他人可不会忍。
原主受尽骄横□□大小姐的折磨,最后被扔进了海里喂鱼。
死亡的那一刻, 原主最后悔的就是没有在知道男朋友出轨的那一刻抽身, 没有把自己辛苦学来的知识学以致用。
明明她拼了命的考上大学, 读大学的时候也是在连轴转, 家教学习榨.干每一滴时间,最后却是为了一个自己也没有多喜欢的男朋友就这么死了。
她不甘心,好后悔, 后悔极了。
明度收回飘远了一下的思绪。
她接受剧情和记忆后就改了话, 她不是想要金手指, 只是不想这金手指又落到男主手里。
而且这样一个金手指,落在谁手里都不是一件好事。
明度没费什么工夫在记忆里的那个摊子上买下了石头项链。
随手塞进了口袋,直到回宿舍她才拿出来仔细端详。
石头有个洞,编织好的黑色绳子将这个洞编了进去,固定住了石头。
石头很光滑,那个洞也是光滑的,有点像鹅卵石,上面的纹路是浅棕色,看起来非常漂亮。
项链可男可女,不过明度并不想戴,就锁到了柜子里。
和牧茜茜一起洗澡去了,嗯这个时期,北方还是大澡堂,还能互相搓个背。
系统315看着宿主这接地气的样子,无语了一瞬,想到上个世界宿主当剑的德性,又觉得没什么了。
不就是和一群女的一起洗澡,还和室友搓个背,这算什么?
有变成剑一直叨叨,还泡澡,还懒得一批,爱睡觉夸张吗?
牧茜茜给明度搓澡,“你的身体可真白。”
明度露出来的手臂和脸都黑,不过比上大学之前算白了。
那会儿原主要干农活,太阳毒着呢,上了大学哪怕没有做防晒到处跑也比那会儿好多了。
所以哪怕原主没管过,也白了一些。
不过这点白和身体放在一起,一比,那是黑不溜秋的,那分界线别提多明显了。
每天只看到杜语娟早出晚归,最热的天也只是穿短袖搭长裤,她是真没想到衣服底下能白成这样。
牧茜茜看得忍不住又感叹了一声,再看看自己,虽然身上也比露在外面的脸和胳膊白一点,但也只是一点,她就是一个大黄皮,不,跟杜语娟站在一起她就是个小黑人。
“你这平时注意一点,一白遮百丑,捂白了绝对是个美人。”
牧茜茜瞧瞧明度的五官,眼睛不是那种大大的水汪汪的,但也不小,单眼皮,就是看起来没那么有神。
鼻梁不算高,但也不是塌鼻梁,有一点驼峰,嘴巴也不是樱桃小嘴,但也不是大嘴巴。
“我咋觉得你五官单看不出奇,放在一起刚刚好呢。”就是特别让人舒服,越看越好看。她以前怎么没发现?
明度听到这个评价倒是不觉得奇怪,虽然和男主搭上关系晦气的很,但作为男主的第一个女朋友,原主长相再差也差不到哪去。
“你也好看。”明度拍拍她的肩膀,“转过去,还没搓好。”
牧茜茜吐吐舌头,转了回去。
“多给我搓搓,用力一点,给我洗脱几层皮,绝对能变白。”
“变白够呛,变红倒是没问题。”明度说着下了劲儿,原主上大学这几年没回去,但那力气早就练起来了,不会就没了。
这一下劲儿牧茜茜就嗷了起来,一边嗷还要大力一点,为了变白她对自己也是痛下杀手。
等她俩出来,明度看起来没事,牧茜茜整个人都红通通的。
她还觉得很值得。
等红色褪去,拉着明度让她看,是不是变白了。
让回来的施彩凤和洪嘉琼心里纳罕,这俩人啥时候关系这么好了?
施彩凤大大咧咧的,在寝室里和谁的关系都不错,还帮着原主打过几次热水。
她直接问了出来。
牧茜茜嘿嘿一笑,“我们关系本来就好,咋的你吃醋了?”
“你拉倒,你之前还嫌弃语娟起太早,把你吵醒了。”施彩凤毫不留情拆穿她。
明度看向牧茜茜,原主的记忆里没这回事。
牧茜茜被看得脸上闪过不自然,“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就随便一说。”
明度很快就搞清楚怎么回事了,原主早出晚归,哪怕再小心避免打扰到别人,但总是会发出一点动静,牧茜茜又是个晚起掐点的人,被吵到了自然生气的不行。
不过原主早出晚归,早上碰不上,晚上回来差不多也熄灯了,不好说。
都不用等到机会,牧茜茜那气儿就过去了。
因此原主并不知道这件事。
“哎呀,语娟下午陪我去小市场买了一件衣服,穿上贼好看,明儿我穿上亮瞎你们的眼。”牧茜茜有点不好意思,转移话题,说着嘴角越扬越高,她已经迫不及待了。
不晓得她的话给施彩凤和洪嘉琼带来什么样的震惊。
她们看向明度,上下打量着是不是换人了,不然她怎么会去逛小市场,还和茜茜一起!